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書省、尚書檯、內閣、軍機處、上書房行走、下書省,這幾個有什麼區別啊?

研究感情的木木


題主好。

這幾個機構有相似之處也有各自不同的職能。

中書省: 決策機構,負責掌管機要,發佈政令的機構。始設於漢朝,沿至隋唐,成為國家政務中樞,為中央最高政府機關。

尚書檯: 官僚機構,由漢代皇帝的秘書機關發展而來。掌總理奏章,宣佈詔令,參與決策,實為總理國事的中樞。各級官府的奏章由其拆閱,記錄,轉呈,代奏,並掌管選舉,任免,刑獄,誅賞。其所擬詔令,直接下達三公,一切行政事務,由其分曹掌管,後慢慢變化稱為尚書省。

內閣: 輔助皇帝處理國家政務,是為皇帝提供顧問的內侍機構,閣臣職位大小,地位高低均由皇帝決定,不能對皇權起到制約作用,內閣的產生實際上強化了皇帝的君主專制。(這裡主要講的是明朝內閣制度)

軍機處: 清代官署名,為雍正年間設立,

是清朝中後期的中樞權利機關。軍機處主要職能是掌書宣旨,參理軍機事務及重要事務。戰時則作為顧問,整理兵馬錢糧,在朝則負責文武百官的換防,引見等。

上書房行走: 其既非正式官名,亦非在職官員,只是一種差役,實際上是清朝皇子皇孫師傅的副手。

其實並有真正意義上的下書省,歷史上也找不到相關下書省的記錄。下面我就講講門下省吧。

門下省: 始設於西晉,職能為侍從皇帝左右,後發展成為中央政權機構的重心。門下省是對中書省起草的詔令,尚書省擬製的奏書進行審議的機構。






江湖奈我何


說起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內閣,軍機處,上書房,下書省,等等,許多人可能比較迷糊,雖然經常聽到看到,卻不知道它到底是什麼?其實,它們是三省六部制中的三省官制,雖然確立於隋朝,但是早在漢朝和三國就出現了,之後在數百年內,三省的組織形式和權力各有演變,直到隋朝確定三省六部制。那麼,這三者中,到底哪個權力最大? 在古代,皇帝是最高的決策者,但是每逢朝堂大事,皇帝不可能一人決定,他會諮詢智囊團隊,這些能影響皇帝決定的人,便是宰相。從秦朝到清朝,有宰相之權的官職各有不同,有的位居一品,有的甚至低至七品,只要皇帝允許他進入決策圈,他就能呼風喚雨。要比較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哪個權力大,就要看哪個機構出的宰相多。 秦漢初期,影響皇帝決策的官員是丞相,為了節制丞相之權,便有了三公,三公都是宰相,可以和皇帝坐而論道,影響國策。東漢初期,劉秀覺得三公權力不好控制,於是將權力轉到皇帝可以控制的尚書省,三公被架空。從此,“錄尚書事”成為權臣最牛的一個標準,三國時期的諸葛亮和司馬懿都擔任過此職。 東漢之後,尚書省開始走下坡路,為什麼?因為皇帝將更多的人引進了決策圈。表面上是為了集思廣益,實際上是進一步分割相權。哪些人能進入決策圈?自然是皇帝身邊的人,比如侍中、散騎、中常侍、黃門侍郎等,於是門下省崛起了。門下省的長官侍中原來只是給皇帝拎包拿衣服的下人,甚至還可能端過尿壺,結果一躍成為宰相。 中書省的崛起是從曹魏開始的,曹操、曹丕、曹叡祖孫三代,一步步把中書省推上了巔峰。在曹叡時期,中書省兩個長官劉放、孫資權勢滔天,比如曹叡臨死前安排的五大輔政大權,被他倆折騰成兩個,一人是曹爽,一人是司馬懿。西晉時期,雖然尚書省依舊在,尚書令的級別也比侍中、中書監高,但是沒有什麼用,一直被兩省欺壓。 那麼,中書省和門下省哪個權力大?從字面上來說,中書省起草詔令,門下省審查封駁,但實際上兩者並沒有那麼涇渭分明。比如散騎常侍這個職位,一般都把它歸於門下省,但是魏晉時期,它又自成一派,身具中書和門下的職能。再比如初唐時,門下省是第一部門,宰相都去那裡開會,唐中宗繼位後,裴炎是中書令,宰相們又都到中書省開會。由此可見,門下中書兩省實力很難一比高下。 從唐朝開始後,皇權進一步加強,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決策圈進一步擴大,即使不在中書門下尚書三省,只要皇帝看好你,給你通行證,你就一躍成為宰相。比如同中書門下三品、同平章事、參知政事等等,都是通行證的稱呼。也正因為如此,中書令和侍中的稱號慢慢消失,而尚書省雖然淪落成執行部門,名稱反而一直沒變,六部尚書更被百姓熟知。





