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出身、純樸善良的阿呆,意外救了第一殺手,與殺手相處會怎樣

寒冷小城

天元大陸上有五個國家,分別是北方的天金帝國,南方的華盛帝國,西方的落日帝國和東方的索域聯邦,而處於四大國中央,分別和四國接壤的一片面積不大呈六角形的土地就是天元大陸上最著名的神聖教廷。四大王國中除了落日帝國和華盛帝國關係不佳以外,其他國家到是可以和平相處。每年,各個國家都要向教廷上交一定的“保護費”以作為教廷的開銷。

天金帝國的人類幾乎全是白種人,他們有著高大的身形和金髮碧眼,而落日帝國和華盛帝國則都是黃種人,擁有黑髮黑眸。大陸上唯一的聯邦體制國家索域聯邦的人種比較複雜,既有白種人、黃種人,也有身體強健的黑色人種,許多異族也是生存在聯邦之中的。單論綜合實力來說,由六個族群組成的索域聯邦最為強大,而另外三個國家則有著差不多的武力。

大陸上除了主要居住著人類以外,還有一些人數稀少的種族,如善良的精靈族,脾氣暴躁的矮人族,能歌善舞的翼人族和數量稀少,只生存於密林之中的半獸人族以及最神秘的暗魔族和傳說中的龍族。這些和人類相比數量稀少的種族分散於各國之間,千百年以來,一直和人類和平共處著。但由於生活習慣的不同,異族一般都生存在人煙稀少的山谷或森林,很少會與人類接觸。

神聖教廷雖然在大陸上只佔據很小一塊麵積,但是,在大陸上,教廷卻擁有著至高無上的地位。除了極少數的無神論者以外,幾乎所有的人類都是教廷忠誠的信徒。神職人員都是最受到尊敬的職業,在神聖教廷之中,擁有最高權威的就是教皇,教皇之下,設四大紅衣祭祀,協助教皇處理教廷事務,他們也被成為紅衣主教。紅衣祭祀之下是十二名白衣祭祀,當超過半數的紅衣祭祀和白衣祭祀認為教皇有什麼重大錯誤時,可以對教皇進行彈劾,但由於教皇的晉升是非常嚴格的,從教廷誕生以來,還沒有出現彈劾教皇的情況。白衣祭祀之下,是高級祭祀、中級祭祀、普通祭祀和預備祭祀,祭祀也被稱為僧侶或者神女。教廷中的神職人員不忌婚娶,但是,結合的對象必須是教廷最忠誠的信徒。神職人員之所以受到尊敬還有另外一個原因,那就是因為,他們都是光系魔法師,想晉升到白衣祭祀這一職位,就要求僧侶們必須要有著光系魔導士以上的水準,而大陸上的魔導士從來沒有達到過三位數。紅衣祭祀的力量更加深不可測,曾經有傳說稱,如果教廷的四大紅衣祭祀和十二白衣祭祀同時出手,其光明魔法的威力,可以相當於任何一個國家的全部武力相加。教皇的晉升一般都是由紅衣祭祀中甄選的,需要經過極為嚴格的程序,在選出新的教皇后,老教皇會舉行一個傳承儀式,將教廷最至高無上的特殊能力傳於下任教皇。教皇到底有什麼樣的實力誰也沒見過,因為,近千年以來,從來沒有需要教皇出手的情況出現過。教廷一般處理對外的事物都由審判所執行祭祀監督,審判所的審判長具有和紅衣祭祀同等的權利,審判長手下的判官也被稱為是神聖教廷的劊子手,他們是天神最瘋狂的信仰者,在處理異教徒問題上,從來都只有一個字——殺。和正統的神職人員不同,審判所的所有成員,都沒有任何顧慮,完全由審判長控制,審判長直接向教皇負責。

鍊金術士(上)

阿呆一楞,下意識的抬起頭,他又一次看到了老人那滿是皺摺的臉,老人臉上沒有任何表情,正注視著他,“什,什麼問題?”

