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通報三起違法違規出口醫療物資典型案例

【環球時報-環球網報道】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時期,規範醫療物資出口秩序,防控不合格醫療物資出口,對有效支持全球抗擊疫情具有重要意義。海關總署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會同商務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關於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的公告》,併發布了海關總署2020年第53號公告,將11類出口醫療物資納入法定檢驗,全面強化醫療物資出口監管,嚴把醫療物資出口質量關,嚴厲打擊出口醫療物資違法違規活動,依法從嚴從重從速查辦了一批違法違規出口醫療物資案件。現通報三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4月13日,青島某貿易公司以一般貿易方式向海關申報出口丁腈一次性手套5400千克,貨值66.15萬港幣,申報規格為“用於員工食品健康安全檢查時使用”,報關時未提交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和出口醫療物資聲明。實際貨物為一類醫療器械列明的檢查手套,當事人涉嫌逃避出口商品檢驗。4月15日,青島海關已對其立案調查,本案正在進一步調查過程中。

案例二:4月12日,滿洲里某貿易公司申報出口150萬隻“一次性使用防護口罩(非醫用)”,貨值30萬美元,並提交了合格證複印件、出口非醫療物資聲明、檢測報告等材料。經查驗發現,有29箱共計11.6萬隻口罩實為一次性醫用口罩,當事人涉嫌逃避出口商品檢驗。4月15日,滿洲里海關已對其立案調查,本案正在進一步調查過程中。

案例三:4月9日,成都某公司以集裝箱方式出口一批貨物,海關經查驗發現其中包括未向海關申報出口的一次性防護口罩30萬個,貨值32萬餘元,當事人涉嫌未向海關如實申報影響海關監管秩序。成都海關經立案調查,已根據《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相關規定,對當事人依法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海關鄭重提醒:出口醫療物資質量安全直接關係人的生命健康,海關將依法履行醫療物資出口法定檢驗的職責。進出口企業、報關企業、出入境快件企業、交通工具所有人和運營人等參與出口醫療物資的市場主體,在出口醫療物資時必須嚴格履行如實申報的責任。對如實申報的守法企業,海關將一如既往提供通關便利;對於通過偽瞞報、夾藏、夾帶等方式逃避法定檢驗,或出口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醫療物資冒充合格的違法、失信企業,海關不僅給予行政處罰,符合刑事立案標準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此外,海關還將採取下列懲戒措施,讓違法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一、企業被行政立案調查的,正在申請認證高信用企業的,海關將終止認證;處罰決定作出後,處罰信息將作為企業信用管理的依據,降為失信企業的,海關將對其進出口貨物採取100%查驗、全額擔保、不適用“兩步申報”制度、不予免除查驗吊裝、移位、倉儲等費用、不適用彙總徵稅制度等懲戒措施。

二、企業被刑事立案偵查的,暫停適用相應高信用企業管理措施。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直接認定為失信企業,對其採取上述懲戒措施。

三、企業違法被行政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後,海關將根據國家信用體系建設的要求,將被處罰企業的違法信息歸集到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由相關部門開展協同監管或聯合懲戒。包括限制申請配額、限制申請國家財政資金支持、限制參與政府採購活動以及限制向金融機構貸款等。

四、企業被處罰的,海關將向商務主管部門通報企業被處罰信息,由其暫停企業的對外貿易經營活動,海關根據商務主管部門的決定對該企業的進出口貨物不予辦理報關驗放。

五、從事市場採購的企業違法的,海關將企業的被處罰信息通報商務主管部門,暫停或取消其從事市場採購貿易的資格。

六、報關企業、出入境快件企業對未履行合理審查義務的,海關在對其處以罰款的同時,將視情節暫停其報關業務。

七、海關將加大對被處罰單位違法情事的曝光力度,除在海關總署、直屬海關互聯網站和地方信用網站公開被處罰單位相關信息外,還將通過微博、微信等客戶端以及各種媒體將案件信息公之於眾,使違法者無處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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