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冤殺第一人

提起冤案人們往往首先想倒岳飛 ,想起那句“莫須有”,有人還會提起袁崇煥,那個被凌遲處死的大明長城。但我想說還有一個人比他們還要冤,那就是于謙。為什麼這樣說呢?首先岳飛被殺是因為觸動了皇帝的痛處和根本利益,雖然岳飛沒有任何私心,而袁崇煥是擅自誅殺大將,有沒有兌現收復東北的諾言,引起皇帝不滿被殺。而於謙被殺完全就是政治,因為于謙無論對國家還對兩個皇帝都有大功,誰都知道于謙無罪。可是為了出事有名,不得不冤殺他。于謙是無懈可擊的,偏偏必死,你說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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