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從外地如何回武漢?速看返漢政策

近日,武漢多個城區陸續發佈通告,指導在外人員如何回漢。(武昌區、洪山區、黃陂區、蔡甸區、江夏區)

01 PART 武昌區

武昌區發佈在外人員返漢流程,規定在外返漢人員到達居住地後,1小時內向所在社區報告,不主動申報、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將依法追究責任。

1、辦理對象

堅持錯峰返程和分批實施,對在外滯留的武漢市民立即啟動返漢安排,優先安排醫療機構、防疫藥品、用品、保障公共事業運行、疫情防控、群眾生活以及重要國計民生相關企業等方面工作人員返回。根據延遲開工開業開課的統一部署,再適時安排其他人員安全返回。

2、辦理條件

第一,返漢人員隔離期滿14天,無發熱、乾咳、氣喘等症狀;第二,自願返漢;第三,返漢人員能夠嚴格執行《在外人員返漢健康須知》。

3、辦理流程

第一,個人申請。按照一人一表填好申請表;第二,健康審查。申請表填好後送目前所在地村委會(社區居委會)進行健康審查,經目前所在地縣級指揮部批准離開(加蓋縣指揮部公章);第三,社區受理。經武昌居住地所在社區簽章同意;第四,區指揮部審批。第五,企業組織集中返漢。轄區各類企業因生產需要一次性返漢人數較多的,企業可以集中受理工作人員申請,審核後報區指揮部辦理審批手續,企業自行負責接送車輛,組織返漢員工嚴格執行《在外人員返漢健康須知》;第六,轄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返漢。經單位審核同意後,直接報區指揮部辦理返漢手續。

4、注意事項

第一,辦理過程全部採取無紙化操作;第二,街道要主動做好銜接工作,確保區、街、社區、單位、申請人無縫對接;第三,廣而告之。主動公佈《武昌區辦理在外人員返漢流程》以及街道、社區受理電話,及時辦理;第四,辦理時間。每天8:30—17:30。諮詢電話:88936705


02 PART 洪山區

2月11日,洪山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在外人員返漢審核流程的公告》,詳細介紹了疫情期間在外人員返漢審核流程,滯留在外的武漢市民可以參照公告內容申請辦理相關手續,適時安全有序返漢。

洪山區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在外人員

返漢審核流程的公告

根據《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做好春節後錯峰返程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在外人員返鄂返漢工作指導意見》精神,以及《武漢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在外人員返漢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現將洪山區疫情防控期間在外人員返漢審核流程公告如下:

一、申請對象

滯留在外的武漢市民,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群眾生活必需、經批准的重大工程以及重要國計民生相關企業等方面從業人員可予返漢。堅持錯峰返程、分批實施,其他人員適時安全有序返漢。

二、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返漢人員應當是沒有發熱、乾咳、氣喘等症狀的身體健康人員;

2.自願返漢,並充分知曉在疫區面臨的健康風險;

3.嚴格遵守《在外人員返漢健康須知》,遵守相關地區疫情防控要求;

4.有明確的返漢時間和返程方式安排;

5.因工作需要返漢人員須經單位同意。

三、申請人需提交材料

1.一人一表,填寫《在外人員返漢申請表》;

2.滯留所在地社區(村委會)或醫療機構、疾控部門、集中隔離點出具的《健康狀況說明》或《解除醫學觀察告知書》。

四、申請時間

申請人應當至少於擬返程日的3天前向所在單位或社區提出申請。

五、辦理流程

1.在漢有工作單位因工作需要返漢的,申請人將《在外人員返漢申請表》、《健康狀況說明》或《解除醫學觀察告知書》(以下簡稱“申請人材料”)提交給工作單位。單位審核後,填寫《在外返漢人員申請彙總表》,承諾做好返漢人員健康管理。有區級行業主管部門的單位,向區級行業主管部門申請;無區級行業主管部門的單位,向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申請,提交申請書、《在外返漢人員申請彙總表》(含電子版)、申請人材料(含電子版)。行政機關單位直接向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返漢工作組辦公室申請,提交申請書、《在外返漢人員申請彙總表》(含電子版)、申請人材料(含電子版);

