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00年前建成的老舊小區可申報配套基礎設施改造計劃

4月9日,記者從省發改委獲悉,省發改委、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下發通知,啟動全省老舊小區改造配套基礎設施2020年第二批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申報工作,明確我省建成於2000年前的老舊小區可進行改造申報。

此次申報範圍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老舊小區認定標準。老舊小區為城市、縣城(城關鎮)建成於2000年以前、公共設施落後影響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願強烈的住宅小區。已納入城鎮棚戶區改造計劃、擬通過拆除新建(改建、擴建、翻建)實施改造的棚戶區(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為主的區域和城中村等,不屬於老舊小區範疇。

中央預算內支持的配套基礎設施包括小區內道路、供排水、供電、供氣、供暖、綠化、照明、圍牆、垃圾收儲(垃圾中轉站)等基礎設施,小區的衛生服務站、社區綜合服務站,以及養老撫幼、無障礙、停車場、助餐、便民市場等公共服務設施,與小區直接相關的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電、供排水、供氣、供熱、停車庫(場)等城鎮基礎設施項目。

值得注意的是,主幹道、主管網、綜合管廊、廣場、城市公園等老舊小區不直接相關的城鎮基礎設施項目;地方各項建設資金未落實、年內無法開工建設的項目;審批手續不完善、建設條件不落實的項目;項目單位被列為失信“黑名單”的項目,中央預算內不支持,不得申報。

針對補助標準,通知明確,對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老舊小區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採取不同的投資補助標準。對老舊小區內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核定的項目建安投資。(郭燕傑)

山西:2000年前建成的老舊小區可申報配套基礎設施改造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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