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中“道德”和“倫理”的概念解釋

中國哲學中“道德”和“倫理”的概念解釋


中國古哲人稱謂的″道德"或“道之德”,用現代哲學語言翻譯的話,其終極的本義或概念,是指宇宙本體的行為原則。也就是說,宇宙萬物的“第一推動者”的行為原則(陰陽行為原則)稱之為“道德”或“道之德”。那麼,“第一推動者”遵循服從於“陰陽行為原則”生化宇宙萬物,萬物內在的都遺傳有第一推動者的“陰陽行為原則”之本性,即宇宙萬物內在的客觀存在“本性”,或稱“自然德性”。

譬如:微觀的物質元素,各自都存在本性或自然德性(哲學稱謂)。即,微觀物質元素,各自統一體內都存在“陰陽行為原則”之性。而且,物質元素統一體內(原子核與電子的陰陽雙方)的陰陽行為原則是“鬥爭之和諧”的行為原則,進而物質元素在自然界才能長期存在。否則,微觀物質元素的統一體由於內因的不和諧就要核裂變(或由外因引起聚變)而解體(聚合)。

正應為,微觀的物質元素各自內在的都存在自然德性的陰陽行為原則,那麼,微觀的物質元素外在的也存在陰陽行為原則之行。即物質元素外在的相互之間也存在陰陽行為原則之行之倫理的化合規律。

中國古哲人稱謂的“道德倫理”或“倫理”,用現代哲學語言翻譯的話,其終極的本義或概念,是指宇宙萬物內在與外在的行為理性之善。因此,宇宙萬物才能生化與存在。

即,宇宙萬物遵循服從於“道之德”之行,稱之為“道之善”或“道之理性”,簡稱:道理、天理。或者稱:道德理性、道德倫理。道德是道德倫理的本體,道德倫理依存在道德之中而共同存在。也就是說,道德的存在,才有道德倫理的存在。

“道之本之一”生化“道之體之多”的生命機制中,道德是倫理的本體,倫理依存在道德之中而共同的存在。或者說,宇宙萬物的倫理是宇宙萬物遵循服從於“宇宙本體的行為原則之行”之理性,即客觀存在道德理性,或道德倫理。

正因為,客觀存在道德理性,這就為人類認識世界、認識真理提供了本體。所以,人類認識主體所認識的物理化學規律、生物生理規律、萬物及人類倫理,都要遵從最高的道德理性,或者說,都要遵從最高、最為普世的自然價值取向客觀的行為規律。

這裡特別指出:關於中國哲學概念範疇的研究,之所以會成為研究中國哲學的基本問題,是因為以西方哲學的基本問題,作為研究中國哲學基本問題時,就會產生錯置、歧義與失真。為什麼我會這樣說呢?因為,西方哲學的基本問題捨去了“上帝”的追問與反思,進而西方哲學也就無法解釋“上帝”及“上帝的行為原則之德”。而且,中國古哲人所說的“天帝”,不是西方人頭腦中的“天主”或“上帝”,中國智慧不需要上帝這個理念。

尤其是,中國古典文獻,或者是中國哲學的概念範疇被後人譯成西方語言,一開始就被套上基督教的神學框架,這種“基督化”的烙印至今隨處可見。在漢英詞典中對於中國哲學概念詞彙有不少欠妥和錯誤的譯法,這也使得我們無法透徹地去理解中國哲學的基本問題,以及也影響了後學。

如:中國古哲人稱謂的“道德 ”或“道之德”是宇宙生化萬物的行為原則,不是西語中狹義的人道中人的“品性端正、好的品德、優點或美德 moral/morality/virtue”(錯誤的譯成道德)。

人道中,人的品性端正、好的品德、優點或美德( moral/morality/virtue)在不同歷史時空、不同族群、宗教及意識形態中有不同的標準。因此,西方哲學中 "moral/morality/virtue/Universal values"的概念範疇具有相對性、針對性,沒有普遍性、絕對性。

又如:中國古哲人稱謂的“道之善”或“道之德行”,即為“道德理性”,其本義是指宇宙萬物的行為理性,或者是宇宙萬物的倫理(宇宙倫理)。而“萬物的倫理”的英文譯法對應於西方“ethics”或“sittlichkeit”, 其兩者的本義也是不同的。

正因為,西方哲學無法解釋“上帝”及“上帝的行為原則”,即無法解釋“道的行為原則之德”。所以,西方哲學或倫理學概念中是沒有“道德觀”的,也就是說,西方哲學或倫理學是無法解釋到底什麼是“道德普遍原則”。至於西學著作翻譯成中文中“道德”一詞是近代日本學者或中國學者不知其本義的錯譯或錯套。

