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自查 | 香港公司主動合規(做審計)有多重要?

為助力企業更好的“走出去”、強化企業稅務風險的意識,瑞豐德永近期展開了稅務自查活動,主動為客戶進行合規審查。今天我們就客戶的香港公司稅務合規情況,向大家展開說明,香港公司主動合規(做審計)有多重要。要知道,註冊了香港公司後每年都須進行做賬審計,

即使是沒有任何運營,每年也需要做審計,進行利得稅報稅,無運營、無收入、無利潤都不是逾期報稅和不報稅的理由。

主動合規(做審計)的必要性


遵循法律規定:

1. 根據香港法例第112章,香港稅務局有權向任何在香港註冊之有限公司發出利得稅報稅表,並要求公司董事向稅務局申報公司所得利潤及任何有關之財務資料。


2. 根據香港法例第622章,董事須就有關財政年度擬備符合第380及383條的綜合報表,並就每個財政年度委聘香港執業會計師為公司賬目進行核數(審計)。

3. 保存業務紀錄

▶ 稅務條例第51C條規定每名在香港經營某行業、專業或業務的人,須就其入息及開支,以及在該行業、專業或業務方面的資產及負債,以英文或中文備存足夠的紀錄

,以便其應評稅利潤易於確定;

該等紀錄須保留為期最少7年;

▶ 無合理辯解而未能遵辦稅務條例的規定,最高罰款為$100,000

▶ 稅務條例所列出的紀錄,包括:─


a.記錄收入及付款,或入息或開支的帳簿;

b.憑單、銀行結單、發票、收據;

c.該人在該行業、專業或業務方面的資產及負債紀錄;

d.該人日常在該行業、專業或業務方面所收取及支出的一切款項的一切記項的紀錄;

e.凡該行業、專業或業務涉及貨品買賣─

i.在該行業、專業或業務時所購買及售賣的一切貨品、出售的紀錄,該紀錄須顯示有關貨物及買賣雙方的足夠細節,以令局長能輕易核實該等貨物的數量及價值及買賣雙方的身分,以及與前述事項有關的一切發票;

ii.該人於年結當日所持的營業存貨的陳述書,以及清點存貨的一切紀錄,而有關的營業存貨陳述書乃根據該等紀錄而編制的;

f.凡該行業、專業或業務涉及提供服務,須顯示所提供的服務的足夠細節,以令局長能輕易核實各記項的紀錄。

4. 香港公司進行審計時公示公司的運營狀況,即向相關人員(如股東)社會和特定部門(如稅務局、銀行等)做出資產和運營狀況的公信力報告,此報告也可作為香港商業移民資料。

提醒:逃稅是一項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是罰款$50,000,另加相等於少徵稅款三倍的罰款及可判處監禁3年。

除了罰款與處罰,不做審計還可能會對企業造成以下影響:

1. 影響香港公司其他業務事項的辦理,例如:轉股轉董會企業併購等會被要求提供最新審計報告。

2. 銀行賬戶被凍結,隨著香港本地銀行對已有的本地銀行賬戶監管越來越嚴格,銀行會定期發出調查信函,要求香港公司遞交最新年度審計報告,如未能及時遞交,那麼銀行賬戶有可能被凍結。

3. 影響公司信譽,多年累積的客戶信任度,可能會因為您的企業沒有正常進行審計申報稅務,而被客人知道後導致信譽掃地;

4. 公司相關人員出入境被限制,若被認為故意拖欠稅款,公司相關人員將可能面臨限制出入境,從而影響公司正常業務運營。

最後還需強調,一旦您註冊了香港公司,無論有無運營,都需要做審計報告,審計報告必須由第三方香港執業持牌會計師,對該香港公司賬目進行“核數”。如果您的香港公司有上述的稅務風險,請務必及時、主動進行合規處理,消除風險。


稅務自查 | 香港公司主動合規(做審計)有多重要?

做賬審計是企業最基本的稅務合規事項,如果想要在“走出去”過程中,走的更遠更穩,更要注意這些細小的合規事項,千萬不要因小失大,造成損失影響企業聲譽與業務的正常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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