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陷阱廁所”案,不能止於退還被坑的拖車費

長城網特約評論員 默城

據“敦煌發佈”9月25日消息,近日,網曝“陷阱廁所”一事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敦煌市公安機關將“陷阱廁所”立為刑事案件偵查,及時公佈報警電話、舉報郵箱,多渠道收集案件相關線索。截至目前,共接報梳理相關警情117起,涉及金額4.41萬元。

敦煌“陷阱廁所”案,不能止於退還被坑的拖車費

圖自微信公號“敦煌發佈”。

據悉,辦案民警通過電話、微信、視頻電話與此次事件已核實查證的第一批受害人聯繫,並現場為第一批核實查證的36名受害人退還了拖車費,共計11440元。在收到退還款後,受害者們紛紛為敦煌市的快速反應和公安民警的辦案速度點贊。

9月13日,敦煌“陷阱廁所”引發社會關注,十幾天不但使得案件取得實質性進展,併為廣大受害者追回損失,這樣的辦案效率和為民狀態,值得肯定。這也是在為敦煌的“旅遊環境”清除害群之馬,用實際行動捍衛當地的形象。

不僅如此,當地還在全面開展文化旅遊市場專項整治行動,並提醒市民和遊客,遇到類似事件,不要怕麻煩,一定要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或主管部門舉報,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身權益不受侵害。

不過,“陷阱廁所”案雖然基本告一段落,但也不能完全沉浸在此事後續的快速處理上。試想,如果沒有網友爆料和輿論關注,此案還會有這樣的結果嗎?

據之前的通報顯示,被捕的犯罪嫌疑人邸某儒有故意傷害犯罪前科,從2019年3月開始,他夥同李某等人,在沙漠中經營一家越野基地,並修建廁所經營上述偏門“生意”。敦煌的“陷阱廁所”,存在一年多了,如此明顯的違法行徑,為什麼此事一直沒有引發當地相關部門的關注?

究其癥結,恐怕少不了相關職能監管部門的工作缺失,也折射出當地缺乏強有力的應急處理機制。也就是說,在處理後續問題時,針對相關部門工作上的一些疏漏也要反思。

只有進行全面梳理和深究,不放過任何一個有問題的相關責任人,才能補上漏洞,逐漸構建類似事件的預防機制,這才是對當地形象真正且長久的捍衛,而不是總等到出現輿情再被動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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