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剛:律師教你如何只跑一趟法院,就能成功立案(7)


吳剛:律師教你如何只跑一趟法院,就能成功立案(7)


【第7講】如何判斷法院對你的起訴案件是否依法立案?

前期6次講座吳剛律師已經向大家講解了如何寫符合法律規定的民事起訴狀、行政起訴狀和刑事自訴狀,以及應該向法院提交哪些基本的起訴材料。當你準備好上述起訴材料並提交給法院立案庭後,不知你們是否知道法院立案庭依法應該對你做哪些工作?是否知道法院對你的起訴的操作行為是否合法?

如果你不知道、不清楚,那麼請繼續往下看。

一、法院立案庭對你的起訴案件依法應該做哪些工作?

1.對你提交的對起訴、自訴材料,法院應當一律接收訴狀,出具書面憑證並註明收到日期。

吳剛律師提示:實踐中,仍然有一些法院都不會依法主動向你出具書面憑證。因此強烈建議你主動索要,否則在某些案件中會對你存在非常不利的法律後果!

2.如果你的起訴、自訴材料符合法律規定,法院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立案,當場向你送達《受理通知書》,並通知你去交訴訟費。

吳剛律師提示:實踐中,即使你的起訴材料符合立案的法律規定,一些法院也不會依法當場給你登記立案,而是讓你回去等通知。此時,如果你確信你的起訴材料符合立案法律的規定,那麼你完全有權要求法院依法當場登記立案,不要浪費訴訟時間。

3.如果你的起訴、自訴不符合法律規定,法院應當當場向你解釋原因,說明法律理由。

其中,對於不屬於法院管轄的案件,法院有權拒絕立案。對於屬於法院管轄的案件,但因為你提交的起訴材料不符合法律的規定,那麼法院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你在指定的期限內修改、完善,再提交法院立案庭。

如果你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內沒有修改、完善起訴材料的,法院應當退回訴狀並記錄在冊。你仍然堅持起訴、自訴的,法院依法有權裁定或者決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如果你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內修改、完善的起訴材料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法院有權裁定或者決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吳剛律師提示:如果你認真地學習了本系列7集講座,並且具備一定的法律常識,你的起訴材料就不會存在上述問題,就會省去上述麻煩。



4.如果你的案件在法律上很特殊、少見,導致法院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法院立案庭應當作出以下處理:

(1)對民事、行政起訴,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立案;(2)對刑事自訴,應當在收到自訴狀次日起15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3)對第三人撤銷之訴,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30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4)對執行異議之訴,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15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如果法院經研究後,在上述法定期間內仍然不能判定你的起訴、自訴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先行立案。

吳剛律師提示:這種情況比較少見,即使有這類案件,你最好委託專業律師代理,律師立案的成功率很大。


5.如果法院對你的起訴、自訴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的,應當出具書面裁定或者決定,並載明理由。

吳剛律師提示:無論你起訴的案件最終能否被法院立案,法院依法最終必須給你的書面文件要麼是《受理通知書》,要麼是不予受理的裁定書。總之,不能什麼書面文件都不給你,否則明顯違法。



二、如果法院不依法立案,你該怎麼辦?

講到這裡,細心的讀者朋友可能會問:如果有的法院故意不按照上面的法律規定執行,我能怎麼辦?

答案就是:你有權依法投訴該法院和辦理立案的工作人員。

不可否認的是,實踐中仍然有一些法院至今仍然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總是給立案的人民群眾設置各種各樣的障礙,折騰人民群眾。如果你的起訴材料形式上明顯符合立案法律的規定,法院的工作人員仍然找各種理由不接收訴狀,接收訴狀後不出具書面憑證,不一次性告知你修改、完善訴狀的內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擾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決定等違法違紀情形,你依法有權向該法院或者上級法院投訴。

接受你的投訴的法院應當在受理投訴之日起15日內查明事實,並將情況反饋當事人。如果發現被投訴人員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至此,吳剛律師在本系列的7次普法講座全部結束。法律賦予你的立案權利也已經告訴你了。至於你是否會選擇捍衛自己的法定權利,一切取決於你自己了。

(作者:北京雲亭律師事務所吳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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