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薪資要低了,能重新和HR談嗎?

相信很多同學面試的時候都遇到過關於薪資的問題,特別是當發現自己的工資低於別人時,會產生很多想法,不知道如何是好。

1想想自己的薪資是不是真的低了

只比較薪資的話,可能真的低了。但是瞭解用人單位如何定位個人薪資,可能就會覺得這個“低”是有道理的。

面試薪資要低了,能重新和HR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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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崗不同酬,是常態。

因為個體的差異,每個人在職場中的競爭力表現都不一樣,即使同學歷,同工作經驗的人競爭力也不盡相同。所以一個崗位對求職者的要求也不會很絕對,只要符合某個範圍,就會被用人單位納入考慮。相應的,同一個崗位的定薪也會因為個體的不同而不同。職場競爭力高的人拿到相對高的薪資,競爭力低的人拿到相對低的薪資,就是我們常說的同崗不同酬。

求職者的學歷、專業、工作經驗、面試表現等都會導致同崗不同酬。我們要對自己的薪資和別人有差異這件事有正確的認知。

很多人談同崗不同酬色變,覺得不公平,其實招聘市場最講究公平競爭,根據個人能力和綜合條件為求職者定薪,有能力就能得到相對好的報酬,職場競爭才會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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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要低了,反而是一種優勢

小編覺得工資要低了的情況,反而是求職者的優勢。你可能不是這個崗位的最佳匹配者,但是因為面試表現好等,讓面試官對你其他方面的短板適當做出了讓步,給你了offer,但是這個讓步總要在某些方面體現出來,工資的定價就是最好的體現了。雖然工資低,但是可能因此進入一個很好的平臺,對以後的發展也是有積極意義的。不然你想想,當你發現自己的工資低了的時候,學歷和JD上的要求可能有些差異,工作經驗可能相對沒那麼豐富等。

所以,薪資高低不應該僅僅是一個數字的比較,認清自己的處境和實力,想明白其中的緣由,或許就沒那麼多糾結了。


面試薪資要低了,能重新和HR談嗎?


2遵守契約精神,利己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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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況,很難有重新商定薪資的機會。

大多數時候,用人單位發了offer,就不會再給你談工資的機會了。不要以為談工資就是改個數字那麼簡單,發了offer意味著用人單位的招聘程序已經走了一大半,就差你入職籤合同了。之前的Headcount申請,篩選獲選人、初始、複試、定薪等環節也是招聘成本啊,你臨時說要改約定內容,相關申請又要重新走一遍,可能流程比重新招一個人還麻煩,一般HR不會接受這個提議,會默默打開其他候選人的聯繫方式。

說重新商定工資相當於求職者說:“我不會來入職了”,那HR就會認定發出的offer作廢,重新物色新的候選人。

除了成本方面的考慮,臨時改變主意,也是沒有契約精神的表現。求職者能拿到offer說明用人單位和求職者已經經過了商議,達成了某種約定,臨時改變約定中的內容,相當於“毀約”,這在任何場合都是不受歡迎的,會給HR留下不好的印象,就算你再優秀,也沒有緣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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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大廠,可能會有重新商定薪資的機會。

薪資可重新談有時候會發生一些大廠爭搶人才的戰略中,這些公司有實力有財力,看到對方出價比自己高,會給拿到offer的人重新商定薪資的機會,為的就是聚合優質人才,為自己效力。但是我們也多次說過,求職不能只看“錢”,特別是在被高薪砸暈的情況下,更要保持理智,看這份崗位和自己的職業規劃是否吻合,每個人都應該根據自己的情況,綜合考慮各個方面再決定是否要接受一份offer,片面的求職觀,不利於職業長遠發展。


面試薪資要低了,能重新和HR談嗎?


最後想提醒大家

除了每個月到賬的可見收入,我們更應該關注的是“薪酬結構”,包括固定工資、獎金、績效、年終獎、福利補貼等。這些算下來才是你的綜合收入。

有些公司雖然工資沒那麼高,但是每個月都有獎金,節假日福利;平時有餐補、車補、通訊補貼;除了常規的五險一金還有補充公積金、商業保險等。特別是事關之後買房和健康管理的項目是對未來的長遠投資,等真的用到的時候才會知道,幫助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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