聊齋先生


您好,非常高興回答您這個問題,在回答之前,我需要糾正您一個小小的口誤,沒有下書省,只有門下省,下面我會一一告知您各個機構的不同,並於現代部門對照以便於您理解。

1.中書省:中書省,古代官署名。魏曹丕始設,掌管機要、發佈政令的機構。沿至隋唐,遂成為全國政務中樞。隋初稱為“內史省”,後改為“中書省”。

宋代中書省與門下省合併為一個機構“中書門下”,掌握行政大權,長官為“同平章事”即宰相,其與掌管軍事大權的樞密院合稱“二府”。

元代以中書省總領百官,與樞密院,御史臺分掌政、軍、監察三權。門下、尚書兩省皆廢,故中書省較前代尤為重要。地方行政由中書省外派的“行中書省”即“行省”掌握。

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廢丞相、中書省,由皇帝直接統領六部。明永樂帝時設內閣,機要之任開始歸“內閣”。負責起草詔令,明宣宗後擁有票擬奏章的“票擬權”。

您可以理解為現代的全國人大,擁有立法權,國家重大政策方針的制訂,他們的功能非常相似。

2.尚書檯:官僚機構。南朝宋得名,前身為“尚書檯”。由漢代皇帝的秘書機關尚書發展而來。是魏晉至宋的中央最高政令機構,為中央政府最高權力機構之一。

“尚書省”的組織機構於隋朝定型。以唐代制度為例:有吏部、禮部、兵部、刑部、戶部、工部等六部,下轄吏部、主爵等24司。六部尚書都以所在“部”為名,而郎官以所在“司”為名。負責執行詔令。

相當於現在的國務院,主要為權力執行機構。

3.門下省:門下省”為官署名稱。東漢時即設侍中,秩比二千石,屬於少府,職掌為侍從皇帝左右、贊導眾事、顧問應對,皇帝外出,則侍從參乘。

門下省原為皇帝的侍從機構,南北朝時權力逐漸擴大,北朝政出門下,成為中央政權機構的重心。隋唐時與中書省同掌機要,共議國政,並負責審查詔令,簽署章奏,有封駁之權。

其長官稱侍中,或稱納言、左相、黃門監,皆因時而異。其下有黃門侍郎、給事中、散騎常侍、諫議大夫、起居郎等官。

明清時期都察院和六科廊合稱科道,擁有大部分門下省的權力。

相當於現代的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監察委等單位的合體。

以上三個機構,合稱三省。

4.內閣:內閣的誕生,主要是伴隨著朱元璋廢除宰相制度的產生,因為皇帝的精力有限,明朝以前有宰相幫忙輔佐政務,明朝後,內閣的產生實際上是填補了宰相職能空缺。明朝內閣是明朝建文四年(1402年)至崇禎十七年(1644年)的皇帝諮政機構,此後權力逐漸增大,後形成為明朝行政中樞。內閣輔臣的人數為一人至七人不等,輔臣奉使出外辦事,多自稱閣部。

