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光輝發之於愛的力行

生命的光輝,發之於對“愛”的充實。愛的充實全靠力行不輟的實踐。

因為離開了力行,便沒有人生的創造;離開了實踐,便是隻能坐而言,不能起而行。實踐要一步一腳印,踏踏實實地去做,力行要大處著眼,小處著手,為大於微,行難於易,所謂“登高必自卑,行遠必自邇”,也就是說要有目標、有起點、有決心、有恆心、有毅力地做下去。這種發光、發熱而且是源源不斷“力行”的起點,其實就是“自愛”。

“自愛”是愛人的起點。所謂“仁者愛人”,只有具備了高度“仁”心的人,他才能做到自愛,也才能發揮其“能仁”之心去愛別人。如果連自愛都做不到,那就不可能會去做到“泛愛眾”,那一定是一個自暴自棄的人,是一個自私、自利的人。

生命的光輝,發之於無窮無盡的“泛愛”之心。而“泛愛”則發自於“自愛”,“自愛”才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能源”。

生命的光輝發之於愛的力行

一個人要做到真正的“自愛”,基本上必須具備下列的美德:

(1)要負責 要知恥

作為一個有愛心、有熱情、有抱負、有偉大志氣的人,首先應該要求自己對家庭、對下一代、對社會、對同胞、對眾生,有“毅然以天下為己任”的精神及擔當,勇敢而堅決地把這個責任和義務肩負起來,然後策定力行的目標,決定實踐的程序(這在修菩薩行的人來說,便是願力的實踐)。有了目標、決心且踐履篤行,才能使自己的人生步入有實際貢獻、內涵充實而不空虛的旅程,散發出熱與力的燦爛光輝,把內心之“愛”施澤滋潤給一切有緣的人及眾生(這在修行人來說,叫累積功德)。“知恥”,就是具有自我警惕的意識。能知恥的人,決不會使自己的人格沾染到些許的汙點,也必定肯負責、能進取,在“義”與“利”之間知所抉擇,對於不榮譽、不道德的事,對有悖良知、於心不安的事,絕對不去做,甚至連想都不去想。能負責及知恥,便是自愛、愛人的起點。

(2)要發揮孝、慈的天性

“孩提之童,莫不知愛其親”,人的孝順行為是與生俱來的。《二十四孝》書中的故事,過去家喻戶曉,今人都已經淡忘了。但是現今如有對其父母特別孝順的人,鄉親鄰里之間仍是樂於傳頌和讚揚,媒體也樂於報導。只是今日的孝子很稀有,甚至把“孝子”這兩個字的含意顛倒過來,成為“父母對兒子的孝順”——孝順其子的“孝子”,真是不倫不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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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上記載,最早的孝子是虞舜

虞舜瞽瞍的兒子,母親早亡。瞽瞍又娶,生了個兒子名字叫。繼母不慈,瞽瞍不仁,加上弟的霸道,虞舜所受的凌辱及虐待,實非常人所堪忍受。但是有純孝的天性,他始終是“父母愛之,喜而不忘;父母惡之,勞而不怨”,沒有絲毫不滿的心意和行為。雖然弟想盡方法要害死他,但是他也沒有恨弟之心,仍然真摯地對待這個同父異母的兄弟,仍然流露著“

憂亦憂,喜亦喜”的手足之情。

帝敬重的品格,喜愛的為人,帝把兩個美麗的女兒嫁給,又派了九個兒子去侍奉,同時送給很多的財富,但是這些寵愛並未讓解除內心的深憂。後來帝把帝位讓給,使尊為天子,富有四海,同樣地沒有辦法除去他心內的隱痛——在的崇高純孝天性中,只有獲得父母衷心的喜愛,才是人生最大的滿足。

由於

的孝心精誠,終於把瞽瞍感動成為慈父,弟也變成了一個恭順的弟弟。

最深厚的情感是天倫的摯愛,最偉大的勇氣也是發之於“愛”心。在中國有“楊香打虎救父”的故事,無獨有偶,在緬甸也曾有過類似的事情:

據報載:緬甸有個十三歲的女孩,名叫海慕兒,和她父親到森林裡去砍柴。當她父親正在砍柴時,突然竄出一隻大花豹,猛撲海慕兒的父親,千鈞一髮之際,海慕兒掄起手中的砍柴斧頭,向花豹的腰背上砍去,大花豹受到突如其來的一擊,負痛逃走!她的父親也幸而保住了性命。事後,有人問海慕兒:“你哪來的那股勇氣?”她說:“平常我聽到別人談起虎、豹,都害怕得要死!但當時我只是急著要救我父親,別的我什麼都不管了!”