老人眉頭微微一皺,心想,原來是個傻小子,傻點也好,不正好適合麼。“我剛才問過你,你從來沒有吃飽過麼?”

阿呆點了點頭,感覺上,這個老人似乎沒有什麼打他的意思,他的膽子不由得大了一點,道:“是,是的,我知道您一定很生氣,您要是不打我的話,能不能讓我走。”雖然這次牽魚失敗了,但一天的時間畢竟很長,阿呆覺的自己還有機會完成任務,他從來不會因為一次牽魚失敗而氣餒,為了心愛的饅頭,他還是要繼續的努力,做好自己的角色。

老人嘴角微微牽動了一下,道:“我有說過不打你麼?你偷了我的錢袋,我打你似乎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吧。”

阿呆剛剛輕鬆了一點的面容再次垮了下來,恢復雙手抱頭的姿勢,低著頭道:“那,那您能不能別打我的手。”

老人有些驚訝的問道:“為什麼?”

阿呆小聲道:“因為,因為我還要牽魚,如果手壞了,就牽不到魚,牽不到魚就沒有饅頭吃了,還會被黎叔打。”

“牽魚?黎叔?”老人只是微微楞了一下,就明白了牽魚是什麼意思,也明白了黎叔就是眼前這個呆呆小賊的頭。他心中產生一絲好笑的感覺,小偷被事主抓到,居然要求人家別打他的手,面前這個傻小子還真是呆的可以啊!

“打你還是輕的,以我的身份,即使殺了你,也不會有人找我麻煩,你信不信。”

阿呆一楞,道:“殺了我?殺了我,我不就死了麼?死是什麼滋味,您能先告訴我麼?死是不是會很疼,死了以後就沒有饅頭吃了吧。”

老人突然覺得,和這個呆小子說話,自己的心情似乎開朗了許多。但是,老人怎麼也不可能想到,眼前這個問他死是什麼滋味的瘦小男孩兒,在十數年之後,竟然成了大陸上叱吒風雲的“死神”,成為給他人帶來死亡的人。

“你想吃飽麼?”老人決定不再和阿呆磨蹭下去,直接進入了正題。

說到吃,阿呆頓時來了精神,早上吃的那個饅頭早在寒冷的天氣下消化掉了,他的肚子咕嚕響了一聲,抬起頭,渴望的看著老人道:“想啊!我最想吃飽了。要不,要不您給我一個那紫色的錢幣,只要一個就夠了。”一想到雞腿,阿呆的口涎順著嘴角流了出來。

老人道:“我不會給你錢的,不過,如果你想吃飽的話,就跟我走吧,我會讓你吃飽的,而且,我不會打你。”

阿呆眼睛一亮,早上他剛想像丫頭那樣被人帶走,願望就實現了,他小心的問道:“真,真的能讓我吃飽麼?”

鍊金術士(下)

“黎,黎叔,那我走了。”阿呆丟下一句話,趕忙跑了出去,出了門,他似乎感覺到全身輕鬆了許多,剛才哥里斯將黎叔甩到一旁時,他內心深處,竟然產生了一種說不出的快意,黎叔和饅頭比起來,似乎還是饅頭重要一些,更何況,哥里斯說過,不會打他。沒有誰是願意捱揍的,全身疼痛的感覺畢竟另人難以忍受,和這個什麼術士在一起,總要強過和黎叔在一起吧。

其實,阿呆自己並沒有察覺,他之所以選擇和哥里斯在一起,最主要的原因,還是丫頭臨走時的叮囑。

哥里斯走的不快,使阿呆可以很輕易的跟上,雖然天空仍舊是陰雲密佈,但阿呆卻顯得開朗了許多,“老師,咱們去哪兒?”