起初,內閣大學士只具有顧問身份,皇帝為最終決定的權力,而大學士很少有參決的機會。到明仁宗、明宣宗時期,地位日益受尊崇。自此,內閣的權力日益增大,到明世宗中葉,夏言、嚴嵩等人執掌內閣,地位赫然為真正的宰相,亦可壓制六部。

然而,雖然首席內閣大學士(或稱內閣首輔)有票擬的權力,但卻不得不依賴於內部太監送達批紅[1]。首輔大學士的職權如同以往的丞相,但必須與宦官合作,才能執掌大政,如張居正結合馮保。

相當於現在的國務委員以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5.軍機處:軍機處是清朝官署名,也稱“軍機房”、“總理處”。是清朝時期的中樞權力機關,於雍正七年(1729年)因用兵西北而設立。雍正帝以內閣在太和門外,恐漏洩機密,始於隆宗門內設置軍機房,選內閣中謹密者入值繕寫,以為處理緊急軍務之用,輔佐皇帝處理政務。雍正十年(1732年),改稱“辦理軍機處”。設軍機大臣、軍機章京等,均為兼職。乾隆帝時期復設軍機處,從此成為清朝的中樞權力機關,一直到清末。

軍機處總攬軍、政大權,成為執政的最高國家機關。完全置於皇帝的直接掌握之下,等於皇帝的私人秘書處。同時,軍機處在權力上是執政的最高國家機關,而在形式上始終處於臨時機構的地位。

另外,軍機處在辦公場所和官員設置上沒有正式的規定,也無品級和俸祿。需要強調,軍機處雖然是國家最高權力機構,但歸根結底聽命於皇帝,成為封建皇權的統治工具。宣統三年(1911年)四月責任內閣成立後軍機處被撤銷。

軍機處和內閣區別在於軍機處沒有實權,而內閣是擁有實權的權力機關。清朝時期的內閣制度沿襲了明朝,到康熙年間才確立,雍正執政時期,為了避免內閣權力過盛,威脅到皇權,就設立了軍機處,但軍機處只是聽從皇帝指令的機關。

相當於現在的中央軍事委員會。

6.上書房行走:上書房行走,實際上就是清朝時候皇子、皇孫師傅的副手。

清代把不設專官的機構或非專任的官職稱為行走,故稱其為上書房行走。其既非正式官名,亦非額設職官,只是一種差使,其編制仍在原供職衙門,俸祿待遇及升遷轉補也按原衙門品級及俸次。

相當於現在的國務院的一個文書或者科員。

講完您列舉的幾個官職,我再重點跟您說說與三省制度相配合的六部制。

三省在中央的名稱一直有所變化,直到明朝徹底廢除,三省的職能全部並於內閣及都察院,而六部一直到封建王朝結束都存在。

吏部

中國古代官署。吏部掌管全國官吏的任免、考課、升降、調動等事務。下設四司:明清為文選清吏司、驗封司、稽勳司和考功司。司的長官為郎中,副長官為員外郎,其屬官有主事,令史,書令史等。文選清吏司掌考文職之品級及開列、考授、揀選、升調、辦理月選。驗封司掌封爵、世職、恩蔭、難廕、請封、捐封等事務。稽勳司掌文職官員守制、終養、辦理官員之出繼 、入籍、複名複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職官之處分及議敘,辦理京察、大計。

相當於中央組織部,以及部分紀委的職能。

戶部

戶部,中國古代官署名,為掌管戶籍財經的機關,六部之一,長官為戶部尚書,曾稱地官、大司徒、計相、大司農等。明清時期戶部掌全國疆土、田地 、戶籍、賦稅、俸餉及一切財政事宜。其內部辦理政務按地區分工而設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錢糧外,亦兼管其他衙門的部分庶務,職責多有交叉。