在孝慈的天性中,潛存著強大的力量,熾然的愛心會產生無比的勇氣。不只是人,試看一隻老母雞,平時膽小,見到一點兒危險就跑就躲,但當它孵出了小雞以後,它竟敢和最兇猛的老鷹迎戰!誰要是去抓它的小雞,它也毫不客氣地用翅膀、利爪、尖嘴,再加上驚叫來護衛小雞,瞧它那股兇狠的樣子,誰還敢靠近它?

生命的光輝發之於愛的力行

孝,是做子女的對生養自己的父母,要知恩感恩的順從;慈,是做父母的對自己生養的兒女的愛護。這種天倫之愛是自然的,是祖宗血肉的遞傳。把孝、慈的精神推廣發揚,便是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基礎。人類的生命能夠綿延不斷、承先啟後、繼往開來,以至於無窮,孝、慈天性的“愛”心,便是與天地共存共榮的生機。

這裡,再記述一則感人的事蹟: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一艘挪威的郵輪在太平洋中一個珊瑚礁附近,被日軍潛水艇上的魚雷擊中。當郵輪開始沉沒時,船長髮出求救的信號,同時下令放下救生艇,把婦孺老弱送上突出海面的珊瑚礁上。

在風浪中,僅有二十幾個人登上礁嶼,礁嶼的面積非常小,上面沒有任何可吃的食物。

一天、兩天過去了,救護的船隻渺無蹤影。到了第五天,有些忍受不了飢渴的人投海而死。

到了第九天,救護的船艦開來了,但礁嶼上除了十幾具屍體之外,卻發現一個六七個月大的孩子還奇蹟似地活著。當救生員仔細地察看時,赫然發現一個少婦的胸口破了一個血洞,原來這個孩子是因為吸吮他媽媽胸口的血液而存活下來的。那個具有至高無上天性母愛的少婦,手中仍緊緊抓握著一塊帶血的尖石。

母愛的偉大,延續了唯一倖存的孩子,也

說明了這個宇宙、這個世界一切欣欣向榮、生生不息的生命,皆以“愛”心為“生”之源頭。如果沒有了“愛”,這個宇宙、這個世界一定是一團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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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具備和發揚忠、誠的美德

忠”是一切道德的中心,“忠”也是完美人格的骨幹。人人所熟知的“忠肝義膽”、“赤膽忠心”、“忠心不二”、“忠於職守”……等,都是指一個人具有高尚的情操和人天敬仰的行為。

歷史上的關雲長岳飛文天祥……等,都是這樣典型“忠心”的人。

忠心耿耿,大則治國、平天下,天下為公,廓然無私;小則對上司、對事業、對朋友、對妻子(丈夫),都不可以不忠。歷來不忠的人,無論古今中外,都為人所不齒,臭名遠播。不忠的人,他沒有中心思想,朝秦暮楚,敗德亂行。他對朋友不忠,不惜出賣朋友;對自己不忠,可以說話不算數,做事不負責任;對妻子(丈夫)不忠,金屋藏嬌(紅杏出牆),敗德亂行的結果,摧毀了家庭的幸福,自己也狼狽不堪。可見“忠”是頂天立地的男子漢(女子)所不可缺少的骨氣,“忠”是構成、健全完美人格所必需的條件。只有忠心不二的堅貞志節,才是成大事、立大業的基礎。

