樑韋諾:在香港,“愛國”與“民主”為何看似水火不容?

緣起

早前,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在文章中提出:“在香港的政治環境裡,沒有人可以既愛國、又愛民主”。無獨有偶,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田飛龍亦指出:“你的愛國,我的民主,成為香港政治生態中油水難融的持久裂痕。”

在香港,你幾乎找不到有任何政治人物會同時高舉“愛國”與“民主”,有的也是極少數,而且早已被邊緣化。在香港,“愛國”與“民主”就像在天秤的兩端,彷彿你愛國,就跟民主作對;你愛民主,就跟國家作對。

然而,“愛國”及“民主”,兩個價值本身絕不違背。黨十八大報告提出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就同時包含了“愛國”及“民主”。五四運動也是愛國民主運動。即使在西方,“愛國”及“民主”的關係都是互不排斥的,但為何在香港,兩者就看似變得水火不容?

港人獨特的“愛國主義”

毛澤東在《中國共產黨在民族戰爭中的地位》中曾說:“愛國主義的具體內容,看在什麼樣的歷史條件之下來決定。”按我的理解,當我們談及“愛國”時,必須同時考慮背後具體的歷史條件。

早於1980年代,哈佛大學教授杜維明就提出“文化中國”,用以於“政治中國”區分。按照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強世功的說法,就是將中國分成文化歷史傳統的Country和法律及政治制度的State。

在香港,筆者最常聽到的指責就是:“愛國?‘獨裁’國家你也愛?”可見,對“愛國”的批評,都是針對著法律及政治制度的State。

在香港,“愛國”有很多層次,可以分成很多種。總括而言,同時愛“文化中國”及“政治中國”,佔港人的極少數;

愛“文化中國”但不愛“政治中國”,可能超過半數,這從幾次選舉的結果也能看出來;

愛“文化中國”但不愛“政治中國”,同時深愛著英國和美國,以及既不愛“文化中國”、又不愛“政治中國”,只愛英國和美國,這兩種“愛國”在香港的精英階層及部分中產階級佔了相當大的比例。當然,在青年裡似乎也愈來愈多。

至於“民主”,毛澤東亦曾說:“實際上,世界上只有具體的自由,具體的民主,沒有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

換言之,除了“愛國”,我們也要具體地看“民主”。棘手的是,現時“民主”在香港已被嚴重地抽象化,上升至形而上(甚至神學化,把“民主”和“普選”弄成拜物教)的層面。你問支持民主的港人“民主為何物”,大多數人都無法準確回答,只能支吾以對說它是好東西,就像你問教徒“神為何物”一樣,他們只能回答衪是至善至美的。

作家陳冠中指出:“愛國和民主一樣,對我們來說都是後天慢慢建構出來的。”這意味著“愛國”和“民主”都是實實在在的、有歷史的東西。因此,要準確理解兩者的內容及兩者之間的關係,我們就要從香港的歷史背景中出發探討。

一直以來,香港都有充滿愛國意識的政治活動。孫中山的“反清”革命,二十年代的省港大罷工,抗日戰爭時作為救國基地,建立東江縱隊港九獨立大隊,這些都是港人的愛國主義表現。

然而,學者強世功指出:“愛國主義在香港依然是一個特別的概念。香港人確實愛國,保釣運動比內地還積極,可不少人說他們愛的‘國’是祖國河山、歷史文化等等,而不一定是政治實體。”要理解這裡所指的那種特別的愛國主義概念,就必須要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說起。

形成這種特殊的愛國主義的因素有很多,其中一個主要因素是所謂“用腳投票的移民”。國共內戰引發了第一次“難民潮”。為了逃避戰亂,大量內地難民逃難到香港,當中不乏由上海逃港的資本家及國民黨成員。

其後內地的兩次政治運動相繼引發第二、第三次的難民潮。不難發現,他們逃到香港的原因,是希望逃避國內的戰爭及政治運動。因此,能夠逃到香港的移民,他們幾乎都擁有著恐共、反共情緒。