相當於民政部、財政部、國土局及央行的結合體。

禮部

中國古代官署。南北朝北周始設。隋唐為六部之一。歷代相沿。長官為禮部尚書。考吉、嘉、軍、賓、兇五禮之用;管理全國學校事務及科舉考試及藩屬和外國之往來事。禮部下設四司,明清皆為:儀制清吏司,掌嘉禮、軍禮及管理學務、科舉考試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禮、凶禮事務;主客清吏司,掌賓禮及接待外賓事務;精膳清吏司,掌筵饗廩餼牲牢事務。

相當於教育部、文化部、外交部的結合體。

兵部

官署名。隋始置,六部之一,掌管選用武官及兵籍、軍械、軍令等。源於三國魏五兵制。曹魏始置五兵(中、外、騎、別、都)尚書,另有有關軍事的駕部、車部、庫部等曹。各曹設郎。隋始合為兵部,以尚書為主官,侍郎為次官。迄至清末,歷代沿襲,職權則不盡相同。宋、遼、金、元兵部不轄兵政。明代兵部尚書號為“本兵”,權最重,凡武衛官軍選授簡練,均為其掌。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廢兵部,改設陸軍部。

相當於現在的國防部。

刑部

中國古代官署。主管全國刑罰政令及審核刑名的機構。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初沿北齊置都官,主官為尚書;次官,煬帝定為侍郎。後代均以刑部掌法律刑獄,與最高法院性質的大理寺並列。明清兩代,刑部作為主管全國刑罰政令及審核刑名的機構,與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後審理和複核,共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體職掌是:審定各種法律,複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會同九卿審理“監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審理京畿地區的待罪以上案件。

相當於司法部、公檢法部門的結合體。此外,明清還設有大理寺和都察院,前者主要職責是複核刑部準備判處死刑的案件,後者負責對審判機關、百官進行監督,又有監察委的職能。

工部

中國封建時代中央官署名,為掌管營造工程事項的機關,六部之一,長官為工部尚書,曾稱冬官、大司空等。工部起源於周代官制中的冬官,漢成帝置尚書五人,其三曰民曹。後漢以民曹兼主繕修、功作、鹽池、園苑之事。西晉以後置田曹掌屯田,又有起部掌工程,水部掌航政及水利。後周依《周官》,置冬官府,長官為大司空。隋代開皇二年始設立工部,掌管各項工程、工匠、屯田、水利。

相當於建設部、水利部的結合體。

開始的時候,六部叫做六曹,即六個辦事機構。六部的長官為尚書。六部的設置成為後代封建國家中央政權的固定制度。

以上,希望您能喜歡,碼字不易,做認證任務,希望給個優質答案,謝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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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書省古代皇帝直屬的中樞官署之名,封建政權執政中樞部門。是秉承君主意旨,掌管機要,發佈皇帝詔書、中央政令的最高機構。

尚書檯是中國魏晉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機構之一。尚書是少府的屬官,是在皇帝身邊任事的小臣,與尚冠、尚衣、尚食、尚浴、尚席合稱六尚,在殿中主管收發(或啟發)文書並保管圖籍。

內閣是明、清最高官署名。主要秉承皇帝的意旨辦事,直接為皇帝服務,堪稱皇帝的秘書廳。

軍機處是清朝官署名,也稱“軍機房”、“總理處”。是清朝時期的中樞權力機關,軍機處總攬軍、政大權,成為執政的最高國家機關,軍機處在權力上是執政的最高國家機關,而在形式上始終處於臨時機構的地位。

