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代步車”“觀光車”,場面就這麼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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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和農村牧區的鄉間小道都能看到“老年代步車”、“四輪電動車”的身影。因其價格便宜、操作方便,又能遮風擋雨等便利條件備受群眾青睞,尤其是老年人,甚至駕駛此類“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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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看似方便快捷的“老年代步車”,一旦駕駛上路,卻有著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

01

典型事故

3月10日10時20分許,巴某(63歲)駕駛無號牌騏風牌四輪電動車在烏審旗無定河鎮,沿哈拉岱移民區水泥路由北向南行駛至該路與S216線交叉路口處左轉彎時,與沿S216線由東向西行駛的王某駕駛的陝K號輕型普通貨車發生碰撞,造成巴某和四輪電動車乘車人王某、劉某受傷及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看看現場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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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現場勘查、調查取證和檢驗鑑定等分析認為導致該起事故的原因是:

巴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未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有交通標誌控制未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過錯較重,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王某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未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過錯較輕,承擔事故次要責任。

02

“老年代步車”是機動車嗎?

法律關於機動車的概念為: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供人員乘坐或者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

根據這個定義,“老年代步車”由動力裝置(電機)驅動,上路行駛供人員乘坐,應屬於機動車的範疇。

03

法律提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規定:

一、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二、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04

老年代步車上路危害

一、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較為淡薄。大多數是道路上“危險係數高”的人,有身體不便的老人、有無證駕駛的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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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車輛系屬“三無”。這類老年代步車結構輕巧簡單,安全係數低,更沒有任何相關保險且不需辦理複雜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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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老年代步車違法上路現在已經成為交通管理的一個頑疾。超速、逆行、搶道、闖紅燈、非法載客、佔用機動車道等亂象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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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故賠償責任難。老年代步車大都沒有辦理保險,一旦發生事故,乘坐人根本得不到應有的賠償。

05

交警提醒

千萬不要輕信“老年代步車”不用掛牌、不用考駕照等虛假宣傳,做到不購買、不駕駛、不改裝、不乘坐老年代步車作為子女,更不要把“老年代步車”當作禮物送給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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