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院:获嘉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杜习丹、王成军
身份证号:杜习丹4107241980****1048
王成军4107241981****1018
家庭地址:均为获嘉县亢村镇
执行内容:原告王丹丹起诉被告杜习丹、王成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豫0724民初1221号民事调解书,调解确认被告杜习丹、王成军归还原告借款84000元及利息。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杜习丹、王成军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王丹丹向获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杜习丹、王成军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获嘉县人民法院决定将杜习丹、王成军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获嘉县人民法院举报。
(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3-4527118)
閱讀更多 獲嘉縣人民法院執行局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