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華夏文明就是禮樂文明


公元前575年,晉國和楚國打了一仗。

這場戰爭,叫鄢陵之戰。

當時,打仗是隻有貴族才能參加的事情。

平民就算跟著去,也只能擔任後勤工作。

參加戰鬥的,是國君、大夫和士。

結果,晉國大夫郤至(郤讀如戲)多次遇到楚共王。

每次,他都要脫下頭盔,小步快走。

這是表示尊敬,也是行禮。

於是,到了中場休息的時候,共王就派了一個人帶著一張弓,去慰問郤至。

使者代表楚王說:剛才戰鬥最激烈的時候,有一位穿淺紅色軍裝的人,真是君子啊!他見了寡人就小步快走,會不會受傷了呢?

卻至立即脫下頭盔回答:偉大的君上!您卑微的外邦小臣卻至,追隨敝國寡德之君參加戰鬥,承蒙君上恩准披上了盔甲。公務在身,因此不敢當面叩謝君上的親切關懷。拜託貴使稟告君上,下臣身體很好,正要與貴軍決一死戰。

兩個人如此這般地客氣了半天,這才依依惜別,然後繼續戰鬥。

天底下,還有這樣打仗的?

有,春秋時期就是。

為什麼呢?

因為華夏文明就是禮樂文明。

禮的初衷,原本是維持秩序。

這就像樂的功能,最終是締造和諧。

維持秩序可以有各種方式。

靠武力威脅,只能奏效一時,難以長治久安。

靠人情面子,只適用於熟人社會,範圍有限。

最文明也最有效的方式是依靠法律,可惜少了點人情味。

常常看見律師草擬合同,滿紙都是“應該”或者“不得”之類的字樣。這樣雖然合法,卻讓人很不舒服。

甲乙雙方原本是平等的,為了互利雙贏才簽訂合同,憑什麼你要求我又是“應該”又是“不得”的?不禮貌嘛!沒道理嘛!

這樣的合同,我就不籤!

你就不能把“乙方不得”改成“乙方保證不會”麼?

可惜很多人不會,也不在意。

格式合同,就更是如此。

為什麼會這樣?

因為是跟西方學的,缺乏中華傳統的薰陶。

所以,既要加強法治建設,也得繼承禮樂文明。

那麼,我們又該怎樣繼承?

禮最可貴的精神,是相互尊重。

比方說,晚輩或下級行禮,長輩和上級必須還禮。

這就叫:

“ 禮尚往來,來而不往非禮也!”

對方彬彬有禮,自己愛理不理,是沒有教養的。

不過,在傳統社會,特別重禮的還有一些講究。

比如稱謂。

稱呼對方的父母子女,一律用“令”字。

令尊,令堂,令郎,令愛。

因為“令”的意思是美好。

用來稱呼自己的父母子女,就鬧笑話了。

正確的稱謂是:家父,家母,小兒,小女。

這就叫:揚人抑己。

特別謙卑的,還會把自己的兒子叫做“犬子”。

不過,這事其實當不得真。

想當年,孫權提出為兒子娶關羽的女兒,沒想到關羽一聲怒吼:“ 吾虎女安肯嫁犬子乎!”

結果怎麼樣呢?

走麥城了。

當然,這話是《三國演義》編的,正史沒有記載。

罵辱是有的,拒婚也是有的,稱“犬子”則未必。

關羽,還不至於那麼不講禮。

其實,

禮的基本原則,是不說粗話。

特別講究君子風度的,還要使用外交辭令。

比如:

公元前632年的晉楚城濮之戰,楚國統帥成得臣的宣戰書。話就是這麼說的:

敝國的戰士,懇請與貴國的勇士做一次角鬥遊戲。君上靠在車裡觀賞就行,您卑微的外邦小臣成得臣願意奉陪。

晉文公則派使者回答說:

敝國的寡德之君,已經接到了大帥的命令。實際上寡君豈敢抵擋貴國的威武之師?只不過沒有接到貴軍的停戰之令。因此,也只好拜託大夫您轉告貴軍將士,駕好你們的戰車,忠於你們的國事,明天早上見。

說白了,其實就是約架。

約架也得客客氣氣,彬彬有禮,是華夏文明的古風。

那麼,對待無禮之人怎麼辦?

按照禮尚往來的原則,應該是:

“ 你不仁,休怪我不義!”

不過,最好還是:

溫良恭儉而不讓。

比如,不說“滾”之類,而是:

“ 麻煩你出去的時候,把門關上!”

總之,自己越有禮貌,挑釁者越有挫折感,也越掉價。

大庭廣眾之中,尤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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