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及22萬餘名患者!武漢市“兩病”參保患者,在家門口就能看病報銷

楚天都市報5月4日訊(記者鄭晶晶 通訊員李鳴 曹霞)日前,武漢市城鄉居民醫保“兩病”(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正式落地,符合相關條件的“兩病”參保患者,在武漢市二級及以下定點基層醫療機構的門診發生的符合用藥範圍的降血壓、降血糖藥品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達到50%。目前,武漢市“兩病”定點門診用藥保障基層醫療機構已達200家,覆蓋全部中心城區和新城區,可讓武漢市22萬餘名城鄉居民“兩病”參保患者受益,方便武漢市“兩病”患者就近購藥和保證用藥安全。

去年末,武漢市出臺醫保新政,參加武漢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足額繳納居民醫保費,經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規範診斷,未達到門診重症慢性病鑑定標準,但確需長期藥物治療的高血壓、糖尿病(簡稱“兩病”)的患者,在武漢市基層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用藥範圍的降血壓、降血糖的藥物納入醫保門診報銷。

昨日上午,在武昌區首義路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該中心主任鄭豔玲正熱情接待前來諮詢“兩病”門診用藥保障的相關政策的居民。首義路轄區居民陳先生今年62歲,平常有感冒發燒等疾病都來該服務中心就醫。隨著武昌首義路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被定為“兩病”定點門診用藥保障基層醫療機構,患糖尿病和高血壓的陳先生第一時間詢問辦理程序,“這裡離家近,就醫很方便。作為基層定點醫療機構,在這裡看‘兩病’醫保還能報銷,減輕了我們的經濟負擔,給我們這些慢性病患者帶來了切切實實的實惠。”陳先生說。鄭豔玲表示,最近前來諮詢“兩病”門診慢性病待遇的居民開始增多,對這個政策也紛紛點贊,她說,該政策會給中心醫護人員的工作帶來很大便利,能夠更好地掌握轄區居民“兩病”情況,有利於結合家庭醫生更充分地開展工作。

武漢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武漢市居民醫保新政在保障範圍上,是以二級及以下定點基層醫療機構為依託,對“兩病”參保患者門診發生的降血壓、降血糖藥品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達到50%。明確了武漢市居民醫保患者去三級醫院,就無法享受這一政策的利好,“居民醫保新政只覆蓋全武漢市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希望能推動慢病人群逐步適應分級診療,在配藥問題上不再形成去三級醫院就診的習慣。”

據介紹,目前,衛健部門已出具高血壓、糖尿病診斷標準。武漢市城鄉居民參保患者可選擇任意一家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兩病”規範診斷。武漢市居民醫保參保患者持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等相關資料,可就近選定一家二級及以下“兩病”定點門診用藥保障基層醫療機構辦理“兩病”門診登記建檔,即可進行門診用藥報銷。

目前,武漢市“兩病”定點門診用藥保障基層醫療機構已達200家,覆蓋全部中心城區和新城區,可讓武漢市22萬多城鄉居民“兩病”參保患者受益,以打通醫保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以方便武漢市“兩病”患者就近購藥和保證用藥安全。

“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具藥物時,以最新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的‘兩病’患者門診降血壓或降血糖的藥物為依據。也就是說,廣大患者所吃的常見藥物都能涵蓋在內。事實上,與重症慢性病用藥範圍相比,‘兩病’門診用藥範圍更加廣泛。”武漢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說。

武漢大學健康學院副教授王全認為,當前,慢性病患者需要長期服藥,經濟負擔較重。建立門診統籌之後,居民醫保的普通門診是按照掛號、治療、檢查和藥品總費用的50%報銷。現在把“兩病”藥品單列出來,報銷50%,實際上增加了“兩病”患者的門診報銷額度,降低“兩病”患者的經濟負擔。

據悉,目前,武漢市相關部門已對200家“兩病”定點基層醫療機構進行培訓。醫保部門將加強對相關定點醫療機構“兩病”門診醫療服務實施考核,考核結果與信用等級評定掛鉤。衛健部門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管理,做好“兩病”患者健康管理,加強醫療服務行為監管,規範診療行為,確保藥品供應和合理使用。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兩病”用藥生產、流通和配送環節監管。

武漢市“兩病”門診用藥醫保政策解讀

一、“兩病”指的是哪兩種病?