上書房行走,實際上就是清朝時候皇子、皇孫師傅的副手,非正式官名,亦非額設職官,只是一種差使,其編制仍在原供職衙門,俸祿待遇及升遷轉補也按原衙門品級及俸次。

下書省是為皇帝的侍從機構,南北朝時權力逐漸擴大,北朝政出門下,成為中央政權機構的重心。




跟著氧氣遊中國


①中書省正式成立於隋唐時期,主要負責草擬與頒發皇帝的詔令,於明朝洪武年間廢除。②尚書省古代長期作為中央政府的執行已通過詔令的的機構,正式體制完備於隋唐,於明朝1380年裁撤。③門下省漢朝時以有相類似機構,興於隋唐,職能是封駁審議詔令,於明朝初年罷除。④內閣制度雖於明成祖年間正式,但相類似的機構於中國古代各個統一王朝,先是協助皇帝處理政務,後在明朝逐漸成為政府的最高權力部門,與宦官集團、皇帝本人組成明朝中央三大權力支柱,並於清朝漸漸處於虛職部門。⑤上書房作為清代皇親國戚的教育機關,其擔任行走大臣雖無實權,但往往可以與皇帝(皇子)本人建立良好的私人友誼,而在日後受到重用,或對皇帝的決斷時時產生重大的影響。同時上書房行走也是對大臣本人聲譽的肯定。(此外,康熙時的南書房機構可看為無實權的雍正版的軍機處)⑥軍機處,此機構名字是雍正改易之前類似機關名字而創,五代十國已有相類似機構。但一方面為用兵西北,效率與保密性的需要。另一方面,便於雍正進一步回收權力,駕馭群臣。此機構自雍正創立後,至咸豐末年的總理各國通商事務衙門成立後,漸漸不再顯要,終在宣統三年撤銷。

⑦綜上部門之間的區別可看作:中書尚書門下的三省制是由秦漢以來,從獨相到隋唐群相的轉變。至明代內閣可看作由群相到虛相的轉化,而到清代南書房、軍機處的運行可看作中央的各級臣僚已徹底淪為皇帝一人統御萬民的工具而已。總體來看,可視為在政府中央部門的權力分配中,皇權經過近兩千年發展,期間雖有反覆,但總的趨勢就是皇權所佔比重越來越大,並由此外在表現在上述部門的變遷中。


我聞室牧翁


中書省,古代皇帝直屬的中樞官署名稱,是封建政權的執政中樞部門。最初設立於漢武帝時期,魏文帝曹丕時改稱中書監,西晉以後稱中書省,主要為秉承君王旨意,掌管機要,發佈皇帝詔書和中央政令,是中央的最高權力機關。

尚書檯,又名尚書省,秦朝和漢初時期為少府的屬官,主管皇帝的吃穿用度,漢武帝時期升級為皇帝的秘書機關。魏晉以後至宋朝成為中央最高政令機構和中央最高權力機構之一。

內閣,明朝皇帝的諮政機構,後來權利逐漸增大,發展成明朝的行政中樞。明洪武年間初見雛形,明成祖時期內閣制度正式建立,到明萬曆時期內閣制權利發展到頂峰,即使皇帝不理朝政,國家機器也能依靠內閣制度維持正常運作。

軍機處,是清雍正皇帝於雍正七年用兵西北平定準噶爾部設立的中樞權力機關,又名“軍機房”或“總理處”。雍正十年改稱“辦理軍機處”,設軍機大臣、軍機章京等。乾隆時期復設軍機處,從此成為清朝的中樞權力機關,一直到清朝滅亡。

上書房行走,實際上是清朝時期皇子、皇孫師傅的副手。“上書房”是滿清皇子皇孫上學讀書的地方,清道光之前稱尚書房,後改為上書房。

下書省,沒有這個稱謂,估計樓主想問的應該是門下省吧。

門下省,秦漢時期設置侍中寺,隸屬於少府,是宮內侍從官的辦事機構,西晉以後改稱門下省,掌機要,議國政,並負責審查詔令,簽署奏章,有封駁之權。是中央最高政府機構之一。


劍上霜


中書省是決策機構,負責草擬、頒發皇帝的詔令,其長官為中書令。

門下省是審議機構,負責審核政令,駁正違失,其長官為侍中。

尚書省是執行機構,負責貫徹執行重要政令,其長官為尚書令,副長官為左右僕射。

具體如下:

1、中書省:

中書省,古代官署名。魏曹丕始設,掌管機要、發佈政令的機構。沿至隋唐,遂成為全國政務中樞。隋初稱為“內史省”,後改為“中書省”。宋代中書省與門下省合併為一個機構“中書門下”,掌握行政大權,長官為“同平章事”即宰相,其與掌管軍事大權的樞密院合稱“二府”。

