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蘇步穎

被執行人蘇步穎因未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借款40000元及逾期利息等義務且違反被執行人財產報告制度,被上林縣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其戶籍所在地為廣西上林縣大豐鎮大豐街152號。歡迎社會公眾向執行法院提供其行蹤和財產線索,並對有高消費、轉移或隱匿財產、規避執行等行為的,進行舉報。

聯繫舉報電話:0771-5221962、5220699

失信被執行人蘇步穎

執行案號:(2019)桂0125執475號

立案時間:2019年7月3日

失信被執行人姓名:蘇步穎

年齡:33歲

性別:男

身份證號碼:4521241987xxxx1537

執行法院:上林縣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2019)桂0125民初224號

1、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告蘇步穎在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償還原告借款本金40000元及支付逾期利息(利息以本金40000元為基數,按照年利率6%計算,自2016年5月30日起計付至借款償清之日止)。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違反被執行人財產報告制度

戶籍所在地/經常住所地:廣西上林縣大豐鎮大豐街152號

案件詳情:2016年4月21日,被告向原告借款20000元,借期一個月,約定的還款日期是2016年5月21日;2016年4月29日,被告再次向原告借款30000元,借期還是一個月,約定的還款日期是2016年5月29日,兩次借款均約定有利息。被告只於2016年6月償還原告借款10000元,之後未再償還。借款期限屆滿,原告多次向被告追討,被告均以各種理由搪塞。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原告特具文起訴,請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訴請。

因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執行並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被執行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給付義務,但是被執行人並未履行且違反被執行人財產報告制度,法院遂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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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人: 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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