然而,由於他們長期在國內生活,視中國為他們的祖國、他們的根,所以他們即使有多害怕及痛恨中共政權,亦不會否定中國。這樣一來,就形成了港人“反共不反中”的特殊愛國主義。根本上來看,這種“愛國主義”是冷戰的特殊產物,它建基於能夠將政權從國家獨立分割出來的假設。

至於“民主”,當時港人的生活條件非常差,所謂“搵朝唔得晚”(早上賺的錢,不足以支持到晚上),為了生存“搵食”(工作),根本無閒理會政治,而且教育水平低,不瞭解自己的公民權利及自由,形成政治冷感。

即使有政治意識,在當時港英政府的獨裁政治制度下,政治只是富人和精英的玩意,一般平民百姓根本沒有任何渠道參與政治,因此當時只有零星的政治團體,例如香港革新會、香港公民協會,以及香港民主自治黨等等。

火紅年代:“愛國”與“民主”的萌芽

到了六十年代,六六年“反天星小輪加價”運動及六七年“反英抗暴”的爆發,象徵著“愛國”與“民主”在香港的萌芽。其後的七十年代,更加被稱為“火紅年代”。自1970年起,當時的大學生相繼發動及參與“爭取中文成為法定語文運動”、“保衛釣魚臺運動”、“盲人工潮事件”、“仁義新村事件”、“反貪汙、捉葛柏運動”等社會運動。 “愛國”及“民主”這些概念逐漸在學生的腦海中紮根。

梁韦诺:在香港,“爱国”与“民主”为何看似水火不容?

“反貪汙、捉葛柏運動”,圖片來源:羊城晚報

可惜的是,“火紅年代”非常短暫。根據何家駒所言:

“香港的學生運動真正能夠擔當起社會運動的先鋒角色的,事實上僅有由七零至七三年之三數年……七三年後,學運便逐漸轉移內在化於學界內......七六年……後,學運的熱潮迅速冷卻下來,雖然經過金禧事件和艇戶事件的一番掙扎,學運還是一蹶不振;最後,香港的學生運動隨著七十年代的終結終於淡然地消失於歷史的舞臺上。”(《序言》,《學運春秋——香港學生運動》, 1982年,頁4)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學運維持很短暫,但當時的學生非常支持社會主義。當時的社會派學生領袖曾澍基教授明言:“中國由一個貧窮落後的破爛攤子,發展至現今初步昌盛繁榮的社會主義社會,其間實在經歷了不少翻天覆地的變化。”

不論是國粹派那種幾乎盲目地支持,還是社會派帶有批判地支持,當時的學生普遍是左傾的、擁護社會主義的,這個情況在香港的政治環境來說是相當罕見的。

民主迴歸:“愛國”與“民主”結合的嘗試

上文提及過,“火紅年代”雖然非常短暫(用曇花一現來形容也未有過),但不代表它的遺產也一併消失。 “愛國”與“民主”在當時的知識分子中紮了根,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

八十年代,面對著香港前途談判,英國政府出於“光榮撤退”及往後保留英國在港勢力的考慮,在香港引入選舉成分,開始了香港的政制改革。

當時的學運領袖陳文鴻教授指出:“從香港的社會與政治運動來看,這個過渡期引發了民主迴歸的大議題。把從爭取中文成為法定語文運動,和保釣運動帶來的民族主義,結合到反殖的民主主義,1982年成立了論政團體:匯點。”

《匯點》由七十年代學運的社會派分子組成,他們將“愛國”與“民主”兩者結合起來,形成“民主迴歸”路線。“民主迴歸派”設想,透過兩地的良性互動,消除兩地人民之間隔膜,達致人心迴歸。

曾澍基指出:“‘民主迴歸派’的設想,集中於前提與後果的反饋,形成所謂‘中港關係的良性循環’(注:過去一度誤將中港並稱,此處保留引文原文):在互信的基礎上,擴大改革(包括但不單是民主改革)的空間,以及吸收各自經驗的可取部分。”

民主迴歸背後的理念,是新三民主義,即“民族”、“民主”及“民生”。 “民族”代表的正是民族主義及愛國主義。匯點在《我們對香港前途的建議》的“基本信念”部分中指出:

“民族主義是我們基本原則之一,也是我們考慮香港前途問題的出發點,但民族主義並非唯一的原則。認同中華民族,不等於認同任何現存政權或政黨。”

由此可見,“民主迴歸派”抱有一定的愛國主義立場。不過,即使是他們,亦對中國社會主義的制度及政權保持一定的戒心,難以輕易地擺脫歷史條件所成的限制。這樣亦反映出當時港人的普遍心態。

因此,考慮到“香港的實際情況”,鄧小平提出了寬鬆的愛國者標準:

“什麼叫愛國者?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只要具備這些條件,不管他們相信資本主義,還是相信封建主義,甚至相信奴隸主義,都是愛國者。我們不要求他們都贊成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只要求他們愛祖國,愛香港。”

鄧小平的這番話,意思就是不需要港人支持社會主義制度,不需要港人贊同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但要尊重及接受這個現實,正如中央尊重港人不支持社會主義這個現實一樣。

因此,基於對港人心態的尊重,鄧小平認為只要不把這種心態轉變成“把香港變成一個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對大陸的基地”的實際行動,中央還是容許“罵中國共產黨,罵中國” 。

至於民主,在“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影響下,“民主迴歸派”大多數成員都對西方式民主抱有一定好感,相信西方式民主比當時中國社會主義制度好。當中支持社會民主(以及社會主義民主)的只有極少數,包括上文提到的曾澍基與陳文鴻。

然而,即使支持中國推進社會主義民主,但當時他們對社會主義民主的認識仍然很模糊。當然,我們不能怪責他們為何沒有嘗試豐富這個概念,畢竟不止他們,當時全世界對社會主義民主的認識也很模糊,甚至對之失去信心。

雖然“民主迴歸派”的“民主”理念很大程度上是建基於西方式民主,但他們的原意是希望在香港推動民主,改革舊有的殖民地獨裁體制,發揮實驗和示範作用,讓中國吸收有益的部分,與日後意圖把香港變成獨立政治實體,甚至妄圖動搖中國政府的“民主抗共”路線相差甚遠。

當“民主”被加上“抗共”二字

可惜,好景不常,“愛國”與“民主”在香港的蜜月期非常短暫。八十年代末的政治風波後,“愛國”與“民主”被“民主抗共”派捆綁起來,成為了反對派的一面大旗。

“民主抗共”派主張,假如你愛中國,就要把中國從“專制政權”手中拯救出來,唯一方法就是將中國“全盤西化”,建立資產階級民主制。自此,“民主”就被變成了反共的手段,一方面成為攻擊中國政府的武器,另一方面成為香港抗拒中央政府的護盾。從此,“民主抗共”路線取代“民主迴歸”路線成為主流。

同時,“蘇東波”浪潮也加強了英美打擊中國的決心。它們認定中國必將步蘇聯的後塵。因此,英國政府一改此前與中國談判的友善態度。

學者強世功指出:“由於1989年全球政治形勢的變化,英國在美國的支持下試圖扭轉原來的被動局面,採取主動攻勢,即改變中英聯合聲明的‘措詞’,改變它的‘語氣’,把香港理解為一個‘國家’,通過政制改革的民主化運動,將香港變成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或者在中國的內部培植出反對和分裂的政治力量。”

雖然如此,中央並沒有因此而修改《基本法》有關普選的條文,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普選目標依舊得到保留。前香港政府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邵善波認為,“之所以需要承諾(筆者注:普選),是因為香港在英國管治的百多年間原本並無這一實際現實,既然社會有一定期望,在保持繁榮穩定的前提下,待條件及時機成熟時,即可落實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雙普選。”可見,中央之所以保留相關條文,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為了順應港人民意,維持迴歸過程穩定。

還有一個原因,是在“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下,西方式民主上升成“普世價值”。除了上述提及的香港知識分子,連內地知識分子,甚至某些官員也深受其影響。邵善波指出:“在上世紀80年代後期,中央起草《基本法》的時候,內地確實有一些人認為香港的制度優良、先進,期望內地將來也逐漸與香港一樣,最後‘兩制’向香港這‘一制’靠攏。”

