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家公司的年會獎品被眾多網友熱傳,可以說是狠狠火了一把!到底是啥?
是的,你沒看錯,“年會特等獎:帶薪休假一年!”
在眾多網友表達羨慕的時候,有人發現了其中的秘密:
獎品的頒發日期是2018年12月28日,有效期是2018年12月31日,所以實際休假也就是3天。
看似讓人哭笑不得的“帶薪休假3天”,依然會讓不少人羨慕不已。今年是《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實施十週年,這十年間,帶薪休假對很多人來說,依然是“鏡中花、水中月”,可望而不可即,“不能休、不敢休、不讓休”成為干擾職場人士享受帶薪休假的因素。
另據天府早報,成都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冬平表示,
“根據相關規定,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可以獲得三倍日工資的補償。”
約半數職工享受了帶薪年休假
“2020年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能夠得到基本落實”,這是國務院在《國民旅遊休閒綱要(2013—2020年)》提出的目標。
時間還剩2年,問題擺在那裡,對症下藥,多管齊下,還需要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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