元代以中書省總領百官,與樞密院,御史臺分掌政、軍、監察三權。門下、尚書兩省皆廢,故中書省較前代尤為重要。地方行政由中書省外派的“行中書省”即“行省”掌握。

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廢丞相、中書省,由皇帝直接統領六部。明永樂帝時設內閣,機要之任開始歸“內閣”。負責起草詔令,明宣宗後擁有票擬奏章的“票擬權”。

2、門下省:

“門下省”為官署名稱。東漢時即設侍中,秩比二千石,屬於少府,職掌為侍從皇帝左右、贊導眾事、顧問應對,皇帝外出,則侍從參乘。門下省原為皇帝的侍從機構,南北朝時權力逐漸擴大,北朝政出門下,成為中央政權機構的重心。

隋唐時與中書省同掌機要,共議國政,並負責審查詔令,簽署章奏,有封駁之權。其長官稱侍中,或稱納言、左相、黃門監,皆因時而異。其下有黃門侍郎、給事中、散騎常侍、諫議大夫、起居郎等官。

3、尚書省:

官僚機構。南朝宋得名,前身為“尚書檯”。由漢代皇帝的秘書機關尚書發展而來。是魏晉至宋的中央最高政令機構,為中央政府最高權力機構之一。

“尚書省”的組織機構於隋朝定型。以唐代制度為例:有吏部、禮部、兵部、刑部、戶部、工部等六部,下轄吏部、主爵等24司。六部尚書都以所在“部”為名,而郎官以所在“司”為名。負責執行詔令。

擴展資料三省六部制: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一套組織嚴密的中央官制。它確立於隋朝,此後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襲未改。

對於三省制,其中尚書省形成於東漢(時稱尚書檯);中書省和門下省形成於三國時,目的在於分割和限制尚書省的權力。在發展過程中,組織形式和權力各有演變,至隋,才整齊劃一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審核與貫徹執行。

各不同時期的統治者做過一些有利於加強中央集權的調整和補充。 軍機處是清代輔佐皇帝的政務機構。始於雍正時處理軍務的軍機房,後擴大為軍機處。其高級官員稱軍機大臣,位在內閣和六部之上,總攬全國政事,可根據皇帝意圖發號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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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書省:官署名。始設於魏晉,是奉皇帝意旨掌機要、發政令的中央機構。隋代改為內史省、內書省。至唐代,國家政令由中書省制定,經門下省審復,交尚書省執行。元代廢門下、尚書兩省,由中書省總領百官,成為國家政務中樞。古代皇帝直屬的中樞官署之名,封建政權執政中樞部門。書省作為正規的宰相機構,掌管制令決策,是中央最高權力機關,其長官中書令是制度規定的首席宰相。中書令不常設時,副長官中書侍郎即為首席宰相。南北朝、唐朝中後期及宋朝,中書舍人是中書省的實際長官,行使宰相權力。

尚書檯:秦、西漢少府有尚書署,掌收發詔命奏章。東漢稱尚書檯,亦號中臺、內臺,仍設宮禁中,職權進一步擴大,名義上隸屬少府,實則只屬皇帝,是參與決策命令、綜理國事的政務中樞。各級官府奏章皆呈送尚書檯,由其拆閱、裁定、記錄、轉呈、代奏,並向皇帝提供建議,參議政事。皇帝有成命,由其擬詔出令,下達三公府,有時不經三公,徑下九卿。主管官員對詔令有異議,有權駁議。官吏選舉、任免、課考、彈劾、誅賞、刑獄,無所不總。上自中央九卿,下至州郡,一切行政事務,由其分曹監督管理。雖置三宮,形同虛設,權歸臺閣。太傅、太尉、大將軍等大臣如加“錄尚書事”銜,始可參與國政,綜理政務,成為真宰相。長官為尚書令,次官為尚書僕射,總領檯事,參議朝事。左、右丞各一員,掌臺內具體事務及監督諸曹。設尚書六員,分領三公、吏,二千石(後又分曹)、民、客(後分南北主客)、中都官諸曹,曹各置郎(侍郎、郎中)、令史。東漢末,僕射分置左、右。和帝以後,信用宦官,中常侍出納王命,與尚書檯分權。魏、晉以後,改稱尚書省。然魏、晉、南朝宋、齊往往臺、省互稱。

