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警不應該成為“弱勢群體”

輔警不應該成為“弱勢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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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不应该成为“弱势群体”輔警這個群體的數量是遠遠大於專職民警的,這樣大的一個群體,對社會治安,遏止犯罪,有著決定性的作用。那麼,我們可不可以對這樣的一個群體,給予更多的關懷和關注,不要再讓輔警成為“弱勢群體”的代言。

說到輔警,首先要說一下中國地方的警力構成,警務區民警萬人配備數必須達萬分之二以上才得基本分(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有所不同)。按照這種比例來算的話,很多地方的警力配置都可以說是捉襟見肘。況且這些有限的警力還要分攤到各鄉鎮派出所頭上,因此,想要維護社會治安的穩定,打擊違法犯罪,光靠這點警力是遠遠不夠的,也正因如此,所以很多地方,除了專職民警之外,還在社會上招聘了大量的兼職民警,用來補充警力配備的不足。這也就是通常我們口中所說的“輔警”。

由於專職警察的人員缺口,因此,平時我們在街面上所見的巡邏,崗亭,打擊違法犯罪的警察,很多都是我們的輔警,因此,我們可以說,輔警在維護地方社會治安,促進經濟健康繁榮發展方面,起著舉足輕重,不可取代的作用。可是,就是這樣一群為社會治安穩定,人民幸福安康,經濟繁榮祥和做出極大貢獻的輔警們卻始終面臨著種種的不公與尷尬。

首先,我們來看一看輔警的待遇。輔警的另一個名字是兼職警察,那麼什麼是兼職呢?顧名思義,兼職指的是在本身的主業之外,利用業餘的空閒時間謀求的另一份工作,目的自然是為了增加收入。可是作為輔警這個群體來說,高強度,長時間的工作性質,決定了他們不可能將之視為一項兼職,更不可能在輔警之外還能從事一份主業。因此,可以這樣說,對於絕大多數的輔警來說,這份職業所拿的薪水就是他們的所有收入來源,是他們贍養高堂,哺育子女,供養房貸,衣食住行的根本來源。

我們都知道,公安這個系統內,民警本身的工資和待遇在現在社會中就屬於低收入群體,可是對於輔警來說,他們的薪金待遇在民警本身很低的基礎上又降了很多,甚至很多地方輔警的工資竟然開不到800。

在當今社會,經濟高速發展,物價上揚,通貨膨脹之下,800元的工資可以做什麼?是可以帶孩子去幾次KFC還是可以買到一雙NIKE籃球鞋?都說多勞多得,那麼輔警所做的工作少嗎?恐怕不是,他們同樣從事著高強度,高對抗,高連續性的工作,甚至很多時候比一些民警更苦、更累,但是輔警的待遇真的是有點不忍目睹了。

其實,這也是為什麼輔警隊伍留不住人,面孔長換長新,達不到應有戰鬥力的根本原因。一些年輕的輔警,走了,自然可以另謀出路;可是我們的老同志呢?他們在警隊裡幹了很久,年紀也大了,很難再另找出路,他們為了當地社會和群眾做了應有的貢獻,我們是不是應該為他們考慮考慮呢?

然後,我們再來談輔警的執法權。輔警到底有沒有執法權,是一個爭議很久的話題。當然很多時候,我們的輔警在盤查嫌疑人、抓獲犯罪分子時候,確實在行使執法權,可是終歸名不正、言不順。因為如果上升到法律的層面,按照現有的規定,我們的輔警確實沒有執法權。輔警在法律上的定義仍然為公民,而不是執法者,因此,一旦他們在盤查,抓獲的過程中判斷錯誤,而當事人又較真的話,那麼,最後倒黴的肯定就是輔警。

其實,這裡有一個很好笑的問題。大家知道,民警是有執法權的,可是當犯罪現場只有輔警的情況下,那該怎麼辦呢?是等民警到場?那麼時間允許嗎?所以,這就是輔警在執法過程中的尷尬,需要執法,但是卻沒有執法資格,這就是輔警所面臨的現狀。

輔警這樣大的一個群體,對社會治安,遏止犯罪,有著決定性的作用。那麼,我們可不可以對這樣的一個群體,給予更多的關懷和關注,不要再讓輔警成為“弱勢群體”的代言。

辅警不应该成为“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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