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男子騎電動車闖紅燈釀成事故擔全責

邵陽新聞網4月17日訊(通訊員 胡忠國 )4月14日7時50分許,北塔區北塔大道與崀山路交叉口發生一起電動車與小車相撞的交通事故,電動車駕駛人在事故中受傷,兩車輕微受損。民警接到報警後,迅速趕到現場勘查處理。經調查,是電動車撞紅燈導致了此起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電動駕駛人不僅要承擔自身的醫療費用,還要賠償對方的車輛損失。車主對自己闖紅燈的魯莽行為後悔不已。

事故現場,受傷的電動車駕駛人是位60多歲的男子,抱著腳坐在道路中央。經醫生診斷為軟組織挫傷,幸好沒有大礙。圍繞事故責任的認定,雙方當事人據理相爭,各不相讓。

民警進行了現場取證,聽取了雙方當事人的陳述,還調取了事發現場的監控視頻。視頻顯示,事發時,在北塔大道與崀山路交匯口,自東往西行駛的小車依信號燈直行。這時,自南往北行駛電動車不顧紅燈,直衝而來,撞在小車上,引發了此次交通事故。綜合各項證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民警依法判定電動駕駛人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對於電動駕駛人家人的不理解。民警解釋說:“作為交通參與者,都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要為自己的行為和過錯負責。交警部門依據事故當事人在事故中的過錯,依法作出事故責任認定。在此次事故中,作為電動駕駛人‘任性’闖紅燈,害人害己,事故責任應當由電動駕駛人承擔。”

民警說:“希望你時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明安全駕駛”。電動車駕駛人聽了民警教育後,慚愧地說:“這次自己闖紅燈釀成事故,車撞壞了,人也受傷了,‘賠了夫人又折兵’,給自己長了個‘記心疤’,我會吃一塹,長一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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