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環保無小事——危廢處置和利用,常見的違法行為有哪些?

企業環保無小事——危廢處置和利用,常見的違法行為有哪些?

1、將危險廢物混入一般工業固廢或生活垃圾中進行處置。

2、將一般工業固廢委託給外省單位進行處置,未申報。

3、未申報,未獲得審批,將危險廢物轉移至外省單位進行處置和利用。

4、將危險廢物交給無危險廢物持證單位進行處置。

5、未向縣(市、區)生態環境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6、轉移危險廢物未按規定填寫聯單,或聯單未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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