2.在外團隊遊客由組團旅行社負責組織返回遊客統一填寫申請人材料,填寫《在外返漢人員申請彙總表》,向區文化旅遊局提出申請;

3.自由行人員、在外探親武漢市居民通過網絡將申請人材料提交給居住地所在社區。社區審核申請人是否為本社區居民、詢問健康狀況、告知疫區面臨的健康風險,填寫《在外返漢人員申請彙總表》(含電子版),並同申請人材料(含電子版)一起提交給各街道辦事處(鄉人民政府);

4.同一家庭中申請返回的成員非因工作返漢的,向居住地所在社區提出申請;同一家庭申請返回的成員均因工作返漢但單位不同的,分別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

5.各行業主管部門及街道辦事處(鄉人民政府)初審核後,將審核報告、《在外返漢人員申請彙總表》(含電子版)、申請人材料(含電子版)提交給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返漢工作組辦公室審核;

6.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審核同意返漢的,在《在外人員返漢申請表》加蓋公章,並由申請單位、社區或旅行社將蓋章後的《在外人員返漢申請表》掃描件或者照片通過網絡發送給申請人,通知申請人有序返漢;審核不通過的,由行業主管部門、街道、社區做好有關解釋工作。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返漢工作組辦公室做好有關資料保管備查工作;

7.申請人返漢後2小時內要到居住地所在社區進行報告和信息備案,有條件的應當主動居家隔離14天。用人單位和社區對返漢人員實行疫情防控雙重管理,監測返漢人員體溫不少於14天,發現返漢人員體溫異常或有其它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疑似症狀的,應當立即按照防疫有關規定上報並採取隔離等措施。

六、諮詢電話

洪山區返漢工作專班諮詢電話:(027)87397068,諮詢時間:08:30-17:30。


03 PART 黃陂區

11日,黃陂區發佈《關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在外人員返陂的通告》。

據瞭解,根據黃陂區發佈的《關於做好在外返陂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在外人員返陂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滯留在省外的黃陂居民,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群眾生活必需、經批准的重大工程以及重要國計民生相關企業等方面從業人員可予返陂。堅持錯峰返程、分批實施,其他人員適時安全有序返陂。

二、返陂人員須身體健康,沒有發熱、乾咳、氣喘等症狀,返回後須做好為期14天的健康監測,加強疫情防控。

三、返陂人員須向所在單位或社區提出返回申請(可下載填寫《在外人員返漢申請表》)。在外團隊遊客由組團旅行社負責組織返回遊客統一填寫申請表格。

四、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負責審核申請及統籌做好本轄區在外人員返陂工作。

五、返陂人員在返程途中應按《在外人員返漢健康須知》要求做好自身防護,嚴格遵守相關地區疫情防控要求,出現發熱等相關症狀,要及時報告和就診。


04 PART 蔡甸區

2月10日,蔡甸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關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在外人員返蔡的通告》,就疫情防控期間在外人員返蔡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滯留在區外的蔡甸居民,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群眾生活必需、經批准的重大工程以及重要國計民生相關企業等方面從業人員可予返蔡。堅持錯峰返程、分批實施,其他人員適時安全有序返蔡。

  二、返蔡人員須身體健康,沒有發熱、乾咳、氣喘等症狀,返回後須做好為期14天的健康監測,加強疫情防控。

  三、返蔡人員須向所在單位或社區提出返回申請,可下載填寫《在外人員返蔡申請表》。在外團隊遊客由組團旅行社負責組織返回遊客統一填寫申請表格。擬開工企業須向所在街鄉(開發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提出返回申請,可下載《蔡甸區在外人員返蔡申請受理聯絡方式彙總表》,查閱各街鄉(開發區)防控指揮部聯絡方式。

  四、各街鄉(開發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負責審核申請及統籌做好本轄區在外人員返蔡工作。

