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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半自動步槍是以前蘇聯SKS半自動卡賓槍為原型仿製的,基本上和SKS的結構保持了一致。SKS原本就是以固定彈艙供彈的槍械,那麼仿製型號56半自然也是固定彈艙供彈了,畢竟當初我國的軍工工業的底子薄,也只能走仿製這條路了,這和仿製蘇27戰鬥機的道理一模一樣。
56半自動步槍的固定彈艙容彈量為10發,每個步兵再攜帶9個橋夾,一共是100發子彈。畢竟56半自動步槍的長度為1025毫米,比同期的56自動步槍的874毫米要長上不少。如果再使用彈夾供彈的話,顯得就很不協調。長長的步槍在加上高達30發的彈夾,怎麼看都有點另類。如果說,採用彈艙供彈的話,僅僅在下部有一個凸起物,顯得比較協調。
56半自動步槍使用的7.62X39毫米步槍彈屬於中間威力的子彈,後坐力較小,比較適合於步兵的近戰,在當初大批量裝備了我國的陸軍,數量高達上千萬支。由於當初正值二戰結束後不久,陸軍的作戰思想並沒有完全的轉變過來。
另外,受限於當初的國際環境,國內還是有著“全民皆兵”的思想,就必須大量生產56半自動步槍。也正是56半自動步槍的結構簡單,生產較為便捷。所以說,56半自動步槍當年等我產量是很高的,加上56自動步槍,兩者的產量高達5000萬支。
科技之重
國平軍史
56半的原型,也就是SKS的設計從1941年就開始了,在那個時代,快拆可換彈匣這個概念雖然在衝鋒槍、手槍這塊領域已經流行開了。但對於步槍這種普遍裝備的制式武器而言,依舊是彈夾的天下,即便是有彈匣—比如恩菲爾德,但也並不是用彈匣換彈,這個彈匣充其量只是一個可拆卸的彈倉而已。平常裝彈依舊靠彈夾從上方供彈
SKS也一樣,它在1943年,隨著中間威力彈的定型而重啟。當時正是東線打的最熱鬧的時候,而對於一款新彈和新槍的研發只能儘可能採用現有的成熟技術,包括彈倉。
尤其是可拆卸彈匣這玩意既要滿足結實可靠,也得滿足低成本,這個對1943年這麼緊促的階段是不現實的。(到現在為止,很多步槍出故障的原因依舊是彈匣)
所以說,為了可靠性和趕工,SKS採用固定彈倉、彈夾供彈
另一方面,10發的彈容量也確實適合彈夾供彈,如果換成AK那種30發彈匣要是用彈夾裝填,估計壓都壓不進去
外加10發的彈容量...一個吃瓜步兵得準備多少個備用彈匣啊?這額外的負重考不考慮了?額外的後勤考不考慮了?額外的損耗考不考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