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亦提到:“迴歸前,我曾參與特別行政區籌備工作、諮詢《基本法》。當時香港很多人設計制度,對中央官員的看法有一定了解。設計特區制度時,當時大家相信迴歸前現時政治制度非常有效,《基本法》起草於1985年至1989年,當時香港經濟發展起飛。大家以為香港製度優越,才有現在的成就。80年代都是大家相信民主的年代,所以將普選列入《基本法》內。”

其後,英國政府撤換被視為“親中”的港督衛奕信,改由保守黨黨魁彭定康擔任。彭定康單方面違反早前英方與中方訂下的協議,於1992年10月發表施政報告,宣佈大規模政制改革。

梁韦诺:在香港,“爱国”与“民主”为何看似水火不容?

彭定康到香港後,很快發起“改革”,圖片來源:港媒視頻截圖

這樣一來,民主從此就被“武器化”。強世功認為,彭定康政改方案的目的:“就是要通過民主普選把香港基本法中確立的行政主導體制改變為立法主導,因為港督不是選舉產生的,香港迴歸之後的行政長官自然沒有直選的基礎,而且中央政府也不會很快放手讓行政長官直選,但港英政府可以推動立法局直選,讓他們所扶持的代理人名正言順地通過選舉進入立法局。若香港迴歸後的政治體制變成立法主導,他們的代理人也就自然獲得了特區政府的管治權。”

基於彭定康政改方案出現了“三違反”,中央唯有取消“直通車方案”,1995年選出來的立法局議員無法過渡至迴歸後成為第一屆立法會議員。自此,中央就被反對派塑造成“民主的敵人”,是阻礙香港的民主進程、扼殺了香港民主政制改革的“元兇”。

強世功指出:“香港‘民主派’把香港政制發展問題簡單地等同於民主化問題,從而想當然地認為阻撓香港急速實現普選的根源在於中央,因為中央本身就是專制政權而非民主政權。由此,香港政制發展問題在‘民主派’的話語中就變成了‘中央vs香港’、‘專制vs民主’問題。”

與此同時,《匯點》元老劉迺強、王卓祺、曾澍基三人因反對《匯點》支持“彭定康方案”而退出,象徵著堅持“愛國”與“民主”相結合的“民主迴歸”路線逐漸被邊緣化,被“民主抗共”路線所取代。自此以後,“民主”的意義就被反對派完全歪曲了,他們成功地將本應是在尊重國家主權下追求的目標,變成對付中國政府的武器。

迴歸後被建構出來的對立

2003年,《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失敗。筆者認為,二十三條立法的意義並不在於法例之上,反正港英時期的相關法例已被保留下來,當時的國家安全立法只是在相關條文上作出修訂及增補。二十三條立法的重點,在於展現港府有能力維護國家安全,以及展現港人(包括政治人物和普通市民)尊重“一國”原則的態度。

立法的失敗,大大增加了內地對普選制度設計的擔憂。鄧小平早在1987年就提出這方面的質疑:“我們說,這些管理香港事務的人應該是愛祖國、愛香港的香港人,普選就一定能選出這樣的人來嗎?”

反對派阻撓二十三條立法的表現,加上他們的所作所為(當時,反對派當中,民陣提出“香港要做中國民主先鋒”的口號;民主黨李柱銘接受美國國會邀請參與聽證會,呼籲英美等國支持香港實行普選;劉慧卿則到訪臺灣參與由臺獨組織舉辦的研討會),已充分顯示出他們絕不符合愛國者治港的標準,哪怕標準已極其寬鬆。

問題是,普選制度能否確保藐視國家主權、危害國家安全的人不會擔任行政長官?基於這種擔憂,中央於2004年主動釋法,在有關修改“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和法案議案表決程序”當中,增添二項程序,即:

(1)行政長官就是否需要進行修改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及

(2)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依照《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和第六十八條規定並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予以確定。

之後的政制發展過程,筆者就不詳述了,反正就是惡性循環:中央依舊推動政制改革,反對派則批評中央不實行普選,要求立即實行“真普選”。反對派成功從英國手中繼承了“民主”這個武器。他們高舉著“民主”這個旗幟,透過不斷提高“叫價”(要求“最大、最優”的民主),使他們長期佔據著道德高地。