  五、返蔡人員在返程途中應按《在外人員返蔡健康須知》要求做好自身防護,嚴格遵守相關地區疫情防控要求,出現發熱等相關症狀,要及時報告和就診。


05 PART 江夏區

日前,江夏區也公佈了《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在外人員返漢工作實施方案》。

1.區新型肺炎防控指揮部(以下簡稱區防控指揮部)及時向社會公開《在外人員返漢申請表》《在外人員返漢健康須知》(以下簡稱《申請表》《須知》)。返回人員如實填寫《申請表》,並通過網絡、微信、QQ、傳真、電子郵件等便捷方式向所在單位或社區提出返回申請。在外團隊遊客由組團旅行社負責組織返回遊客統一填寫《申請表》。

2.對滯留省外的江夏旅遊團隊,由區文化和旅遊局統籌,與旅遊團隊所在地防控指揮部聯繫,商請對方支持,指導組團旅行社確定返回人員名單和返回日期,並提出返程路線、交通方式等具體工作方案,區交通運輸、衛生防疫部門以及各街(辦事處)、管委會配合做好相關工作。重要事項及時報區防控指揮部統籌。

3.對在省外探親訪友或自由旅行的江夏市民,按照屬地原則,由在外人員所在街道、社區負責收集彙總返回人員(遊客)申請表格,蓋街道或社區公章後,報區防控指揮部返漢人員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區人社局,聯繫電話:027—87916691)初審,並由區防控指揮部返漢人員工作組及時統一上報區防控指揮部。

4.對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群眾生活必需等防疫單位從業人員返回的,由用人單位負責提出需求,組織返回人員填報《申請表》,用人單位蓋章後,報區防控指揮部返漢人員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區人社局,聯繫電話:027—87916691)初審,並由區防控指揮部返漢人員工作組彙總報送區防控指揮部。區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

5.區防控指揮部負責審核申請並做好工作對接,做好返程路線、車輛等相關保障安排,確定返回人員名單和返回日期,由返漢工作組通知申請單位、社區,並由申請單位、社區、旅行社負責通知申請人。區防控指揮部返漢人員工作組要將當天受理審核情況彙總上報市防控指揮部備案。

6.區防控指揮部會同所在單位、社區、旅行社負責指導被批准返回的人員遵守《須知》各項規定,落實疫情防控要求。督促返回人員做好途中自身防護,並嚴格遵守所在地、途徑地疫情防控要求。

小貼士:在外人員返漢健康須知

一、戴口罩,嚴防護

返回武漢,必然需要乘坐交通工具,在相對密閉的環境中一待幾個小時。防止飛沫傳播、預防感染,戴好口罩是目前最有效、也是最容易實施的預防方法!尤其是帶孩子同行的返漢人員,一定要給孩子佩戴適合兒童臉型的口罩。

二、多洗手,不聚餐

除了呼吸道傳播,接觸也有傳染的可能!返漢人員在出行時最好能攜帶酒精溼巾,在觸碰公用物品後,將觸碰物品的手、胳膊等擦拭乾淨。自帶肥皂或洗手液等物品,在旅途中做好個人清潔和衛生,不要用手觸碰口鼻眼,及時洗手和消毒。減少在車廂內、人多處進食的機會,與家人儘可能實行分餐制。

三、勤通風,徹消毒

回到家中後,第一時間開窗通風換氣,長期門窗緊閉,室內空氣不流通,室內空氣相對混濁,對健康不利。回家後對室內進行一次徹底打掃,有條件的對桌椅板凳和門把手等物體表面用消毒劑進行消毒。

四、勤測溫,不大意

返漢後,儘量不去人流量較大的場所。秉持著對自己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態度,主動到轄區村(居)委會或用人單位進行健康登記,做好自我健康監測,每天上下午各測量1次體溫,為期14天,如發生發熱、乾咳、氣喘等可疑症狀,要及時和當地社區醫生聯繫,配合醫生進行治療。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