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離國籍收重稅!超時停留再徵稅!可行嗎?

玻璃大王曹德旺當初為了放棄美國綠卡,花了2.5億元。俄羅斯銀行家奧利奧格因放棄美國國籍,而繳納了國稅與懲罰稅,這兩筆稅款加起來的金額高達6.2億元。

不但放棄美國國籍要繳納鉅額稅款,脫離後還必須儘快離境,十年內不允許在美國長期停留,超過31天還要繳稅!

脫離國籍收重稅!超時停留再徵稅!可行嗎?


放棄國籍要交重稅,這個真的可以有!!!

很多中國人在國內撈金,去國外享受,或脫離國籍後繼續留在國內撈錢。我們也可以參考美國的這個辦法,制定更嚴格的法規。

凡是脫離中國國籍要按照名下資產評估值的80%繳納稅費,如惡意瞞報或轉移財產,全部沒收後驅逐出境!

脫離國籍後永不允許回國長住,連續停留超過三天或者累積超過三十天,按天計費,費用按照前一年人均年收入的50%收取。

為防止只給子女或親屬安排出國的現象,只要家中有人放棄國籍,稅費均按家族資產計算。

要讓那些崇洋媚外的人知道,中國,也不是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的!

有些事情,不能太佛性,該強硬必須強硬!現行的“棄籍稅”太過溫柔了!

我認為也可以,讓那些端起碗來叫爹,放下碗罵孃的人知道,中國不是菜市場想來就來想走就走!對此網友的評論亮了,您怎麼看?

脫離國籍收重稅!超時停留再徵稅!可行嗎?


脫離國籍收重稅!超時停留再徵稅!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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