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貧戶到媒體天后⋯歐普拉談人生抉擇:挫折,是生命要你轉個方向


從貧戶到媒體天后⋯歐普拉談人生抉擇:挫折,是生命要你轉個方向

我絕對忘不了,下定決心要永遠選擇挺自己的那一瞬間。

關於事業

每當成長到達極限,再也無法突破,我就知道是時候離開了。

我還記得當時我身上穿的是什麼,我人在哪裡,當時坐的椅子的外觀及坐起來的感覺。當時,我的主管,也就是我工作的巴爾的摩電視臺總經理,正對我說:「妳在芝加哥不可能成功。妳現在踏進的是地雷區,而妳甚至看不見地雷在哪裡。妳這是讓妳的事業自絕生路。」

他用盡一切手段,想利誘我留下來——更多錢、公司配車、新公寓,最後還恐嚇我:「妳一定會失敗。」

當時我不知道他說得對不對,也沒有成功的自信。但是,不知怎的,起身離開前,我鼓足勇氣對他說:「你說得對,或許我不會成功,或許我正踏進地雷區。但如果這些都沒要了我的命,至少我會持續成長。」

那一瞬間,我選擇了快樂。而後,快樂每一天都陪在我身邊,因為我下定決心不再恐懼,往前邁進。

留在巴爾的摩,對我是安全的選擇。但是,坐在主管辦公室的那時,我心裡非常清楚,如果我讓他說服我,那將會一輩子影響我對自己的感覺。我會老是想,要是我走了,未來會如何?就那麼一個抉擇,改變了我人生的軌道。

如今,我活得興高采烈、心滿意足(我把這定義為快樂),對於我承諾的一切充滿熱情:我的工作、我的夥伴、我的家、我的感謝——我呼吸著自由與平靜的空氣,每一口氣息都讓我深深感恩。而讓這一切更加甜美的是,我確實知道,創造這份快樂的是我。這一切,是出於我的選擇。


關於金錢

我跟金錢一直維持良好關係,

即使是早年,沒錢讓我建立關係的時候。

我從來就不擔心沒有錢,也從不執迷於我所擁有的一切。

就像大多數人一樣,我記得每一筆收入的由來。我假定我們都記得,因為收入定義了我們提供的服務有何價值。然而,不幸的是,有些人是用收入來定義自己的價值。我第一次領悟到我的收入不等於我,是在15歲的時候。

那陣子,我去當時薪50分錢的保母,幫忙艾許貝利太太照顧吵鬧不休的小孩,並在她每次盛裝打扮,幾乎把所有衣服都拿出來試穿之後,幫她整理凌亂的衣櫃。我第一次「整理」的時候,可是花了好大一番工夫。原本以為等她看到我不只整理了她的房間,連孩子的房間都整理好,她會多付我一點錢,結果她卻沒這麼做。於是,我換了一份會付我更多錢的工作。

離我父親家不遠的地方有間廉價商店,我受僱在那裡工作,時薪一塊半。我負責商品上架,維持整齊,摺好襪子。可是,老闆不准我操作收銀臺,也不可以跟顧客講話。即使才15歲,我的內心深處都知道,這樣沒辦法好好生活,更不可能賺到錢。於是,3天后我就辭職了,回到我父親的店裡幫忙。

等到17歲的時候,我進了廣播電臺工作,週薪100美元。就在那時,我跟金錢和解了。我決定不論日後從事什麼樣的工作,都要像第一次進廣播電臺工作一樣。我如此熱愛這份工作,愛到即使不付我錢,我也會每天快樂的準時上班。

當時,我第一次意識到如今我確實知道的事,如果你受僱從事你熱愛的工作,那麼你收到的每一分錢都是額外的好處。請給你自己一輩子這樣的好處吧!追求你的熱情,發掘你熱愛的事,然後好好去做!


