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銀行致歉!池子投訴事件發酵,中信此次犯了什麼大忌?

今天凌晨,中信銀行發表致歉信,回應脫口秀演員王越池(藝名“池子”)投訴個人賬戶交易信息被該行調取一事。中信銀行稱,關於王越池先生(藝名“池子”)通過微博反映其個人賬戶交易信息被調取一事,“經核實,近期上海笑果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繫開戶支行,要求查詢其為員工王越池先生支付勞務工資記錄時,我行員工未嚴格按規定辦理,提供了王先生的收款記錄。對此,我們向王先生鄭重道歉。”

中信银行致歉!池子投诉事件发酵,中信此次犯了什么大忌?

此前,5月6日,知名脫口秀演員池子在個人微博賬號上發佈一則長文和律師函,斥責老東家上海笑果文化侵權和拖欠薪酬,並稱中信銀行上海虹口支行未經授權將個人賬戶明細提供給笑果文化,訴其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發酵一天的“池子事件”似乎有了劇終的意思,但留給我們的反思才剛開始。

按照《商業銀行法》的規定,銀行機構應當為客戶保守秘密。浙江國聖律師事務所楊森律師表示,銀行賬戶信息屬於個人重要隱私,依法除了公檢法等國家機關辦案(包括律師調查也需要法院的開具的調查令)能夠憑法律手續調取外,其他人無權調取和查閱,銀行的行為不但違反行業監管規定也違反與儲戶之間的契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及行政責任。“相關行為違反侵權行為法,是侵犯員工個人隱私的行為,侵犯個人隱私除了會承擔民事責任,嚴重的還會承擔行政、刑事責任。”

其實在“池子事件”中,以查詢工資發放為名能否調取員工個人銀行流水單的理由也很牽強。事實上,一家企業為員工發放的工資,自己都造表登記,企業自身是非常清楚的,以此為由要打印整個流水單顯然存在很大的漏洞。很多銀行機構在針對客戶信息保密方面“口風很緊”,即便是可以調取的信息也需要走嚴格的流程。但“池子事件”中,涉事銀行方面是否曾做過這方面的審慎思考?

池子遭遇了銀行這樣的待遇,是否意味著每一個人都有自己信息洩露的風險?原本正是基於對銀行機構的信任,所以才放心地把各種資金有關的業務交給了銀行。銀行機構一天到晚對客戶進行信用評分和風險評估,這一次我們是不是也需要對銀行進行一個信用評分和風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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