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發現有人侵吞資產或貪汙受賄 挽回損失舉報的4種方法


財務發現有人侵吞資產或貪汙受賄    挽回損失舉報的4種方法


一、要注意從事實過程中詳細提供材料。


1、比如舉報行賄問題,要詳細地把被舉報人當時的言行、衣著、天氣、時間、地點、特徵等方面的情況寫清楚,如果有知情人,應當把知情人的姓名、單位、聯繫方法同時告訴給檢察機關。

2、如果是舉報村幹部貪汙公款的事實,必須將公款的性質和數額以及佔有的手段寫清楚,如果公款的性質屬於集體財產,這就不屬於檢察機關管轄,則由公安機關管轄查處。如果是搶險、防汛、優扶、扶貧、移民、救濟等款項以及土地徵用補償費等均由檢察機關查處。

3、如果是舉報國有公司的“窮廟富方丈”的企業負責人,可以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瞭解被舉報人是否有其他收入來源(如家庭其他成員的合法收入,接受別人的合法贈予等)。

4、如果沒有其他合法收入,那麼說被舉報人的鉅額財產來源就值得懷疑,就可以向檢察機關舉報,經檢察機關篩選分析認為有價值的即會進行初查。初查後,認為有犯罪嫌疑的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即提請批准逮捕。


財務發現有人侵吞資產或貪汙受賄    挽回損失舉報的4種方法


二、要注意保密。


無論是舉報還是提供證人,注意保密和加強自我保護至關重要。在舉報之初和舉報過程中,舉報人不要單純顯示自己仗義執言敢於同腐敗分子做鬥爭的英雄氣概,也不要在親朋好友面前或不分場合無所顧忌地談論自己舉報的內容。

更不要今天寫信明天打電話不停地向檢察機關詢問了解案件的查辦情況,這樣會給檢察機關查辦案件增加難度。另外,在舉報信郵寄過程中不以普通信形式寄出,應以掛號函件形式寄出。


三、舉報信函切忌多方投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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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舉報人將舉報材料投送到各個部門,認為“東邊不亮,西邊亮”,總會有人出來管,結果跑風漏氣,打草驚蛇了,給一些犯罪分子隱匿銷燬罪證帶來了可乘之機,最終使線索難以成案。

還有一些舉報人認為把舉報信往上一級投送比較好,投送的級別越高引起的重視程度越大。其實這種做法往往造成舉報信的層層批轉,延緩了辦案速度,浪費司法資源,同時貽誤了查案的最佳時機。


四、舉報方式可以是多種的,四種方式可舉報。


按照最高檢要求,檢察機關將對舉報人的真實身份予以保護,同時對舉報查實的舉報線索予以獎勵。

1、舉報範圍:人民檢察院舉報中心受理群眾或單位對犯罪嫌疑人或犯罪行為的舉報。直接受理舉報的範圍是:貪汙賄賂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人民檢察院接受犯罪人的投案自首。

2、舉報有獎:對舉報人的獎勵人民檢察院對貪汙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的大案要案,經偵查屬實,被舉報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對舉報有功人員和單位給予精神及物質獎勵。

3、舉報方式:可以採用來信、來訪(省檢察院舉報中心)、電話(全國檢察機關統一舉報電話12309)、以及網絡(最高人民檢察院www.12309.gov.cn)等四種形式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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