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微信投票”早運用早受益

近日,廣州市住建局發佈有關進一步做好電子投票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力爭在今年年底,全部建成住宅小區的電子投票數據庫,發動業主關注相關“廣州物業管理”微信公眾號,通過人臉識別綁定身份,並採集業主手機號碼。目前,廣州市內已有超過半數小區建成電子投票數據庫,預計到2020年年底,將實現全市覆蓋。

隨著互聯網應用普及,“一機在手”就可以完成很多過去難以想象的事。這不僅大大拓展了管理的邊界,也增加了公共生活的便利程度。在住宅小區物業管理中推廣電子投票,就是一種具體的應用實踐。

眾所周知,傳統的線下投票模式,雖然顯得更具“儀式感”,但囿於不同業主的情況,在協調效率上確實是個很大的問題。如何在同一時間,組織達到“法定”投票數量的業主,集體參加投票活動,往往就是個大難題。如有物業反饋,以往僅投票一個環節便需要“耗時”一個月甚至更久。這個過程中,不僅物業方面需要忙著“掃樓”、做大量的協調、告知工作,業主也可能覺得“被打擾”。更重要的一點是,投票結果的公信力還會受到質疑。

對比之下,電子投票模式,普及成本非常低,基本上每個人擁有手機,在註冊後就可以按要求“一鍵”完成投票工作。物業和業主之間,省去了大量的線下協調工作,且投票結果能夠隨時查看、保留,也相對提升了公信力。另一個更隱蔽的好處是,它通過降低參與門檻,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於激發業主的投票積極性,從而間接強化業主對小區公共事務的參與感。

理想狀況下,在一個公共事務管理中,投票方式運用相對不足、社會整體參與率亦有待提升的社會里,便利化的電子投票,確實有助於傳遞更多的投票意識和公共事務參與意識。而不管是從互聯網技術應用發展的大方向,還是公共事務管理民主化的進程而言,推廣電子投票,或確實是大勢所趨。可以說是早運用早受益。

不過,也要看到,社會對新事物的接受和了解往往有一個過程,對市民之於電子投票的一些現實顧慮,也需要及時予以回應。

另外,電子投票的推廣,還需要在服務人性化和隱私保護方面做更多加法,以獲得他們的足夠信任。比如,在相關程序設計上,就應該有充足的“用戶思維”,要對標一些市場化APP的服務意識;在隱私保護上,也應該把相關的保護程序事先講明白,並明確相關信息的使用邊界以及侵權責任劃分問題。如此,才能讓居民安心、放心。

應該看到,從2016年9月,《廣州市業主決策電子投票暫行規則》實施,電子投票誕生至今已經接近4個年頭。但目前廣州市內建成電子投票數據庫的小區尚只過半,要在今年年底實行全覆蓋,推廣、普及的壓力不算小。這個過程中,理當及時摸排、高效回應居民的現實疑慮,並對相關程序設計和服務方式不斷優化,方能最大程度上獲取居民的信任。

一句話,“微信投票”雖好,但要讓絕大多數居民滿意、認可,還需要繼續努力 ,真正把好事做好。(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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