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退婚,女方需要返还彩礼钱吗?女方的青春和名声,男方该如何赔偿?-Eisenhower01的回

郑极夫


又不是处女,要赔偿什么?想要赔偿就去找你的第一个男人,凭什么要让其他男人去承担别的男人承担的责任。没有享受权利就要履行义务,你开什么玩笑!


Eisenhower01


我来啦,这里是法律层面的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那按照你的陈述,你们应该多数属于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是支持男方要求退还彩礼的诉讼请求的。

当然法院也会结合具体双方是否对彩礼进行处置,目前实际剩余数额以及退婚的过错程度综合认定退还的数额。

至于题主提到的青春和名声,不好意思,我是学法律的,男女平等在我国宪法和婚姻法中都有具体体现,男人的青春也是清楚,男人的名声也是名声,所以不存在赔偿事宜不管是清理上还是法理上。


王康律师


这事婚姻法明文规定,男方堤出退婚,第十条规定,第一,二款,是指男女未结婚,和婚姻登记,条款规定,应当退还礼金。所谓女方青春,名誉,不成在,双方都是平等的。礼金是属于支付生活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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