答:“兩病”指的是:高血壓、糖尿病。

二、哪些人可以享受“兩病”門診用藥醫保報銷政策?

答:參加武漢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足額繳納居民醫保費,經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規範診斷,確需採取藥物治療,且未納入武漢市門診慢性病保障範圍的高血壓、糖尿病(簡稱“兩病”)患者,在武漢市基層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用藥範圍的降血壓、降血糖的藥物納入城鄉居保“兩病”門診用藥保障。

三、怎麼辦理“兩病”手續?

答:參保人員到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定點醫療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開具診斷證明,將相關信息錄入醫保結算系統;參保人員持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相關資料就近選定一家“兩病”門診用藥保障定點基層醫療機構(名單附後)辦理“兩病”門診登記建檔,即可享受城鄉居保“兩病”門診用藥保障。

四、參保人可選擇幾家“兩病”定點門診用藥保障基層醫療機構?

答:為便於家庭醫生簽約及醫保支付管理,“兩病”患者按照就近、方便原則,由參保人自主選擇 1 家“兩病”用藥定點醫療機構,享受認定病種的用藥待遇。在非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或藥店購藥不享受“兩病”用藥待遇。

五、在哪裡購藥可享受“兩病”門診用藥保障?

答:符合條件的患者在武漢市“兩病”定點門診用藥保障基層醫療機構購藥才享受城鄉居保“兩病”門診用藥保障。目前,武漢市共有200家“兩病”定點門診用藥保障基層醫療機構(名單附後)。

六、醫保報銷的比例是多少?

答:現有門診特殊慢性病醫保政策繼續執行,確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對未納入門診重症(慢性)疾病保障範圍,但需採取降壓藥、降糖藥物治療的“兩病”參保患者,降血壓、降血糖的藥物納入門診保障範圍,政策範圍內醫保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50%;其中,高血壓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60元,月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0元;糖尿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480元,月度最高支付限額為40元;參保人“兩病”併發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600元,月度最高支付限額50元。

七、屬於特殊病種的或享受“兩病”門診用藥保障的,可不可以享受普通門診報銷?

答:不可以重複享受。

已被納入門診重症(慢性)疾病管理的患者,仍按照原政策執行,不重複享受待遇。

符合條件的“兩病”患者,只能享受“兩病”門診用藥報銷。

未經確診、未進行申報或不需要長期採取藥物治療的“兩病”患者門診用藥,只能享受普通門診報銷。

八、“兩病”門診用藥的醫保支付標準是什麼?

“兩病”參保患者門診降血壓或降血糖的藥物,按最新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所列品種,優先選用目錄甲類藥品,優先選用國家基本藥物,優先選用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品種,優先選用集中招標採購中選藥品。

按照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合理制定支付標準,同一通用名下相同目錄劑型的每個規格只有一個支付標準。單片支付標準不一致的,按就低原則執行。

九、額度能否結轉?

答:“兩病”患者在“兩病”用藥定點醫療機構使用的符合“兩病”保障政策的藥品,按照“兩病”門診用藥政策予以報銷,額度不結轉使用。“兩病”門診用藥使用統籌金額度累計到參保人員個人年度統籌基金支付限額內。“兩病”患者使用“兩病”病種以外的藥品以及診療費用不享受“兩病”待遇。

十、關於患者個人支付部分

答:“兩病”門診用藥保障實行即時結算,“兩病”患者就診僅需支付按規定應由個人負擔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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