加大食用菌新品種知識產權保護、規範菌種生產經營秩序

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

第6222號建議的答覆


趙平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修訂完善食用菌菌種管理辦法的建議收悉。經商科技部、國家知識產權局,現答覆如下。

食用菌是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農民脫貧致富的重要作物,食用菌產業在處理農林廢棄物、保護環境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菌種是產業發展的基礎,我部於2006年制定《食用菌菌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前後進行了三次修訂,基本符合產業發展需要,但正如您在建議中所言,《辦法》仍有不少需要修改完善的地方。下一步,我部將以加大知識產權保護、規範菌種生產經營秩序為重點,適時啟動《辦法》的修訂工作。同時,開展食用菌菌種執法問題研究,促進制度落實。


一、關於食用菌菌種管理辦法的具體條文


關於取消《辦法》第13條有關條文、由農業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審批職責權限、進行網絡化管理的建議。現行辦法規定,僅從事栽培種經營的單位和個人,要具備菌種的相關知識,具有相應的菌種貯藏設備和場所,並報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備案管理方式有利於減少管理部門對微觀經營活動的干預,符合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在當前減少行政許可的大背景下,增加許可的難度很大。下一步,我部將考慮制定僅從事食用菌栽培種單位和個人經營備案指南,引導規範備案,促進全國統一標準管理。


關於修訂《辦法》第34條的建議。《種子法》是《辦法》的上位法,所有行政處罰均應按照《種子法》的規定執行。在生產中,由於食用菌菌種繁育大多是無性擴繁,擴繁係數較大。若出現菌種質量問題,菌種生產經營者賠償能力有限,菌種使用者的根本利益無法保障。這屬於種子法和菌種管理辦法執行中的具體問題,要在具體案件處理過程中明確並細化。下一步,我部將注意蒐集相關案例和基層執法經驗,供修訂《辦法》時參考借鑑。


關於修訂《辦法》第12條的建議。我部已於2012年發佈了《農業植物品種命名規定》,食用菌命名也應該遵照執行。現實中存在改名換名現象較為普遍的問題,一方面是因為部分品種描述不規範,另一方面是部分品種沒有對照標準樣品。下一步,我部將通過建立標準樣品庫,加大執法力度等途徑逐步予以解決。

二、關於食用菌新品種權保護

2016年新《種子法》實施後,食用菌不再進行品種認定工作。食用菌作為非主要農作物,尚未列入非主要農作物登記目錄,新品種進入市場無需進行登記。目前,為了保護食用菌育種者權益,鼓勵申請植物新品種權。截至目前,在食用菌中已經有15個種屬被列入保護作物名錄,分別是白靈側耳(第六批名錄),羊肚菌屬、香菇、黑木耳、靈芝屬、雙孢蘑菇(第十批名錄),金針菇、蛹蟲草、長根菇、猴頭菌、毛木耳、蟬花、真姬菇、平菇、秀珍菇(第十一批名錄)。

同時,國家知識產權局積極做好包括食用菌在內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2019年辦理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件3.9萬件,同比增長13.7%。我部開展植物新品種權保護專項行動,現場銷燬侵權種子,發佈植物新品種侵權典型案例,取得積極成效。

下一步,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深入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於強化知識產權的意見》,不斷提升執法保護水平。我部將繼續推動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加快新品種授權進度。同時,考慮將部分食用菌物種列入登記品種目錄,逐步建立食用菌品種DNA數據庫,為快速維權打好基礎。

三、關於推進食用菌技術研發和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五”期間,科技部通過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啟動了“主要經濟作物優質高產產業提質增效科技創新”重點專項,將食用菌列為50種研究對象之一。我部於2008年啟動建設國家食用菌產業技術體系,在全國範圍內聘請24位崗位科學家,設立了22個綜合試驗站,中央財政每年投入2810萬元,有效支撐了產業技術進步,引領了產業轉型升級。下一步,將在“十四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中,持續加強食用菌產業技術研發,為我國食用菌產業健康發展提供科技支撐。

此外,關於細化監督管理、加大管理力度,完善食用菌菌種生產許可,加強市場不規範行為管理等其他建議,我們將在修訂《辦法》時予以進一步完善和明確。

感謝您對我部工作的關心,希望繼續對“三農”工作給予支持。



來源:農業農村部

2020年8月31日


加大食用菌新品種知識產權保護、規範菌種生產經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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