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式半自動步槍為什麼不設計成彈匣供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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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半自動步槍是以前蘇聯SKS半自動卡賓槍為原型仿製的,基本上和SKS的結構保持了一致。SKS原本就是以固定彈艙供彈的槍械,那麼仿製型號56半自然也是固定彈艙供彈了,畢竟當初我國的軍工工業的底子薄,也只能走仿製這條路了,這和仿製蘇27戰鬥機的道理一模一樣。



56半自動步槍的固定彈艙容彈量為10發,每個步兵再攜帶9個橋夾,一共是100發子彈。畢竟56半自動步槍的長度為1025毫米,比同期的56自動步槍的874毫米要長上不少。如果再使用彈夾供彈的話,顯得就很不協調。長長的步槍在加上高達30發的彈夾,怎麼看都有點另類。如果說,採用彈艙供彈的話,僅僅在下部有一個凸起物,顯得比較協調。


56半自動步槍使用的7.62X39毫米步槍彈屬於中間威力的子彈,後坐力較小,比較適合於步兵的近戰,在當初大批量裝備了我國的陸軍,數量高達上千萬支。由於當初正值二戰結束後不久,陸軍的作戰思想並沒有完全的轉變過來。

基本的戰術思想是,繼續堅持“步槍手裝備單發射擊的步槍用於精確射擊,衝鋒槍手裝備連發射擊的衝鋒槍用於近戰壓制”,於是步兵還是分步槍手和衝鋒槍手,步槍手裝備56式半自動步槍,衝鋒槍手裝備56式“衝鋒槍”。


另外,受限於當初的國際環境,國內還是有著“全民皆兵”的思想,就必須大量生產56半自動步槍。也正是56半自動步槍的結構簡單,生產較為便捷。所以說,56半自動步槍當年等我產量是很高的,加上56自動步槍,兩者的產量高達5000萬支。


科技之重


56式半自動步槍,全稱中國1956年式半自動步槍,軍方簡稱“56半”,稱得上是“槍壇常青樹”了,因為爺爺打過此槍、父親打過此槍、本文作者打過此槍、兒子打過此槍,估計兒子結婚有了兒女,在軍訓時打的還是這把56半。
此槍是蘇制SKS半自動步槍的仿製品,在國內知名度非常高,當年,是與56式輕機槍、56式衝鋒槍同時裝備我軍,儘管槍械的零配件完全不能通用,但因為都發射7.62×39 mm中間威力步槍彈,被稱為“56式槍族”。
56半,具有重量較輕、射擊精度高、動作可靠等優點,隨槍裝有摺疊式刺刀,必要時可以進行白刃戰,參與了62年西部、69年北部、79年南部三次軍事衝突,算是參與實戰較多的一把步兵槍械。此槍全槍長1.02m,槍重3.85公斤,口徑7.62mm,初速735m/s,採用10發橋夾彈倉供彈模式,有效射程400m,彈丸在距離1500m處仍然有殺傷力。
SKS半自動步槍,設計於二戰時期,當正式裝備蘇軍時,已經是戰後的1947年,裝備不過數年時間,就被火力更猛的30發彈匣供彈的AK-47突擊步槍所取代,在蘇俄軍中保留的原因,是站崗的衛兵以及儀仗兵所使用,作戰時不再使用SKS半自動步槍。採用導氣式結構,自動裝填子彈的SKS半自動步槍,在研發時吸取了蘇軍參與二戰的10發彈匣供彈的SVT38/40半自動步槍,每個士兵只能得到3個彈匣,戰鬥緊張時彈匣根本就不夠用,且可拆卸彈匣又增加了生產成本的經驗教訓,因此,設計師西蒙諾夫最終決定,SKS半自動步槍採取10發橋夾彈倉供彈模式。
而56式半自動步槍,是參照全套SKS槍械設計圖,以及樣槍依樣畫葫蘆地仿製的,當然,採用彈倉供彈模式了。
況且,10發彈匣供彈,一個士兵120發子彈,就得攜帶12只彈匣,也是非常不方便的,彈倉供彈模式,使用56半的士兵,只需攜帶12只10發橋夾就解決了子彈。10發橋夾彈倉供彈,操作時非常方便,10發橋夾和比10發彈匣,要輕巧許多,也便於士兵攜帶,56半採用彈倉供彈,顯然要比彈匣供彈,對於士兵來說省時省力。

國平軍史


56半的原型,也就是SKS的設計從1941年就開始了,在那個時代,快拆可換彈匣這個概念雖然在衝鋒槍、手槍這塊領域已經流行開了。但對於步槍這種普遍裝備的制式武器而言,依舊是彈夾的天下,即便是有彈匣—比如恩菲爾德,但也並不是用彈匣換彈,這個彈匣充其量只是一個可拆卸的彈倉而已。平常裝彈依舊靠彈夾從上方供彈

SKS也一樣,它在1943年,隨著中間威力彈的定型而重啟。當時正是東線打的最熱鬧的時候,而對於一款新彈和新槍的研發只能儘可能採用現有的成熟技術,包括彈倉。

尤其是可拆卸彈匣這玩意既要滿足結實可靠,也得滿足低成本,這個對1943年這麼緊促的階段是不現實的。(到現在為止,很多步槍出故障的原因依舊是彈匣)

所以說,為了可靠性和趕工,SKS採用固定彈倉、彈夾供彈

另一方面,10發的彈容量也確實適合彈夾供彈,如果換成AK那種30發彈匣要是用彈夾裝填,估計壓都壓不進去

外加10發的彈容量...一個吃瓜步兵得準備多少個備用彈匣啊?這額外的負重考不考慮了?額外的後勤考不考慮了?額外的損耗考不考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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