關於愛情

我看過太多女人,為了那些根本不在乎她們的男人,放棄自己。

讓我們面對現實吧:「愛」已經成了老掉牙的話題,大家一談再談,愛變得淺薄而戲劇化,造成人們對愛產生一堆錯覺,誤以為愛是什麼,或不是什麼。

我們絕大多數人都看不見愛的真貌,因為對於愛是什麼(愛應該要讓你神魂顛倒、心蕩神迷)、愛苗應該如何萌生(絕對少不了高、修長、機智、迷人等條件),我們都有自己先入為主的認知。於是,當愛並非以我們想像的模樣出現,我們便認不出它來。

我看過許多女人(包括我自己)因著浪漫幻想而暈頭轉向,以為唯有找到某人才能讓她們的生命完整,她們才能完美無缺。你仔細想想,這念頭是不是既荒唐又糊塗?你本身就已經是一個完整的人。要是你覺得自己不完整,你也要獨立以愛填滿自己空虛、倦怠的心靈。一如愛默生所言:「唯有你才能帶給自己平靜。」

我永遠都忘不了,有一回我清理抽屜,從裡面翻出一疊紙。當我看完那12頁內容,整個人愣住,久久不能自已。那是一封情書,我寫給當年交往的男友,但從未寄出(感謝上帝我沒寄出去)。我那時候才29歲,一心一意只想著這個男人,整個人深陷執著與絕望中。在那12頁哀怨又自我設限的傾訴裡,我是如此可悲,以致我在讀信的當下簡直認不出來那是自己。我為自己舉行了一場儀式,燒燬這封我過去誤以為是愛情的證據。我不想留下任何書面紀錄,顯示我曾如此可悲,與自己的心疏離,失去連結。

我看過太多女人,為了那些根本不在乎她們的男人,放棄自己。我也看過太多女人屈就於一些人渣。但如今,我領悟到,建立在真愛上的關係,會帶給人美好的感覺,讓你由衷喜悅,而且大部分時間都感到幸福。在真心相愛的關係裡,你不需要唯唯諾諾,不敢說出內心想法,更不需放棄自尊與尊嚴。

不論你是25歲或65歲,在真心相愛的關係裡,你應該可以展現全部真實的你,然後在分手時,帶著對自己更深刻的認識離開。


關於人生最難的兩字

我一直到40歲,才學會拒絕⋯⋯

早年我在電視臺工作時,人們總認為我是樂善好施的好人,這種印象常讓我疲於奔命。

有些人會拿口袋裡僅有的錢搭公車來找我;孩子們會逃離家裡;受虐婦女會離開她們的丈夫,現身在攝影棚門口⋯⋯,他們全都希望得到我的幫助。在那段期間,我花了許多精力試著幫助一個女孩回到她的家庭,或者在電話中開導一個威脅要自殺的女孩。我發現自己開了一張又一張支票,連投入的時間也都超時了,我的心靈日益耗損。我太忙著滿足別人對我的要求了,以至於忘了我真心想給予別人什麼。我深陷在討好別人的毛病中,而且常不假思索就答應別人的要求。

我心裡十分清楚這毛病打哪兒來的。過去受過虐待,同時就意味著難以建立人際界線。一旦你的個人界線在孩童時期受到暴力侵犯,就很難重新鼓起勇氣阻止別人踐踏你。你害怕人們因為認清真正的你而拒絕你。

那麼多年來,我窮盡前半生,付出能力所及的一切,盡力想要滿足每個人對我的要求。我把自己搞得筋疲力竭。後來直到我領悟了意圖法則,才獲得療愈。

我開始檢視自己的意圖——當我明明滿心不願意卻還答應別人時,我抱持什麼樣的意圖?我會答應別人,是因為這樣一來,別人就不會生我的氣,會認為我是個好人。我的意圖是讓人們覺得我是他們在最後一刻可以拜託、仰賴的人,不論發生了什麼事。

就在我開始有所領悟不久,我接到一位非常知名的人士來電,希望我捐錢支持他的慈善事業。他要求的金額非常龐大,我告訴他我必須好好考慮。我所思考的是,我真的認為開張支票就會帶來一絲一毫的改變嗎?不。那麼,我為什麼要做這件事?只因為我不想讓這個人以為我很小氣。而這對我來說,已經不再是充分的理由了。

當時我寫下幾句話,如今依然保存在我桌上:若非出於真心,我再也不要為任何人做任何事。除非全心全意迴盪著「我願意」,我再也不參加會議、打電話、寫信、贊助或出席任何活動。今後我將忠於自我意圖而行動。

我確實知道的是,我一克服討好別人的毛病,就清楚的知道自己本質。一旦真正接受自己是親切和善且樂於付出的人,我就不再需要證明自己什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