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女孩生無可戀,一定經歷過嚴重身心傷害,家長應該善於發現

小孩子心理承受能力是非常有限的,即使老師或家長的瞪一下眼或者說一句重話,他們都會感到委屈地哭,試想一記耳光印在心裡的創傷,再加上長期傷害的量變,會是怎樣的後果。

11歲女孩生無可戀,一定經歷過嚴重身心傷害,家長應該善於發現

還是個11歲的孩子,就像一朵蓓蕾含苞待放,還那麼懂事,體貼父母感恩父母,還班上語文成績最好,需要何等傷害帶來內心的絕望讓她生無可戀?

6月4日下午,江蘇常州市金壇區的河濱小學一名五年級的女生繆可馨在上完兩節作文課後,突然從教室跑出,翻下欄杆墜樓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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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天聯合調查組走訪調查了班上同學和老師,結論是“當天沒有受到語文老師的侮辱打罵”,袁老師也自述沒有撕孩子的作文本。但繆同學走了,無論如何與老師有關聯,這個關聯多至少來自老師批閱作文時給予的否定,以及與老師評價“傳遞負能量”有關。

但僅憑這兩節課對孩子的作文評價,就能讓繆同學走向崩潰,可以肯定孩子此前經歷了精神透支,而老師對她這篇作文的否定與傳遞負能量只不過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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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家長反映,此前袁老師曾經扇過繆同學耳光,是因為她的成績下降,我想對於一個語文成績優異,而且自尊心很強的孩子,老師的一巴掌意味著什麼?這將是她經久不滅的精神傷痕,

如果是課堂上當眾掌摑,對於一個學習表現突出而又成績優異的同學,她努力上進爭取的面子尊嚴被一記耳光扇得粉碎,這個傷害將是無形的精神陰影,因此她的輕生不在於那兩節有沒有被老師侮辱與打罵,而是隻要哪怕一絲絲傷害足夠她崩潰。

印度詩人泰戈爾說:“教育的目的應當是向人傳送生命的氣息”,教育,不僅僅是對知識的學習,更重要是對生命的尊重。教育”應該從尊重生命開始,使人性向善,使人胸襟開闊,使人喚起自身身上美好的“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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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遺憾,袁老師沒有做到尊重生命,在她的畢業生馮同學的自述材料裡清楚地反映,她在教育過程更多的使用了暴力與拙劣,她對學生大爆粗口的辱罵,以及常態化抽耳光體罰,給學生帶來難以磨滅的身心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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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寧說過,“年輕人犯的錯誤連上帝也會原諒的。”,那麼對於還是小學生的孩子,他們可能犯怎麼的錯誤呢?頂多也就是作業沒完成或者考試沒考好,或者不遵守紀律,她們還是孩子,這些又算什麼錯誤呢?最多也就是淘氣,或者不聽話,更誇張些也就是搗蛋。

一個老師連孩子淘氣都不能包容嗎?還有他們考不好學不好,才要我們來幫助指導他們學習,然後分享他們成長的快樂的。怎麼可以因此抽孩子耳光辱罵他們呢?不是每個孩子都是天資過人,一點就通。尤其過分的是一個老師把自我情緒發洩在課堂上發洩在孩子身上。


11歲女孩生無可戀,一定經歷過嚴重身心傷害,家長應該善於發現

小孩子心理承受能力是非常有限的,即使老師或家長的瞪一下眼或者說一句重話,他們都會感到委屈地哭,試想一記耳光印在心裡的創傷,再加上長期傷害的量變,會是怎樣的後果。

一、家長和孩子的溝通要經常化,

11歲女孩生無可戀,一定經歷過嚴重身心傷害,家長應該善於發現


家長和孩子溝通中要引導孩子暢所欲言,把經歷的事宣洩出來,要分享孩子的進步,同時要善於幫助孩子化解內心可能的心結,尤其當孩子情緒低落的時候,要幫助孩子分析,要努力找到正面積極的意義。要幫助孩子克服成長中的困難,化解孩子成長中的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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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鼓勵孩子接納自己,欣賞自己

家長在和孩子相處過程中要引導孩子學會欣賞他人,更要學會 欣賞自己,同時要接納自己,包括面對自己的不足,切不可對孩子否定太多,這會使孩子自我否定,覺得自己不行,消極自卑。

就是讓孩子覺得自己是最棒的,最出色的,就是要幫助孩子建立內心的強大,和克服困難的勇氣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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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鼓勵孩子熱愛生活,熱愛生命

現在的家長對孩子要求嚴格,促進他們在學習上出類拔萃,成績優異,但更多的告訴孩子生活很艱辛,未來很殘酷,不好好學習將來寸步難行,好像不好好學習,等待他們的是人間地獄一般地生活。導致孩子每天學習誠惶誠恐戰戰競競,一旦學習失誤 ,就如臨大敵一般。搞得孩子害怕長大。

這是家長把自己的焦慮傳遞給了孩子,我們就要告訴孩子生活無限美好,社會將更進步更文明更友善,就要引導孩子充滿期待地擁抱未來,期待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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