哥里斯停下腳步,衝阿呆冷聲道:“不要多問,跟著我就行了。”

冰冷的聲音讓阿呆嚇了一跳,長時間養成的懦弱使他根本無法興起一絲反抗的念頭,“哦,對不起。”

哥里斯轉過身,繼續向前走去,他心裡很滿意,這個孩子雖然呆了一些,但還是很聽話,一年以後,應該可以讓自己完成那件事了吧,那可是自己多年的心願啊!想到這裡,哥里斯蒼老的臉上不自覺的流露出一絲令人不寒而慄的笑容。如果阿呆看到這個笑容,恐怕會動搖他離開的決心吧。但是,他沒有看到,也正是因為和哥里斯一起離開了尼諾,才有了他一生不平凡的經歷。

走了不久,哥里斯帶著阿呆來到了一座宏偉如宮殿的旅店前,他昂首而入,兩名守門的門童趕忙打開大門,恭敬的將他迎了進去。

阿呆看著面前鍍金的大門,不由得吞了口吐沫,這個地方他是很熟悉的,因為他曾經為了牽魚在這裡蹲守過幾回,黎叔曾經告訴過他,這裡是尼諾城最大的旅店,叫凱倫大酒店。老師是住在這裡的麼?他下意識的跟了上去。

“去,去,去,哪裡來的小乞丐,快滾。”高大的門童攔住了阿呆的去路,像趕蒼蠅一樣趨趕著他。阿呆被嚇了一跳,趕忙答應著,向一旁走去,走出幾步,他停了下來,心想:不對啊,我是跟老師來的,老師都已經進去了,那我也應該進去吧。想到這裡,他又走了回來,客氣的衝門童道:“我是跟老師一起來的,能讓我進去麼?”

門童撣了撣身上的迎賓禮服,看著一身骯髒的阿呆,臉上流露出強烈的厭惡神色,不屑的說道:“哪個是你的老師,滾遠點,別把我們的地弄髒了,一個臭乞丐,還想進我們酒店,也不瞧瞧自己的德行。”

阿呆有些著急了,他雖然腦子慢一些,但也知道,現在已經不能回頭了,黎叔那裡是絕對回不去的,只有跟著哥里斯才能吃到心愛的饅頭。“讓,讓我進去吧,我要找我的老師。”他再一次懇求著,眼神中流露出焦急之色。

初涉魔法(上)

阿呆委屈的說道:“您,您沒讓我出去啊!您不是說了,我什麼都要聽您的麼?”

哥里斯扭頭走進房間,長出口氣,打開窗子,將外面新鮮的空氣放近來,以沖淡屋內的臭氣。他感覺自己真的被這個笨小子打敗了,再次深吸一口新鮮的空氣,沖廁所的方向喊道:“擦乾淨你的屁股,出來吧。”

穿好衣服,阿呆從廁所中走了出來,他突然感覺,自己好象變了個人似的,全身說不出的清爽,似乎一下子丟掉了很重很重的包袱,全身都輕飄飄的,連渾濁的大腦也清明瞭一些,全身都充滿了活力。“老師,您剛才給我吃的是什麼?”

哥里斯不耐煩的道:“九轉易髓丸。”

“九轉易髓丸?那是什麼東西?”

“別多問,坐下。”哥里斯指著一旁的凳子,“我要問你幾個問題,然後就帶你去吃飯。”

一聽到吃飯這兩個字,阿呆眼中頓時燃燒起興奮的火焰,乖乖的坐到凳子上,等待著哥里斯的詢問。

“阿呆,你還有其他名字麼?你是落日人還是華盛人?”

阿呆搖了搖頭,道:“沒有,我沒有其他名字。什麼是落日人和華盛人?”

哥里斯道:“落日和華盛是大陸上另外兩個帝國的名字,看你黑髮黑眸,應該是這個兩國家其中之一的後裔。”

“哦,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哪裡人。落日和華盛這兩個國家以前我好象聽說過,但沒什麼印象了。”

哥里斯重新坐到床上,看著臉色已經紅潤了許多的阿呆,道:“知道你的父母是誰麼?”

阿呆茫然搖頭,道:“我只記得自己在街上一直要飯,要飯。有一天黎叔來了,他說會給我吃的,我就跟他走了。”

“那你今年多大了?”