“忠”也是從“愛”心流露出來的高貴品質,它純潔而堅貞,具備著鋼鐵般的意志和毅力,所以從它散發出來的一言一行,可以傳之萬古千秋,與日月同光。

生命的光輝發之於愛的力行

大禹治水的故事,每個小學生都讀過。

的父親治水失敗,虞舜便命令繼承其父志,繼續治理水患。剛結婚不過三個多月,便別妻離家,為救同胞百姓的生命而奉獻自己去了。

治理水患是個大工程,他研究父親失敗的原因,而改用“疏導法”。他每天與洪水搏鬥,即使在狂風暴雨之中,也不停止工作;衣服破了,帽子破了,鞋子的底磨穿了,腿上的汗毛磨光了,手掌也磨得粗厚而裂開了,真是披星戴月、手胼足胝地硬幹、苦幹、實幹,除了認真致力於治水的工作之外,一切都毫不在意。十二年中,三次經過自己的家門,他都不曾進去看一下妻兒。這種把小(私)愛擴展為大愛、公而忘私、國而忘家的精神,終於使他弭平了水患,完成了使命及任務,給同胞百姓帶來了安居樂業的幸福生活。

漢朝末年的諸葛亮,他常以管仲自況(自我期許),他的學識、才幹在當代無與倫比,無人能比。後人對他的崇敬,並非因他會神機妙算,而是讀了他那字字血淚、句句赤忱的前、後《出師表》。那種“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真摯情意,不是“愛”的高尚情操之流露,又會是什麼呢?

仔細品味“忠”與“愛”、“忠”與“仁”、“忠”與“誠”、“忠”與“恕”……這一切的美德,都好像是一種“至大至剛、充塞宇宙、無名可名”的別名。把這種“無名可名,名為自性(至性)”的大“愛”發揮到至高的心境的人,是

文天祥

生命的光輝發之於愛的力行

文天祥宋朝末年的丞相,他毀家救國,起兵抗元,屢挫屢起,屢敗屢戰,力竭被執。元世祖愛他是個人才,許他以宰相的高位,他不屑一顧。被囚三年,受盡威逼利誘,不惟不屈、不動、不搖其“求死”的決心,而且完成了萬世不朽的傑作——《正氣歌》,真是“是氣所磅礴,凜烈萬古存,當其貫日月,生死安足論!”

臨刑時,他態度從容,神采煥發。就義前,他泰然自若地對一旁慨嘆飲泣的人群說:“我能盡到的力量,都已竭盡了,人生的責任,也只能到此為止。”

死後,在其衣帶上發現他在生前寫著:“曰成仁,雲取義,惟其義盡,所以仁至。讀聖賢書,所學何事?而今而後,庶幾無愧!”

這種海枯石爛而忠貞不移的大“愛”心,真是“浩然正氣”,“鬼神泣壯烈”!

說到“誠”,更是每個人不可缺少的德性和素養。

《中庸》說:“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

誠,是一個人沒有絲毫虛妄的真情,此情即是原本廓然大公無私的仁愛之心。“秉此無私、仁愛之誠心,則天下無不可成之事,無不可化之人”,因為至誠可以格物,可以感動天地,可以感化異類。佛法中有“道高龍虎伏,德高鬼神欽”的事蹟,都是一念的仁愛之“誠”所感召的。

《中庸》又說:“不誠無物”,一個人如果言行詭異、自欺欺人,他還會有什麼呢?很多的小孩子都讀過“狼來了!狼來了!”的騙人故事,那麼簡單、明白的說喻,正是告訴我們“不誠無物”。做人不誠實是不行的,一個虛假不實的人,最終受害的是他自己。聰明雖好,不如有點智慧。世間智慧雖高,不如具有“無師智”、“自然智”的“般若智”,因為智慧越高,越接近大公無私的“仁愛”本心。

生命的光輝發之於愛的力行

《中庸》又說:“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誠則明矣,明則誠矣!”誠,是一個人由內向外地表達他個人最高的知、情、意(至真、至美、至善),也是由小而大地成就其偉業的基礎。所以《中庸》接著說:“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

“可以與天地參”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天地同根,萬物一體”,“自他不二,物我一如”。到那時候,這個人的一舉一動是“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他的存活不是在為他自己,而是為了濟渡眾生,而且他在“民吾同胞,物吾與也”的至真感通之下,成了先知先覺,也就是說“至誠可以前知”,事實還沒有發生,他就早已看到了、知道了。他能夠將“悲天憫人”的“仁愛”心腸,化成最有效的、實際的行動,做他該做的,這種人就是人中的佛陀、菩薩。

(4)力行仁愛、信義、和平的美德

中國歷史上有一位子,他是一個行俠仗義、崇尚和平、捨己救人的“仁愛”力行者。

墨子的一生倡行“兼愛”,到處濟弱扶傾,幫助弱小,抵抗強權。他既不要名,也不要利,只要是對人、對大眾有益,不論遠近、不論狂風驟雨,鞋子磨穿了,腳底磨破了,都在所不惜,抱著救人如救火的仁愛心腸,跑去為對方排難解紛。當問題解決之後,便揚長而去!

