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公司該是選擇一般還是小規模?差額還是全額?

舉個簡單例子: “來嗨”有限公司是一家勞務派遣公司,2020年3月份共取得用工單位支付1000元收入,代發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一共是600元,不同情況下,應繳納的增值稅是多少?

  從上述案例來看:


“勞務派遣”公司該是選擇一般還是小規模?差額還是全額?

1、選擇差額徵稅,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實際承擔的稅款是一樣的;

  2、3月1日-5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選擇全額適用1%徵收率,實際承擔的稅款最少;

  溫馨提示: 勞務派遣業務基本都是人力,涉及的進項發票較少,所以新成立的勞務派遣公司在選擇成為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是需要綜合考慮哦!

  常見問題:

  1、問題:提供勞務派遣服務選擇差額納稅的納稅人,給勞務派遣員工購買的商業保險,能否作為扣除項目呢?

  解析:給勞務派遣員工購買的商業保險不能作為差額納稅的扣除項目。可以扣除的項目僅為,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第一條。

  2、問題:差額扣除業務對應扣除部分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可以抵扣進項?

  解析:根據規定,選擇差額納稅的納稅人,向用工單位收取用於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受票方(即用工單位)取得的差額扣除業務的扣除部分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可以抵扣進項。政策依據:財稅[2016 ]36號文件附件二。

  3、問題:勞務派遣公司勞務派出的人員是否計入勞務派遣公司的從業人數呢?

  解析:按照政策規定,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即勞務派遣用工人數計入了用人單位的從業人數。本著合理性原則,勞務派遣公司可不再將勞務派出人員重複計入本公司的從業人數。

  4、問題:勞務派遣服務是否可以享受加計抵減優惠政策呢?

  解析:勞務派遣服務屬於商務輔助服務,屬於現代服務業。因此可以按10%享受加計抵減優惠政策。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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