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後的“憂愁”


●本報記者 林芳芳 見習記者 林思雨


有人說:“買了房就完成了一件人生大事,終於可以歇歇了。”可沒想到,買房後還有不少憂愁。幸而,辦法總比困難多。

為何不能提取

公積金用於租房?

去年,陳女士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了一套期房,因還未交房,目前租住在列東,她想提取公積金繳交房租,但被告知她的申請無法實現。

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瞭解到,根據《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規定,在我市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無未結清住房公積金(公轉商)貸款的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每年申請一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按每位繳存職工每月400元標準提取,每次提取額最高不超過4800元。

市民若符合提取條件,可攜帶以下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部辦理提取業務:1.身份證原件;2.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已婚職工);3.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無房產的證明;4.面籤對承租行為、婚姻狀況及提交材料真實性負責的承諾書;5.轉入賬戶信息(轉申請人儲蓄卡[一類賬戶])。

公積金貸款申請被退回?

去年,張女士在三元區購買了一套房子,原本已在辦理公積金貸款,3月初她收到了公積金貸款申請被退的通知。被退原因主要是張女士在2020年2月份沒繳公積金。張女士有些鬱悶,因為受疫情影響,公司沒有營業,無法繳交公積金。

所幸,如今張女士不用擔憂了。記者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瞭解到,根據《關於應對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明確相關事項的通知》和《住房公積金應對疫情工作措施申報指南》規定,未正常匯繳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在疫情結束後次月補繳(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在疫情結束後三個月內補繳),視同正常繳存,無需辦理緩繳手續,補繳後不影響職工的貸款申請;疫情期間未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企業職工如需申請貸款,所在單位應申請緩繳並經管理部門審批後才能認定繳存時間連續計算、受理貸款。

鄰居擅自改結構,

是否危及樓棟安全?

近日,三明勁松路81號綠巖新村203幢的一些住戶們對房屋安全有些擔憂,他們懷疑一些住戶擅自將一套房屋改造成兩套房,是導致房屋內多處出現裂痕的主要原因。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業主認為,整棟樓30層本身房屋重力就很大,加之底下幾十套群租房改造,會對房屋的結構造成影響。

記者從梅列區城市管理局瞭解到,目前,街道、社區、住建等部門已到現場勘查。住建部門現場認定,不存在敲打承重牆,未發現違規現象。關於樓板裂縫問題,業主已委託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鑑定,以鑑定結果為準。

梅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表示,目前已開展了全區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經專家與屬地排查,該幢樓整體屬鋼筋混凝土結構,經有資質單位設計、施工,排查結論屬於暫無安全隱患。

入住多年,房產證何時可辦?

李先生入住永星國際小區已3年,這些年來,他和鄰居們一直在關注房屋產權證辦理的情況,但這個問題目前還未解決。

記者從市自然資源局瞭解到,因永星國際項目有部分土地使用權尚未解除抵押、部分商鋪和車位面積變更等原因,導致至今不能辦理該項目的不動產首次登記。

市自然資源局已協調梅列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儘快解決相關問題,並於2019年10月份發函給興業銀行要求其儘快解除土地使用權抵押,但興業銀行因該項目逾期的商鋪等抵押物尚未處置,無法單獨解除土地使用權抵押。市、區兩級政府已就該項目的有關問題多次召開協調會,經向興業銀行了解,目前梅列區政府已再次擬好處置方案報市政府批准,因在疫情防控期間尚未開會確定。

市自然資源局表示,會繼續主動跟蹤對接,一旦具備辦理首次登記條件,將依法依規儘快辦結相關業務,爭取讓業主早日辦理不動產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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