“民主”令反對派立於不敗之地。對反對派來說,建成按他們標準的普選制度固然最好。即使不成功,也不是壞事。他們一方面能利用立法會繼續“搞局”;另一方面能繼續把中央塑造成阻礙民主進程的敵人,維持港府的低認受性,積累民怨,吸納政治能量,壯大反中亂港勢力。

因此,即使中央履行普選承諾,希望2017年推行普選,反對派也拒絕支持政改方案,堅持包含公民提名權(能確保反對派可參選特首)的所謂“真普選”,然後積累及引爆民怨,發動佔領運動。

單從逼使中央實行“真普選”的角度來看,“雨傘運動”看似是失敗的。但它確實達到了“反中亂港”的效果。 “雨傘運動”打開了潘朵拉盒子,其鼓吹的“公民抗命”,實質上就是為了達到政治目標,可以違法犯罪。它對我這一代香港青年有著不可磨滅的痕跡。

“民主抗共”與“港獨”的關係

佔領運動後,“港獨”作為一種思潮出現了。 “港獨”思想的出現看似很神秘,好像無故在港人(尤其是青年)腦海中浮現一樣。然而,“港獨”思想其實與“民主抗共”路線一脈相承。

前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認為:“爭取民主與爭取獨立是一回事,處於同一方向。”

“港獨”學者徐承恩更細緻地分析“民主抗共”與“港獨”的關係,他指出:“近年香港年輕的抗爭者主張‘民主自決’,甚至提倡香港獨立,乃歷年民主運動、公民運動的自然延伸。”

“爭取民主就是爭取大眾主權,那麼在中國的特區內爭取民主,就必然是某種或明或暗的獨立運動。這是基本邏輯。”

事實上,不少傳統“泛民主派”,他們或多或少都曾經支持“港獨”。

杜葉錫恩女士在其回憶錄裡指出:“繼宣佈香港將於1997年迴歸中國後,少數反華分子便粉墨登場了……起初他們表示希望香港成為一個獨立於中國的像新加坡那樣的城市國家。但是,當他們發現根本沒有這種可能之後,他們便開始支持英國的建議,即在1997年之後讓香港再由英國治理30年,僅以更換旗幟作為迴歸的象徵。他們的觀點居少數,所以他們再次失敗了。”——(杜葉錫恩《我眼中的殖民時代香港》,頁126)

據吳仲賢所言,當時中文大學的政治行政系講師、後來擔任第一屆立法會主席的黃宏發鼓吹香港獨立最為積極。

前立法會議員、公民黨成員吳靄儀於1983年更直言:“要堅持長遠保留香港現有的一切特殊有利條件,保留一切居民現有的權益自由,保留目前這種不受中、英政府幹預的實際自主,則事實上只有一條路可行,那就是獨立。”

由此可見,當年主張“港獨”的,正是現在一些“傳統泛民”,說他們為“港獨先鋒”絕不為過。不過,後來他們發覺沒有這個可能,而且得不到英國及港人的支持,才轉而支持香港迴歸中國。

然而,他們的所謂“愛國”,只是出於現實政治的考慮。當時,妄想動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支聯會”,與支持香港迴歸中國、堅稱不參與國內政治活動的“港同盟”,兩個組織的成員基本都是一樣的,所以才會被戲稱為“兩頂帽子,一套班子”。“港同盟”(後來的“民主黨”),之所以口頭“愛國”支持迴歸,目的只在“打擦邊球”,方便自己日後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

“民主抗共”派的信念,建基於“中國崩潰論”:認為中國崩潰是必然的,只是時間問題,與上述英國政府的設想相同。因此,他們才願意在口頭上尊重“一國”的原則下,試圖將香港變成以“民主”為幌子的獨立政治實體,利用香港作為撬動中國的反共基地。

然而,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取得非凡成就,黨亦通過持續改革,不斷完善自身,成功維持了政治形勢穩定。這樣一來,中國崩潰的機會變得很渺茫,令“民主抗共”派大大失望。提出“香港革新論”的香港學者方誌恆認為:“如果中國已變成‘天朝中國’,而這個‘天朝中國’是穩定的、你不能想像它明日就倒臺,香港民主化面對的環境會比我們想像的更惡劣。”