阿呆想了想,道:“十二,哦,不,十三歲了吧。”他確實不太清楚自己有多大,黎叔身邊和他差不多高的孩子都是十二或者十三歲,所以,他覺得自己也應該是這個年齡才對。

十二、三歲,恩,還是比較合適的,哥里斯繼續問道:“知道你是那年那月生的麼?”問完了他就後悔了,面前的傻小子連自己多大都不知道,又怎麼會知道自己的出生年月呢。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阿呆脫口而出,“神聖歷九七七年三月二十一日。”說完,連他自己都楞住了。

哥里斯眼中寒芒一閃,道:“你不是說不知道自己多大麼?怎麼又說出來了。”

阿呆張口結舌道:“我,我也不知道,只是剛才突然想到這個日子,就說了出來。”

哥里斯皺了皺眉頭,暗暗推算著,現在是神聖歷九八八年四月,那這麼說眼前這個阿呆應該是十一歲才對,但剛才阿呆的表現卻讓他感覺到有些怪異,冷聲道:“小子,你可不要和我耍花樣。”

阿呆縮了縮身體,道:“不,不會啊!”

“你過來。”哥里斯衝阿呆招了招手。

阿呆有些不情願的走到哥里斯身前,哥里斯伸手抓住阿呆的肩膀,低低的唸了幾句什麼,一股熱流頓時順著阿呆的肩膀流入了他的身體。開始時,阿呆還覺的很舒服,但過了一會兒,哥里斯傳過來的熱流越來越強,阿呆漸漸的抵受不住了,他想掙扎,卻發現自己的身體已經不受控制,熾熱的氣流似乎要將他的五臟六腑都融化使得,不斷的在他體內四處流動。阿呆的骨骼開始劈啪做響,劇烈的疼痛使他忍不住慘叫起來。

“啊——,老師,我受不了,您饒了我吧,好疼啊,好疼啊!”

哥里斯皺了皺眉頭,一抬手,一圈青色的光芒將阿呆的身體包裹住,將聲音完全隔絕在內。

良久,當阿呆的身體已經有些癱軟時,哥里斯終於鬆開了手,他長出一口氣,自言自語道:“沒想到這傻小子根骨居然這麼好,既適合修煉魔法,也適合修煉武技,沒白耗費我一顆九轉易髓丸,這樣就更好了,到時候……”說到這裡,他突然停了下來,謹慎的看了阿呆一眼。搖了搖頭,哥里斯道:“可惜,他的腦袋好象受過什麼重創,即使是九轉易髓丸的效力都無法將那股積鬱之氣清除掉,不過還好,這並不影響我的實驗。”

熱流終於退去,阿呆整個人全身無力的癱倒在地,他不知道哥里斯為什麼要這樣對他,淚水不自覺的流了下來。

哥里斯一把將阿呆的身體從地上拽了起來,冷聲道:“不許哭,我剛才是看看你是否有幫我幹活的實力,你明白嗎?並不是打你。溫柔之水,聚於我手,滋潤眼前的生靈吧。”藍色的光芒從哥里斯手中發出,像涓涓細流融入阿呆的身體。這是水系最普通的恢復術,哥里斯是很少用到的,為了不讓阿呆心中存有陰影,他不得不幫他恢復體力。

阿呆感覺到清涼如水般的氣流從哥里斯的手中不斷傳出,失去的力氣正在一分一分的恢復著,先前灼熱造成的疼痛已經完全消失了,對於哥里斯的話,不由得信了幾分。

哥里斯將阿呆塞到凳子上,背對著他道:“你要記住,只有強大的人才能活的更好,懦弱,只有受人欺負,眼淚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阿呆感覺哥里斯的話似乎在哪裡聽過似的,竟然引起了他腦海中的一些共鳴,他擦掉臉上的淚痕,怯怯的說道:“是,老師,我知道了。”

哥里斯點了點頭,道:“好,那你告訴我,你最愛吃什麼?最想幹什麼?”