有一次,強大的楚國,請來一名工程師公輸般打造雲梯,準備吞滅弱鄰宋國。這個消息給正在魯國講學的墨子知道了,他為了阻止楚國攻打宋國,一連趕路走了十天十夜才到達國,他的鞋子磨穿了,便用布包住腳,到楚國時,腳底都磨破了。

他求見楚王,奉勸楚王打消滅的計劃,楚王不肯,於是他告訴楚王說:“我已準備好了幫助宋國守城,你一定要攻,那是徒勞無功的。”

楚王不信,叫他和公輸般當面推演攻防的戰術。

演習的結果,“攻”的方法已用盡,“防”的手段還沒有用完,搞得公輸般窮於應付,下不了臺。

楚王墨子說:“我還有最後一著,準贏不輸,只是不告訴你。”墨子說:“你無非是想殺了我,以斷絕宋國的助力,我告訴你:我的學生三百人,由滑禽等人領導,早就在宋國準備好了,你即使殺了我,依然攻不下城!”

憑著墨子的“愛”心,終於使楚王取消了攻打

宋國的計劃。

中國人做人,不僅只是從做人做起,而且是遵循“天命之道”——也即是“上天有好生之德”,仰觀俯察,結合天心,而化育萬象,得到大慈、至仁、兼愛的本心,掃除人慾偏私別異的謬見,浩然正行,成為博厚高明的聖哲人士。所以中國的大人物,是“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同其光”。

墨子發明兼愛之旨以言“仁義”,其“愛”的旨趣和儒家是相同的。他在“法儀篇”裡說:“天之行,廣而無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與儒家的“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是沒有什麼差別的。

墨子的思想,有些地方比儒家更活靈活現,例如“天之所欲則為之,天所不欲則止。”天,就是“自然”,“自然”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行為,是非常美好的現象。他又說:“天何欲何惡者也?天必欲人之相愛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惡相賊也!”從這些話就可看出,

墨子的思想與儒家的“仁者愛人”、耶教的“神愛世人”相同。人與人之間應該“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進而“己立立人,己達達人”,那麼這個世界就到處充滿了“愛”,那是多麼美好呀?反之,如果“相惡、相賊”,原可成為“天國”的地方就會變成了“地獄”!那豈是生為“萬物之靈”的人們所向往的嗎?

美國的巨人林肯,從小就有“仁愛”的心腸,他一生最了不起的成就是“解放黑人”。那時黑人被稱為“黑奴”,同樣是人,情感理智全同,只是皮膚顏色不同,就把他們當作奴隸,當作牛馬,而不把他們當人看待,這太不仁道了。所以,林肯從小看在眼裡,起念在心底——有朝一日,只要他有力量,就一定要把黑人同胞“解放”。

後來,林肯做了聯邦的眾議員,於是就開始了他“解放黑奴”的奮鬥。當時在“眾人諾諾,一人諤諤”的懸殊對比之下,可以想見他所遭受的打擊和挫折有多大,但是他的決心和意志卻從未動搖過。

生命的光輝發之於愛的力行

一八六一年三月四日,他宣誓就任美國大總統,四月十二日南北戰爭就爆發了。一八六二年七月他促請國會通過一項法律:“允許各處逃過來的黑人參加北軍,並使他們的家屬享有平等、自由的權利。”

對於解放黑人,林肯原先是採取溫和漸進的政策,希望黑人能夠逐漸獲得自由,而由政府來彌補蓄奴者的損失,但是南方的政府對

林肯的這項建議不肯接受。於是,林肯便自己擬定了一篇解放黑人的文告以示決心。

一八六二年九月,北軍在安坦慕贏得了一次決定性的勝利,於是林肯毅然宣佈了他那歷史性的文告,四百萬的黑奴在巨人林肯偉大的“仁愛”心腸同情之下,從一八六三年的元旦起,得到了真正的自由和平等。