西方哲學或倫理學中解釋人道的“倫理”與“道德”,其本義是狹義的、相對性的。

1、西方哲學或倫理學中的“倫理”與“道德”的基本概念範疇(是針對人道而言的,不是針對宇宙萬物的):

倫理(註:其本義是專指人道倫理或人類倫理):是關於人性、人倫關係及結構等問題的基本原則的概括。倫理範疇側重於反映人倫關係以及維持人倫關係所必須遵循的規則,其規則具有時空性、相對性。人道倫理是客觀法,是他律的,並作為一級概念。

道德(註:其本義是專指人的倫理德性):是作為社會意識形態是指調節人與人、人與自然之間關係的行為規範的總和。道德(人的倫理德性)範疇側重於反映人的倫理德性活動或活動主體自身行為的應當,其道德(人的倫理德性)具有時空性、相對性。道德(人的倫理德性)是主觀法,是自律的,並作為二級概念。

2、中國哲學中的“道德”、“道德理性”或“道德倫理”的概念範疇(是針對宇宙萬物而言):

道德:是指“道”的“陰陽行為原則”之“德”,也就是宇宙“本與體”的“陰陽行為原則”。道德範疇在有體的宇宙中,反映的是宇宙萬物內在與外在的陰陽行為原則。道德或道之德的“陰陽行為原則”,就是宇宙萬物必須遵從的道德普遍行為原則,也就是客觀的、絕對性的、最高最為普遍的行為原則。

道德理性:是指“道”的“德行”之善,也就是宇宙萬物內在與外在的行為“理性”之善。“德行”即為“善”或“理性”。而且,“道之德”是“道之德行或道德理性”的本體,“道之德行或道德理性”依存在“道之德”之中而共同存在。道德理性範疇在有體的宇宙中,反映的是宇宙萬物內在的行為理性與外在的倫理關係以及維持萬物的倫理關係所必須遵從的道德普遍行為理性。那麼,道德理性或道德倫理(也稱之為宇宙倫理或宇宙萬物的倫理),也是客觀的、絕對性的、最高最為普遍的行為理性或倫理。

特別強調:中國古哲人稱謂的“道德”是針對宇宙萬物而言的。老子曰: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勢成之。孔子曰:一陰一陽之謂道;又曰:陰陽合德。

這就是說,道德,就是宇宙萬物的行為原則,或是宇宙生化萬物的行為原則。宇宙萬物中存在人類,那麼,針對人類或人道而言,道德,就是人類倫理行為的普遍原則,也就是人類世界之上的道德普遍原則,或道德行為準則。

道德普遍原則,必須具有一般的形式,必須普遍有效適用於一切場合和一切人,即適用於宇宙萬物(不涉及具體的人、習俗、宗教、意識形態)。也就是說,針對人道而言,道德普遍原則能夠作為人類相對行為標準次序的終極絕對標準來接受。

根據老子的“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那麼,客觀、最高、絕對的道之德或道德普遍原則,我可以用最高概括、普遍性的一句話給出定義:

道之事中“有與無”在統一的道中,由“有”中的陰陽雙方產生“無”;則“無”以“勢之行”之形式,推動“有”中的陰陽雙方之“和”之目的,稱之為道之德。

其中,在有體的宇宙中“有”反映的物質性範疇,“無”反映的是精神性範疇;“有”是“無”的本體,“無”依存在“有”之中而共同的存在。

注:老子的“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中“有生於無”,是說“有”依賴於“無”而生。特別指出:老子的“無”是哲學概念具有普遍性、絕對性。不是針對性、相對性的科學概念的“0”、“沒有”、“不存在”。即不要用科學概念的“有、無”理解或替代哲學概念的“有與無”,也就是說,科學的“有、無”和哲學的“有與無”,其本義概念是不同的。

道德是客觀存在,不是東西方人類發明的,人類只能去發現、去認知、去遵從這一自然的客觀行為原則。道德,或道德普遍原則具有絕對性,而且公元前6世紀老子、孔子率先發現揭示了客觀存在道之德。

這就像,牛頓發現了自然價值取向行為規律中存在“F=ma”(不是牛頓發明的,牛頓不存在,F=ma的客觀規律依然存在),那麼人類在改造世界過程中依據“F=ma”作為標準力學定律被人認知、踐行。

道德理性,是自然價值取向行為理性,是自然的目的而絕對存在,和人的主觀沒關係而存在,而且就是人類認知的本體。

摘自《論中國哲學辯證思維》南京出版社,2015;《老子的智慧之學》南京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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