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身處異地的人來說,回鄉工作是一個渴望卻又難以觸及的事情。
不過,進入2020年後,全國多地組織部紅頭文件鼓勵在外工作行政事業編制人員回鄉在外工作公務員(參公)或事業編人員回鄉工作給這些在異地工作的朋友,搭上了一條回鄉的線。
2020年各地實施政策
①河北灤南縣亮“猛招”鼓勵在外工作行政事業編制人員回鄉
②山東多地發佈“域外人才回原籍”政策
③德州市平原縣發佈“平原籍在外機關事業人員回平工作”的公告,年齡放寬到40週歲
④3月4日,濟寧市下發《關於印發濟寧市企事業單位“人才回引計劃”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可享受最高35萬元補貼,家屬隨遷隨調
⑤1月5日,菏澤單縣縣委發佈了《關於開展外地工作人員回單縣工作的實施意見》
異地人員的回鄉意願
一些在異地工作的人們,也經常在家鄉網站上留言,希望儘快出臺回原籍工作政策。
某種程度上,“回原籍”政策,對在外地基層工作、或經濟發展落後的地方的域外人員,吸引力很大。同時也滿足了人才在省內的充分流動性,對省內的發展而言有著一定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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