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小企業老闆有拿工資嗎?應該拿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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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中小企業與國外的很不同,中國的中小企業大多以家族性模式經營,類似“夫妻店”非常多,即使招工,也會以同鄉,同族居多,形成一個個小的“企業族群”,這些中小企業很多都是個體戶模式經營,大多不會區分公司資產與個人資產,沒有嚴格的財務制度,只做基本的流水賬,更不會給自己發工資,他們會認為,老闆怎麼可能給自己發工資,公司都是我的,發什麼工資。

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在國外,即使公司倒閉,破產了,但是對公司的老闆本身來說,不會因為公司破產而導致自己破產,因為公司與老闆是分開的,很多中國私企,中小企業,公司倒閉了,老闆本人也就破產了,是因為老闆把自己與公司捆綁在了一起,沒有做資產細分。

公司的確是靠老闆,或者說創業者建立的,自建立起,法人就成為了公司的主要負責人之一,但對於“公司”這個主體來說,是組建公司的所有的人的集合才叫“公司”,因此,所有人對於“公司”來說,都是員工,因此,既然是員工,每個人都應該以“工資”的形式給予報酬,就是因為很多人有這種“公司我開的,沒錢就問公司拿”的想法,讓很多開始很不錯的公司,隨著發展壯大,慢慢的成“空殼”公司了,因為,公司的資產都被老闆“掏空了”。


PikyXie


我理解你說的老闆是指100%出資人。

是否拿工資要看目前的企業運營和盈利狀況。

如果初創企業本身沒有什麼業務,基本不具備盈利能力,在此情況下老闆給自己開工資意義不大,其實就是左兜掏右兜,掏來掏去還是沒錢。這時候建議開一個基本工資,保證能正常交社保,賺的每一分錢應該都投入到企業發展中為宜。

如果企業已經開始盈利,建議老闆給自己開一定工資,初期金額不宜過高,主要目的在於合理避稅。一旦交工資就需要交個人所得稅,但相應會增加企業運營成本降低以企業利潤為基礎計算的企業所得稅。

根據《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 13號)“對其年應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應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即年利潤100萬以下企業,企業所得稅按5%徵收;

年利潤100萬—300萬企業,100萬以下按照5%徵收,100萬以上按照10%徵收;

年利潤300萬以上,仍按照25%徵收。

如果我們把估測變得最簡化,假設應納稅所得額=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如果你的年營業收入為250萬,目前營業成本為200萬,那企業所得稅=100*5%+150*10%=20萬

如果你每月開工資2萬,則營業成本增加24萬,企業所得稅=100*5%+126*10%=17.6萬。相應你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2萬每月1000多個稅,一年應該不到2萬。可以如實申報各項專項扣除,真正個稅繳納會更低。所以在此情況下,比不發工資會更經濟一些,且對個體投資者可以直接變現一部分錢。

具體可以按照相同邏輯自己測算。


一葉不知秋只知家中事


一、通俗意義上的老闆可以分為三種:

1、  第一種是隻投資不參與經營的股東;

2、  第二種是沒投資但負責經營管理的老闆,可定義為職業經理人;

3、  既是投資股東也參與經營管理的老闆;

二、根據角色,三種老闆分別享受對應權益:

1、只投資股東承擔企業經營分險,享受分紅但不享受工資及福利;

2、職業經理人承擔企業經營管理責任,享受工資獎金及福利。可享受企業贈予的乾股或期權激勵權益;

3、既投資又參與經營的股東承擔企業經營風險,享受分紅,負責企業經營管理,享受工資獎金及福利;

三、其它說明:

1、私營企業提倡能者多勞,多勞多得的機制,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就應當發放工資,這樣做既體現勞動報酬的公平性,同時也會讓企業的人資成本更加真實;

2、部分創始團隊會採取0工資或低工資,這是一種激勵團隊表達信心的方式。或是採用有條件的發放工資,比如待企業盈利後再開始發放工資,這種作法更適合初創性的企業;



小眼大觀


哈嘍,大家好我是深南王隊,今天很高興來回答這個問題中國中小企業老闆有拿工資嗎?應該拿工資嗎?這個問題說說我自己的看法。

1.企業老闆應不應該拿工資這個問題,雖然他是老闆也是企業的一份子,也在給企業創造價值,應該拿工資是正常的,但是他的工資的基數是很低的,也就是說工資不高,但每個月都是有的。

2.我以前待的公司企業的老闆都有工資,財務都是做工資單的,和員工一樣也是和我們一起工作和在飯堂吃飯,很少到外面吃飯,也穿工作服上班。

3.企業是他創辦的,每個企業都有自己的企業文化,老闆和員工的距離近了,更加了解企業的各個環節出現的問題,能夠及時溝通加以改進,我很認同這樣的企業文化。

以上三點說明問題,希望對你有所幫助,今天的視頻就分享到這裡,謝謝大家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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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王對


應該拿工資



生活唄精彩


有工資!必須拿!


帶著一份寧靜的心情


很明確的說,在我國很多中小企業老闆都拿工資,也應該拿工資,具體分析如下:


1,企業收入不等同於老闆收入

我相信很多中小企業已經不是獨資了,有很多的股東和資本方,老闆即是公司的法人又是企業的員工,企業的利潤應該歸全體股東所有,並不是歸老闆個人所有。


2,付出勞動應該有工資收入

上面說到,中小企業的的老闆即是老闆又是員工,作為員工老闆為公司付出了努力工作,做為投資人,老闆應該得到企業的分紅,這兩者是不矛盾的。


3, 收入是日常生活的保障

企業老闆作為一個全職工作者,又是公司的股東,分紅不可能每月分,這就要求公司每月必須給其一份工作收入作為基本生活的保障。


綜上,企業老闆即是公司的股東又是公司的員工,員工收入和企業股東收入並不矛盾,是必須的也是合理的。


奮進不是激進


老闆沒聽過有工資的呀!


毛毛蟲長肉肉


老闆不用拿工資,重要的是企業成長,企業的價值遠高於工資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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