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寶投資者代理律師:約八成委託人不同意中行20%賠償


原油寶投資者代理律師:約八成委託人不同意中行20%賠償

新浪法問 王茜

  鬧得沸沸揚揚的原油寶事件有了最新進展,中國銀行方面向投資者們釋放出和解的信號。

  5月5日晚間,中國銀行發佈《關於回應“原油寶”產品客戶訴求的公告》稱,目前中行相關分支機構正按意見積極與客戶誠摯溝通,在自願平等基礎上協商和解。如無法達成和解,雙方可通過訴訟方式解決民事糾紛,中行將尊重最終司法判決。同時,中行保留依法向外部相關機構追索的權利。

  據多家媒體報道,中行原油寶的投資者們近日接到了中行方面的電話,中行提出溝通解決原油寶賠償問題,並要求投資者攜帶相關資料到網點面談。有投資者表示,銀行提出的賠償方案是賠償20%保證金。

  對此,原油寶投資者代理律師、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兆全律師對新浪法問表示,其委託人中約有八成以上不接受中行目前20%保證金的賠償方案。大多數投資者希望的賠償比例在60--80%之間。他對新浪法問透露,其團隊目前接受了50多位原油寶投資者的代理委託,人數還在持續增加。在委託人中,損失最大的達400多萬元。

  投資者不願意接受20%賠付比例,應該怎麼辦?對此,楊兆全律師建議投資者可以和銀行繼續協商,爭取更高的比例,也可以向法院訴訟。“投資者主張原油寶產品違法,銀行超範圍經營,要求賠償全部損失,是有法律依據的。”他表示。

  既然有法律依據,那麼如果投資者要求銀行賠償全部損失,能不能被法院接受?對此,楊兆全律師表示不能給出肯定的答覆。他指出,投資者訴訟以後可能得到更高的賠償,但是也有可能法院的判決還是20%賠付。投資者可以根據律師的分析以及自己蒐集的其他信息,自主決策是否進行訴訟。

  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竇婉雲早前撰文指出,在原油寶事件中,投資人至少可以考慮兩點抗辯理由:中行在產品推介上有重大誤導,並且在履行此合約過程中可能有重大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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