《香港民族論》編輯之一李啟迪則指責:“前輩(注:民主抗共派)相信中國必會逐步走上開明、自由、民主、法治的現代化道路,現實卻是民主進程在1989年後毫無寸進,反而愈收愈緊。”當然,中國並非沒有走上“開明、自由、民主、法治的現代化道路”,只是沒有走上合他們心意的“全盤西化”道路。

對政治形勢的失望,滋生了比“民主抗共”更為極端與激進的“港獨”主張。

他們認為,既然中國崩潰已經遙遙無期;既然在“一國”原則、在基本法框架下,已無法將香港變成名義上在中國主權下、以“民主”為幌子的獨立政治實體,那倒不如明目張膽地主張分離主義,要求香港從中國獨立出來。

基於這個邏輯,我們才能理解“港獨”學者徐承恩這番話:“香港要有民主政制,要麼是令中國成為真正的自由民主國家、要麼是建立主權獨立的香港共和國。”

而且,“港獨”分子認為,既然舊有“民主抗共”路線已失敗,自然要發展另一種講述去填補,去豐富“反共”論述,增加一種“思維”去凝聚港人。李啟迪認為,“如果抗爭可以令港人越來越團結、累積力量,並削弱中國對港統治,才是有意義”。因此,“港獨”分子利用長期積累下來的“陸港矛盾”,將它轉化成“香港人與中國人”的身份認同對立,從而建構出所謂的“香港民族主義”。這種做法就與“臺獨”分子建構“臺灣民族主義”一樣。

在他們眼中,推動“香港獨立”與建設香港“民主”政制一樣,都並非必須要達成的目標,因為他們從頭到尾的目標只有一個,就是反中亂港,在內地搞顛覆,所以有人一直以“港獨不可能成功”來嘗試說服他們,當然不會見效。

傳統“泛民”與“港獨”本質上都屬同一個陣營(黃營),有著同一個目標,他們之間的分歧只是手段上的分歧(甚至連手段上的分歧也不大,在“反修例運動”中,就看到他們裡應外合,相輔相承)。因此,嘗試將兩者區分,恐怕並不容易。

當然,我們也不能因“港獨”分子離經叛道的主張及違法犯罪行徑太“耀眼”,而把他們視為整個黃營的代表,畢竟真正的大佬還是英美老早扶植出來的民主抗共派,在體制內從事顛覆活動還是他們陣營的主調。

現時,反對派就提出所謂的“奪權路線圖”,意圖在九月的立法會選舉贏取過半數議席,然後利用立法會癱瘓政府施政,引發憲制危機,並籌劃在後年的特首選舉中選出反對派特首。

未完成,但並非失敗的實驗

作家陳冠中曾說:“愛國和民主都是香港這場實驗早該完成卻未完成的部分。”

雖然未完成,但並不代表這場實驗已經失敗或必然失敗。失望和氣餒無助我們完成它。

上文已經證明“愛國”與“民主”本來並非對立。只是反對派長期將民主歪曲,加上公權力的缺位(國家主權缺乏實質維護),兩者才會被塑造成對立關係,形成今時今日的困局。

“一國兩制”是新事物,而在“一國兩制”下實踐“愛國”與“民主”必然會面對前所未有的的挑戰及困難。

事實上,“愛國”與“民主”在香港的關係,就是中國與世界資本主義關係的投射,兩者的含義及關係伴隨著世界局勢而變化。香港迴歸祖國之時,是“西風壓倒東風”的時代。但到了現時,“西風”正不斷減弱、大國博弈進入“白熱化”階段之時,鬥爭自然會更激烈。這意味著,完成這場實驗的任務更加急切,否則有可能繼續惡化。

對於“愛國”,期望港人會突然擁護內地的社會主義制度是不切實際的,但要他們尊重及接受現實。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認為:“爭議有增無減,主要是有些人根本沒有接受迴歸的事實。”因此,要港人接受這個事實(不需要認同),就是最急切的任務。