內閣:權力機構,一些國家中央政府的一種組織形式。在議會內閣制國家中,內閣由議會中佔多數席位的某個政黨或政黨聯盟聯合組成,由國家元首任命。內閣淵源於英國由貴族組成的樞密院,原為英王的最高諮詢機關。1688年“光榮革命”後,英王威廉三世任命少數議員為樞密院成員,又選出議會中最有勢力一派的領袖負責,共商政務。該組織被稱為內閣。1717年起,由於喬治一世為日耳曼人不懂英語,故經常不參加內閣會議,內閣也逐漸擺脫國王控制,成為掌管全國政務的組織。

軍機處:軍機處總攬軍、政大權,成為執政的最高國家機關。完全置於皇帝的直接掌握之下,等於皇帝的私人秘書處。同時,軍機處在權力上是執政的最高國家機關,而在形式上始終處於臨時機構的地位。清朝官署名,也稱“軍機房”、“總理處”。是清朝時期的中樞權力機關,於雍正七年(1729年)因用兵西北而設立。雍正帝以內閣在太和門外,恐漏洩機密,始於隆宗門內設置軍機房,選內閣中謹密者入值繕寫,以為處理緊急軍務之用,輔佐皇帝處理政務。雍正十年(1732年),改稱“辦理軍機處”。設軍機大臣、軍機章京等,均為兼職。乾隆帝時期復設軍機處,從此成為清朝的中樞權力機關,一直到清末。

上書房行走:清代把不設專官的機構或非專任的官職稱為行走,故稱其為上書房行走。其既非正式官名,亦非額設職官,只是一種差使,其編制仍在原供職衙門,俸祿待遇及升遷轉補也按原衙門品級及俸次 。

下書省:中央最高中樞政務機構,一般為中書決策,門下審核,尚書執行.


弘明


中書省:即隋朝的內史省,長官為中書令,副長官為中書侍郎,主要官職有中書舍人,就軍國大事、主要官職的任免等事項,替皇帝起草詔旨,是決策機構,每個朝代的作用不太相同。

尚書檯:是魏晉至宋的中央最高機構之一。漢代始設尚書檯,隸屬少府。尚書省之組織,至隋朝而定型,尚書皆以部命名,而郎官以司為名,有吏部、禮部、兵部、刑部、民部、工部等六部及吏部、主爵等24司。

內閣:是明、清最高官署,主要秉承皇帝的旨意辦事,直接為皇帝服務,堪稱皇帝的秘書廳。內閣發軔於明太祖朱元璋時期的“殿閣大學士”,清承明制,內閣仍為皇帝身邊最為重要的辦事機構,負責代擬意旨及詔令的傳達等,但也進行了一些變革,但雍正時期設立軍機處後,內閣就形同虛設了。

軍機處:是清朝官署名,也稱“軍機房”“總理處”,是清朝時期的中樞權力機關,於雍正七年因用兵西北而設立,為處理緊急軍務之用,輔佐皇帝處理政務,軍機處總攬軍、政大權,成為執政的最高國家機關,等同於皇帝的私人秘書處。

上書房行走:實際上就是清朝時候皇子師傅的副手,清朝人喜歡用“行走”這詞兒,大約就是供驅使的意思,這個“上書房行走”其實不是一個官職,只是說明這個人在哪個單位上班。

下書省:魏曹丕始設,為秉承君主意旨,掌管機要、發佈政令的機構,沿至隋唐,遂成為全國中樞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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