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婚姻我們賦予的大多是幸福美滿,天長地久。
而現實的複雜性決定了並非如此,
現實的複雜決定了婚姻的不簡單,所以現實往往不像我們想的那樣。
有男人背叛婚姻的,同樣也有女人背叛婚姻的。
關於女人背叛婚姻,值不值得被原諒是一件很有爭議的事。
對此,我們採訪了四位已婚男士過來人,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他們是如何看待的。
第一位,江先生,結婚一年,雖然背叛婚姻不對但是她不夠成熟,我願意原諒
她是比我小几屆的學妹,當初在學生會認識到選擇在一起,就是因為她身上的可愛和單純吸引了我。
她一畢業,我就向她求了婚。她當時笑著接受我的畫面,我到現在都記憶猶新。
她後來的出軌,其實我也是很理解她的。
那段時間我比較忙,沒能太關注到她,戀愛的週年紀念我居然忘了。
對她來說,紀念日可是天大的事。
她本就孩子氣,後來她為了和我賭氣,和以前的一個追求者走到了一起,我很快就發現了。
質問她時,她抽抽的哭著說:“其實自己就是為了氣我才這樣的。看你什麼時候才能發現。”
看著她哭我的心也跟著一起疼了起來。
我抱了抱她,讓她以後不能再這麼賭氣了,有事和我好好說。
那件事過去很久了。
現在她成熟了很多,我們也很幸福,大家都默契的不再提那件事。
第二位,董先生,結婚7年,選擇出軌的當時她一定忘記了孩子們,所以我不會原諒
結婚後,因為家裡的兩個孩子需要人照顧。
我們經過商議之後,她選擇辭職在家帶孩子,後來孩子漸漸大了,她在家的閒暇時間也更多了。
剛開始我只是覺得她玩手機的時間越來越長,我偶爾問她一次,也沒有多想。畢竟我們都是兩個孩子的父母了啊。
直到後來她用手機聊天的頻率異常頻繁,還神神秘秘的,我的心裡開始有些懷疑了。
於是我瞞著她請了假,跟蹤了她。發現了她去見了一直在網上聊天的對象,兩人居然手挽手一起公然去逛超市。
我拍下視頻與她對峙,讓她解釋這是怎麼回事。
她承認了自己出軌的事實,也向我認錯道歉,我即生氣又難過。
生氣她對我的不忠,對孩子的不負責。
難過的主要還是兩個孩子,孩子才上小學。
當時真的很厭惡她,但是為了孩子,我沒有選擇離婚。
不過我也不會原諒這樣的女人,目前互相折磨的過著。
第三位,胡先生,結婚三年,自己一直沒能給她很好的生活,願意原諒
我們當時是通過相親認識的,談了幾個月的戀愛後就結了婚。
主要是因為我們兩年紀都比較大了(都快到三十了),覺得等不起。再者當時相處起來感覺也還不錯就比較急的完成了一件人生大事吧。
結婚後她離開原來生活的小縣城隨我一起來到城市。
我是個長期外出到大城市打工的人,工資收入不是很高。她也就隨我一直在城中村租房住。
第一次離開縣城的她看城市裡的什麼都那麼新奇,看什麼眼睛都亮亮的。
我很開心看到她眼裡的光,想著自己要好好努力,爭取能在城市給她個家。
於是生活上我也更加節省起來,希望可以多存點錢。她跟著我也一直沒有享到什麼福。
後來她自己出去找工作,找了一個前臺的活。每天把自己打扮的很好看,我看著也為她高興。
隨著她對這座城市的熟悉,她也更清楚的認識到跟著我的很難有她想要的未來吧。每天只知道省錢省錢的。
直到後來她終於有機會認識了一個有錢人,她選擇了出軌做那個有錢人的小三。起初還是瞞著我的,後來很明確的告訴我實情,提出離婚。
我很配合的完成了離婚的手續,我知道她想要的我現在給不起,雖然我是想和她一起努力奮鬥的,但是現實如此。
希望她能過的開心吧。
第四位,葉先生,結婚兩年,她如此誠實又如此諷刺的背叛,我不會原諒
可能從始至終我只是感動了自己吧。
我們本來是一家公司的同事,她長得挺好看,平時身邊也有挺多獻殷勤的異性。
我自然也是其中一個。要說我和其他追求者也沒什麼不同,但是偏偏她嫁給了我。
當時真覺得自己和中了樂透一樣開心。後來我問過她,是因為我哪特別突出優秀吸引到了她嗎?
她只是笑笑不語,我也只是跟著傻樂。
直到有一天她嚴肅的告訴我,她愛上了其他人,讓我和她離婚!
我其實當時很不能理解,一直不停的問。是我哪裡不夠好嗎?我可以改啊,能不能不離婚?
現在想想那真是祈求她不要離開了。
但是她很冷靜的說:“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為什麼會選擇你嗎?
是因為你是那些追求者裡最長久的那個,其他人都很快放棄了,但是你一直都在。
我當時覺得找不到那個我愛的,找一個最愛我的應該也很好。
但是我錯了,我沒法拒絕那個我愛的人。對不起,謝謝你。”
她很殘忍的承認自己的出軌、離開了我。
這件事我一直無法放下,我不會原諒她,只覺得自己錯付了真心。
四個故事,也是四個劫數。
人生是一場長長的修煉,婚姻是修煉中的一部分。
我們都會在人生中經歷不同的劫數,在劫數中成長或者沉淪。
對於可選擇的劫數,比如婚姻。也許我們應該在結婚前多點時間相處好好了解對方,看看是不是適合自己的那一半。做到誰也不將就誰。
結婚後我們應該要懂得所謂婚姻,就是得到一定的陪伴,也失去一定的自由。婚姻意味著責任,踏入婚姻就要為它負責,盡兩人之力更好的經營新的小家。
願每個人都能收穫完滿的婚姻,完滿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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