要提高港人的愛國思想,愛國主義教育是不可或缺的,中央已多次提到它的重要性及急切性。

令港人深刻接觸到自己的中國公民身份也非常重要。港人對自己的中國公民身份感受不深,只是出國才有機會接觸。例如,在國外出了事,才會到中國大使館,以中國公民身份求助。難怪,有人說港人的“愛國”都是出於功利,但在日常生活中,港人與中國公民身份關係確實非常疏遠。

強世功教授指出:“香港市民不能參軍保家衛國,不能參加內地高考接受國家教育,不能參加國家公務考試當人民公僕,在內地上學被看作是留學生,教育合作也屬於國際合作等等。一個普通市民受到不公正的對待,在國家那裡找不到尋求正義的渠道;一個貧民生活處於絕境,也沒有在國家那裡獲得救濟的渠道。一句話,只要存在著這些法律強制性的公民認同區隔,怎樣能培養起香港人對國家的忠誠?因為公民身份認同不是一個抽象的法律概念,而是由於與自己的生活和命運息息相關而產生的自然情感。國家不是抽象的符號,而是人們在日常生活中能夠感受到的實實在在的的存在。”

這意味著,港人在內地需要有同等待遇,包括生活、就業、創業、教育等等。在粵港澳大灣區規劃中,我們已經看到愈來愈多這方面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同等待遇”就是要取消港人過往擁有的某些特殊地位。

至為重要的是國家公權力的強化。有前輩跟筆者分享過,一直有人錯誤地認為當前的亂局是由於中央太過強硬,導致港人恐懼,所以要妥協,放棄更多權力。然而,從事實上看,香港之所以有那麼多反中動亂,是公權力的缺位(或太放鬆),國家主權得不到確實的維護,導致港人不尊重回歸現實,藐視中央。

列寧指出,國家是“實行鎮壓的特殊力量”。要維持對社會的統治,統治力量必須掌握及控制上層建築全部領域。

鎮壓性國家機器方面,與國家權力相關的法律機制的完善及運用至為重要。除了要有相關法律及執行機制,更加需要有足夠強大政治力量的機構去執行相關法律和抵禦反對派的進攻。

當然,除了強化對鎮壓性國家機器的控制,意識形態國家機器的控制亦是不可或缺的,包括教育、傳媒、家庭等等。正如法國馬克思主義哲學家阿爾都塞所言:“就我所知,任何一個階級如果不在掌握政權的同時對意識形態國家機器並在這套機器中行使其領導權的話,那麼它的政權就不會持久。”

對於意識形態國家機器的控制,除了法律的管控,論述的建構亦非常重要,畢竟意識形態國家機器大多屬私人領域,不可單靠法律,需要以意識形態講述去佔領它們。

這就引申出對民主的思考。

西方國家多年來的運作,充分證實了西方民主的失敗,“歷史終結論”已淪為笑話。是否還要執迷於這種制度?在追求民主的時候,能否拓寬對民主的想像,思考西方民主以外的民主形式?愛國陣營又能否建構出一套論述,與反對派的論述作鬥爭?

2020年的今天,當世界(包括西方民主國家)在反思西方民主的惡果時,香港還是否還要往死衚衕走,繼續將“民主”狹隘地侷限在西方民主制度上?

更重要的是,反對派長期以來的行動,已證實民主在他們的眼中從來只是用作反共的手段或幌子,而不是目標。那麼,我們是否還要任由民主被反對派主導及歪曲?

需要反思的是,形成今時今日的困局,是否與一直以來錯誤地把反對派高舉的所謂“民主”,視為一種可與內地民主相通的目標,幻想可以與其在某種程度上達成一致,使其轉變為“忠誠反對派”有關?是否因此忽略或輕視了這種所謂的“民主”被反對派用來反共的危險性,使我們陷於被動,往往只能消極地回應反對派的進攻,逐漸形成困局?

這引申出那個經典的問題:“誰是我們的朋友?誰是我們的敵人?”

無論如何,“愛國”與“民主”的結合,不單是可以,而且是必須的。許多後殖民時代懸而未決的問題必須以兩者結合起來才能解決。正如呂大樂教授所言:“誰說‘民主迴歸’的議題已再無任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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