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用了大半生積蓄給我全款購置了一套房產,現在面臨結婚,女方要求填上她的名字,我不想填怎麼辦?-Hello樹先生o的回答-悟空問答

陶海亮


好辦……簽上女方姓名,前提是夫妻二人給老人家出具借款說明,房子值多少錢,多少年還,每個月分期給父母多少贍養費……不離婚的前提下。作為二老可以選擇掙隻眼閉隻眼……


Hello樹先生o


如果你真的喜歡她,那就寫吧,滿足她的安全與貪慾,不然,這婚結的也彆扭,但你必須留一手,和律師溝通一下,保留你父母支付全款的證明,再寫一份向你父母借款的合同,合同約定離婚即返還父母房產,去證處公證,當然這一切都是你和父母、律師悄悄的來完成。這不是你陰險狡詐,是女方先有打算,你來應對,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無。和你一起白頭到老全是你倆的,一起過不長離婚,房產父母的。


World不過如此


以下僅代表筆者個人觀點!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以下只說乾貨!

第一,可以填上她的名字,但必須做婚前財產公證,這麼說吧,你看看父母買房時的付款收據有沒有,還有一些合同什麼的,就是能證明這套房子是你父母出全款買的,拿著這些去公證一下就行了!即使以後離婚了這房子跟她沒關係她同意就寫上她名字!

第二,如果對方不同意,那就相當於要彩禮,彩禮包括房子一半,對方也是防著你以後變心了,作為女方能制約你的條件,如果是她變心了,那你就賠了夫人又折兵了,所以寫婚前協議很重要,寫清楚了按手印並且有第三方手印!就是說這個協議是有效的!

第三,不填!憑什麼填?是嫁閨女還是賣閨女?是嫁給物質還是嫁給愛情?如果對方不樂意因為這個不同意結婚,那就不結!這樣的家庭以後事也多,長痛不如短痛!哥是過來人,說的都是實在話!

記住做父母的不容易,她父母也可以給她閨女買一套,要寫兩套一起寫,沒有就不要扯那些沒用的!真想女兒過的好就不會在意這個!

筆者也有女兒,我會提前給我閨女買好房子,給她存一筆錢,嫁就嫁給愛情!萬一嫁錯了最起碼她有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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