阿呆老實的道:“我最喜歡吃饅頭,還,還有雞腿,最想幹什麼?我,我也不知道。”

哥里斯心中暗罵,真是個傻小子,不過這樣也好,對於自己以後的行動會更有利,“那好吧,從現在開始,你就一直跟著我,我保證你每天能夠吃飽,如果,你敢私自出走的話,還記得今天那張桌子麼?那就是你的下場。”

哥里斯的威脅似乎對阿呆並沒有起什麼作用,他楞楞的說道:“只要您能讓我吃飽,我怎麼會跑呢?可是,可是?”

“可是什麼?”哥里斯猛然轉了過來。

阿呆看了看哥里斯蒼老的面容,喃喃的說道:“可是,您要死了的話,我吃什麼呀?”他清楚的記得,當初丫頭說過,她奶奶就是因為歲數過大才死的,而奶奶死後,丫頭才會淪落街頭要飯。

哥里斯被阿呆的話氣得全身一陣顫抖,他的手抬起來幾次,又都放下了,一想起自己那偉大的計劃,他決定,忍了。沒好氣的說道:“放心吧,就算你死了,我也不會死的。走吧,我帶你去吃飯。”

“好啊!老師,您真是太偉大了。”

“哼!我的偉大,又是你能夠知道的?”

兩天後,當哥里斯覺的阿呆的身體已經好了許多時,帶他離開了尼諾城。今天的天氣出奇的晴朗,似乎預示著阿呆將走入人生的另一個起點。

“老師,以後我還能回來麼?”阿呆一邊看著身後生活了十幾年的小城,一邊問道。

哥里斯看了看阿呆,道:“也許吧,以後有機會的話。怎麼?你還有什麼惦記的麼?”

阿呆搖了搖頭,道:“沒,沒有。”這是他在哥里斯面前第一次撒謊,其實,他心裡想的是,丫頭以後還會回來找他的。但他並沒有說出來。雖然哥里斯這幾天以來一直對他不錯,每頓飯都會讓他吃飽,還讓他吃到了許多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美食,但是,阿呆的心中總是隱隱覺的,和黎叔比起來,他的這位哥里斯老師似乎更危險似的。

哥里斯並沒有在意阿呆的話,帶著他繼續向前走去。

足足走了一個多小時,他們來到了位於尼諾城外不遠出的海濱港口,以前阿呆也曾經來過這裡幾次,他很喜歡海,喜歡那種波瀾壯闊的感覺,看著遠方的海天交接處,聽著一聲聲海浪拍打礁石的聲音,阿呆不由得楞了。

“快走,我們要趕上這班船。”哥里斯回頭衝著面對大海的阿呆道。

阿呆一楞,道:“船?老師,您是說我們要做船嗎?”他的聲音有些興奮,不知道多少回,他都想象著自己像那些漁民一樣,坐著木製的小船在海上漂浮著,那種感覺,是阿呆最嚮往的。

“恩,咱們要到瓦良行省去,坐船要快的多了。”哥里斯淡然答道。

“太好了,太好了,我要坐船了,我要坐船了。”阿呆興奮的跳了起來。

哥里斯皺眉道:“你給我安靜一些,想坐船就快走。”

兩人很快走到碼頭,當阿呆看到長達上百米,寬二十餘米,高有三層的巨大客船時,張大了嘴,痴痴的說道:“這,這就是我們坐的船嗎?它好大啊!”那些漁船和麵前漆成白色的大船比起來,簡直太微不足道了。

哥里斯哼了一聲,道:“大什麼?我還嫌它小呢,上船了。”

經過寬闊的登船板,阿呆跟著哥里斯上了這艘名叫拜神的大船,哥里斯買的是頂層的一個二人艙,一上船,哥里斯就感覺到全身不自在,他剛才之所以對阿呆說嫌這艘船小,最主要的就是因為他——暈船。如果不是想早些回去開始準備自己的計劃,他才不會選擇坐船呢。

阿呆興奮的在船艙中不住的走動,不時透過圓形的玻璃向外看去。一會兒的工夫,高大的桅杆上扯起了寬闊的風帆,船漸漸的開動了。由於這裡的深海處有冰山,所以,這艘拜神客船在開始階段都是延著海岸線而行,到了暖和一點的地區,船才會駛入深海,快速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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