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添兩起新能源車自燃!七月不到20天已發生10起……

酷暑七月,網友調侃的“電動汽車起火季”如約而至。昨天剛報道完兩起,結果又有兩起被媒體報道出來,分別發生在山東臨沂和廣東廣州。截至7月20日,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國內已發生8起新能源車自燃事故,安全問題不容忽視。


又添兩起新能源車自燃!七月不到20天已發生10起……

7月16日05時33分,山東省臨沂市消防救援支隊臨沭大隊指揮中心接到群眾報警稱:位於臨沭縣臨沭街道政務大廳前側充電樁處,一輛電動汽車著火,無人員被困。指揮中心立即調派消防員趕赴現場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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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時40分消防員到達現場,經勘察發現著火物為電動汽車且火勢呈猛烈燃燒狀態,消防指戰員結合現場情況,立即出兩支消防水槍對火勢進行撲救,並迅速控制火勢發展,切斷了火勢向周邊充電汽車蔓延途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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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電動汽車和一般的汽車火災處置略有不同,起火區域主要是在汽車的底部電池組。因為電動汽車的電池容量大,燃燒時間長,危險性更高。常規汽車火災撲救主要是以冷卻為主,控制火勢的蔓延,如果是汽車電池組燒起來的話,即使將明火撲滅,電池內部仍處於高溫狀態且極易死灰復燃,所以必須密切觀察電池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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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消防員在給車輛充分降溫,排除危險源的前提下,利用雙輪異向切割鋸對汽車的底部電瓶組進行了破拆,徹底從源頭消除火災隱患。


據現場報警人介紹,他們在晨練過程中發現充電樁處有大量濃煙冒起,第一時間選擇報了警。火災發生後,該車的車主到達現場。據車主介紹這是一輛運送快遞的車輛,具有定位、充滿電提示,15日晚車主將車開至充電樁處進行充電,不知道什麼原因造成了此次火災。


目前,該起充電起火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另外,在7月13日,廣州市海珠區也發生一起新能源電動汽車自燃事故。當日廣州市珠海區新港東路某充電站,一輛新能源汽車自燃,具體詳情有待官方進一步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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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7月份已經發生8起,其中有明確時間地點信息的有7起,分別為廣東清遠(7月4日)、山東青島(7月6日)、廣東惠州(7月8日)、江蘇徐州(7月11日)、上海(7月12日)、山西陽泉(7月13日)、山西太原(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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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7日,工信部裝備中心發佈了《關於開展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通知對車企在車輛安全排查、企業監控平臺、排查情況上報及起火燃燒事故調查等方面提出了很多要求與建議。通知特別點名了對新能源汽車發生自燃事故的情況調查。


這是自2018年以來,工信部連續第三年下達的類似要求。


不止是工信部,2020年5月13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佈的GB 18384-2020《電動汽車安全要求》、GB 38032-2020《電動客車安全要求》和GB 38031-2020《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三項標準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開始實施,這是我國首次出臺的電動汽車安全國家強制性標準。


值得一提的是,標準內特別增加了電池系統熱擴散試驗,要求電池單體發生熱失控後,電池系統在發生危險前5分鐘,要提供報警信號為乘員預留安全逃生時間。


截止2020年6月底,中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417萬輛,成績來之不易,未來發展更需要步步為營,只有守住新能源車的安全“底線”,消費者才會“用腳投票”,選擇新能源汽車。


本文綜合自:齊魯網閃電新聞、連線新能源等來源,轉載請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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