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丨2020年度文化藝術和旅遊研究項目信息化發展專項申報開始了

近日,文化和旅遊部科技教育司發佈關於開展2020年度文化藝術和旅遊研究項目信息化發展專項申報工作的通知

全文如下——

文化和旅遊部科技教育司關於開展2020年度文化藝術和旅遊研究項目信息化發展專項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商務局(旅遊局),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綱要》《“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等文件精神和有關任務舉措,積極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支撐服務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推動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發展,我司決定開展2020年度文化藝術和旅遊研究項目信息化發展專項的申報和委託研究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內容與支持方式

(一)支持內容支持5G、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區塊鏈、人工智能等相關信息技術在文化和旅遊領域的創新應用發展;支持對文化和旅遊資源的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開發及應用;支持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新服務在文化和旅遊領域的全面賦能;支持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支撐服務文化和旅遊行業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

(二)支持方式通過評審擇優委託研究,委託研究經費每項不超過25萬元。

二、申報單位條件

(一)申報主體應為中國境內依法註冊的事業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和條件,有專門負責科研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政府機關不得作為申報單位進行申報;鼓勵產學研用單位組成聯合體申報。

(二)項目負責人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社會主義制度和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博士學位;原則上年齡不超過58週歲。

(三)申報項目應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研究導向,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預期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顯著,具有明顯的促進和帶動作用。

(四)同一項目不得向多部門申報,或向其他來源渠道財政資金重複申報。

(五)申報項目應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工作,已有前期研究基礎。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項目實施週期申報項目實施週期為1-2年。

(二)申報方式申報項目填寫《文化藝術和旅遊研究項目信息化發展專項申報書》,經所在地省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報送至文化和旅遊部科技教育司(文化和旅遊部直屬單位可直接申報)。文化和旅遊部科技教育司不接受其他任何未經省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審核推薦的項目材料。

(三)申報材料及時間

1.申報單位將《文化藝術和旅遊研究項目信息化發展專項申報書》(一式三份,含電子版)加蓋公章後報送所在地省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省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收到項目申報文件,擇優推薦不超過3個項目。文化和旅遊部直屬單位可擇優推薦1個項目。

2.請於6月30日前將紙質材料及電子版報送文化和旅遊部科技教育司。申報材料以寄出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四、聯繫方式

(一)聯繫人:李曉鳴 金寶石 010-59881703 59882146

(二)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三)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10號 文化和旅遊部科技教育司 100020

特此通知。

附件:文化藝術和旅遊研究項目信息化發展專項申報書

文化和旅遊部科技教育司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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