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得太細。越高層的領導,應該就越宏觀。到一定層級,還管那麼細,便會讓下級失去主觀能動性,也反感。
2.喜歡發脾氣。一點小事就勃然大怒,朝下屬發脾氣。
3.越級指揮下屬。
4.沒有時間界限。上班時間也就罷了,下班之後仍然隨時電話微信轟炸,甚至半夜還在發信息打電話談工作。
5.喜歡反覆改材料,搞文字遊戲。“九稿十稿,回到一稿”,折騰人。
6.隨便給下屬定性,上綱上線。
7.只知道壓任務,不關心下屬的承受能力。
8.自己沒水平,又喜歡突顯特權。比如寫得好好的材料,她把“根據”改成“按照”,然後讓你清稿,再跑一趟才簽字。
9.隨意指責否定下屬。
10.該斷不斷,優柔寡斷。很多事情在哈哈決策時不敢決策,拖到最後沒時間了,把下屬逼得腳忙手亂。
11.不敢擔責,推卸責任。哪怕有一點點責任,都要推給下屬,自己不敢承擔。
12.攬功、和下屬爭利益。一旦做出成績,立馬把功勞攬到自己身上。評優評先等利益,都是自己的,沒下屬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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