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未取得預售證不得變相收取訂金


東莞:未取得預售證不得變相收取訂金

文、圖/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秦小輝

針對近期東莞市出現個別樓盤未辦預售收取誠意金、渲染房源緊張、炒作房價上漲,二手房交易惡意哄抬房價等違規不正當經營行為。4月30日晚,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的通知》(下稱通知),落實“房住不炒”精神,切實規範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通知明確,房地產項目銷售現場要認真執行市疫情防控相關工作要求,嚴格實行預約制度,分批次限人數有序安排參觀、洽談、簽約、交付等活動,減少人流聚集。

通知要求,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項目,不得以認籌、預訂、排號、發放 VIP 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訂金、預訂款等性質的費用。不得發佈虛假房源信息,製造房源緊張假象,不得利用網絡軟文、自媒體公眾號、微信、短信等形式發佈、傳播炒作房價上漲的不實信息,擾亂市場秩序。

通知還要求,房地產中介機構應當恪守職業道德和專業操守,自覺規範經營行為,嚴禁中介機構參與惡意炒作房價或者代理涉嫌惡意炒作房價的房屋。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強調,各園區、鎮(街)住房規劃建設局、房管所要加強對房地產售樓處和中介門店的巡查監督,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落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守法誠信經營。經查實企業存在違法違規不正當經營行為的,責令企業限期整改(或移送相關職能部門處理)。對逾期不改正、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採取約談企業主要負責人、公開通報等處理措施,並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來源|羊城派

審籤|曾敏妍

實習生|李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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