林肯在文告上簽字的時候,他說:“如果我的名字可以寫上歷史的話,就是由於這一行動,我的全部精神都已貫注在這件事情之中。”

林肯臨死前的當天晚上,他在處理最後的一件公文時,依然充滿著“仁愛”的“惻隱之心”。這件公文是一份特赦令——他赦免了一個逃兵的死刑,他在簽署時說:“我想這孩子活在這個世上,總比把他埋在地下,對我們要有益一些!”

林肯雖然死了,但是他那偉大的“愛”心,將永遠活在世人的心裡。人類只有在“愛”心的交相輝映下,才能“和平”相處;一旦沒有了“愛”心,人們將失去自由和光明。沒有“愛”心的世界,一定是黑暗的,是悲慘的!

講“仁愛”,其實也包括了“信義”及“和平”於其中。“仁愛”是目的,“信義”便是方法及手段,“和平”則是目的及手段的實現。

不論是任何人,如果他自己沒有“信”心,對別人不能“信”任,而別人也無法相“信”他時,那這個人活著還不如死了的好。試想,一個人如果沒有自“信”,必定是六神無主;心無所主,能成就個什麼呢?如果再加上失信於人,別人都不和他往來,他自己還能做些什麼事?由此可見,“信”對一個人是多麼的重要了。

“信”者,不疑。當我們的大前提、大目標決定了之後,把信心貫注進去,便會產生決心和毅力,同時也會恆常不斷地努力,直抵於事情的成功。如果沒有“信”心的貫注,便會“半途而廢”、“功虧一簣”,甚至弄得“亂七八糟”。

因此,不論是大、小領導,販夫走卒,“民無信不立”。如果誰缺乏了“信”的德行,簡直無法立足於人群之中、天地之間。說得更清楚、更明白一些,失去“信”這個內涵的人,是活不下去的。

“義”字,也通“忠、孝、仁、愛、信”的實質和內容,也是“愛”心的發揮及發揚。義者,宜也。“宜”是應當、應該的意思;不義便是不應該、不應當。如果人人都能辨別清楚“什麼事該做,什麼事不該做”,該做的事,雖赴湯蹈火、犧牲生命也在所不惜;反之,不該做的事,絕對不做,斷然不為;那麼就會像末的關羽,“財帛不足以動其心,爵祿不能夠移其志”,“赤面秉赤心,騎赤兔追風,馳驅時無忘赤帝;青燈觀青史,仗青龍偃月,隱微處不愧青天。”這種大義凜然的人,怎麼會不成為人世間的“超人”呢?

生命的光輝發之於愛的力行

學佛的人都知道,“一心十法界”——佛、菩薩、闢支、羅漢、諸天、人、修羅、畜牲、餓鬼、地獄。既然人人皆有佛性,生命原本全同,為什麼會造成不同的外形呢?說穿了,道明瞭,這其中的關鍵也只是一個“義”字,是“該做、不該做”的思想、言語和行為造成的。該做的做了,就成佛作菩薩了;不該做的做了,那就輾轉下墮去作畜牲、當餓鬼、下地獄去了!

儒家似乎也把人分為“聖、賢、才、智、平、庸、愚、劣”的等級。同樣是人,為什麼會有那麼大的差別?關鍵就在於“義”與“不義”而已!“人希賢,賢希聖,聖希天”,若是不自知、不自覺,自甘墮落,那麼人的等級區分,的確像萬人“馬拉松”式的賽跑了!

臺北市有忠孝路、仁愛路、信義路、和平路,其他的都市也大都有這樣的名稱,真是“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每天那麼多人行走在這些路上,如能稍稍留意一下,名實相符地提醒自己的一言一行,如果能夠知道、說到、做到,那絕對會“心淨土淨”。“社會國家者,一人群心理之現象也”,那就如六祖惠能大師的看法——不必唸佛求生極樂世界了,人間佛土、淨土,當下就是。

——耕雲導師《愛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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