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盲目追星?娛樂圈明星真的值得我們去擁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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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追星是不可取的行為

在這個通信發達信息爆炸娛樂盛行的時代讓我們更多的接觸了電視劇電影綜藝等節目。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的明星無論男女,但是追星是需要理智的也要考慮自己的經濟能力,不是我們為了自己的偶像不顧父母辛苦賺來的錢花大量的錢買周邊,買演唱會門票,或者去機場接機,有些不理智的行為還會擾亂社會秩序,甚至跟蹤偶像之類的行為。我們要理智的追隨我們的偶像,一點點向他們邁進。魏大勳的偶像是楊冪,張藝興的偶像是林俊杰他們把自己追成了明星。我們沒有這種能力,但是偶像是我們的榜樣,我們可以用自己的方式變成最好的自己,努力向他們邁進。


小秦不睡


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但是娛樂明星的存在是為了滿足市場娛樂需求,其實是可以產業化的,但是中國人完全扭曲了,盲目崇拜,再加上現在流行粉絲文化,價值更高,反而粉絲文化成了娛樂行業不可或缺的一員。

最近可以看到,很多平臺在抵制小鮮肉文化,這點我很贊同。你可以問問現在的00後,對於8090年代的明星認識很少,都深受現在的鮮肉文化影響,所以大家可以想象一下未來是什麼樣子,大眾的價值觀正在扭曲,而這些都是無法及時發現的。

而這些娛樂明星的價位都很高,很年輕,有的很容易膨脹,帶來了不好的社會風氣。而且很多明星被迫要求賣腐,後面想繼續轉型也很困難,比如楊洋。

好了,就說這麼多啦,理智就好,國家也在控制,一切都會變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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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全民流量化的時代,娛樂圈的明星是你方唱罷我登場,一波接一波的新星出現在大家面前,這些明星無論是收入還是名氣都來源於粉絲,說白了就是那些追星的人,追星不可怕,每個人都有追星的權利,畢竟喜歡和崇拜一個或者多個人是很正常的表現。

但是有些追星族對自己的偶像的崇拜程度已經達到了一種忘我的狀態,他們不允許任何人否定自己的偶像,甚至會因為這些和他人發生衝突,更有甚者會為了追星傾家蕩產,這是非常不可取的。

當年香港娛樂圈譚張爭霸(張國榮譚詠麟),並不是他們二人真的爭,而是二人的粉絲們互相的爭,對社會造成了很大影響,以至於後來譚詠麟宣佈不在參加競技類歌唱演出。

還有一個女孩她的名字叫楊麗娟,她當年為了追劉德華是真的到了忘我的境界,只要有劉德華的地方,她幾天不吃不喝也要趕去,父母甚至連房子都賣了,她的父親只是一名普通教師,母親還是個殘疾人。

後來她終於見到劉德華還和他合影,然而她的父親卻在第二天自殺了,還留遺書譴責劉德華。而楊麗娟的後半生只會在悔恨和自責中度過。這還不能說明什麼嗎?

追星一定要量力而行,在這個煩躁浮華的年代,有一些精神寄託本無可厚非,但是不要沉溺其中,理性的對待自己的偶像,用正能量的角度去看待自己喜歡的明星,把精神世界的想象變成現實中奮發前進的力量,這才是追星的目的,也是明星們存在的真正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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