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嚴重心理疾病患者是否不應該在一起?

兩個嚴重心理疾病患者是否不應該在一起?

在一些強迫症qq群裡,有時有徵婚的消息:我是強迫症患者,男,想找一位有強迫症的女孩,共同生活。理由是強迫症患者之間能互相理解,不會輕易起衝突。

在強迫症群,也經常看到強迫症患者之間互相笑話,互相攻擊,強迫洗手的人笑話強迫檢查的,潔癖的不理解強迫意向的,這是正常現象,誰都覺得自己的是病,別人無所謂,自己是天下最痛苦的。

如果兩個嚴重心理疾病患者在一起,就是能理解,但誰的工作,時候能力都很差,甚至自理都困難,你想想那日子還有發過嗎,一鬧矛盾,情緒波動,症狀就會更重。

兩個人在一起的條件是,都進行干預調整,康復了在一起就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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