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親媽餓死家中,被發現時已風乾

女童被親媽餓死家中,被發現時已風乾

張震鬼故事怪談 6天前

為人父母,生而不養即為惡...

六年前,南京一位吸毒媽媽,將兩個孩子反鎖在家裡後出門,兩個孩子被活活餓死,渴死。

2013年4月下旬的一天下午,樂燕為兩個女兒預留少量食物、飲水後,將兩女兒置留家中主臥室內,用布條反覆纏裹窗戶鎖釦並用尿不溼夾緊主臥室房門後(防小孩跑出),鎖上大門離家。

此後,樂燕多次從社區領取救助金用於在外吸食毒品、打遊戲機和上網。

明知兩個孩子無生活自理能力,在無人照料的情況下會飢渴致死,但樂燕直至6月21日案發時一直未回家,最終導致兩女童死在家中。

二十餘天后,他們被發現時,屍體已經幹黑,身上已經爬滿了蛆蟲。最小的那個孩子只有不到兩歲,死在床上,大一點的姐姐也只有四歲,死在門口,懷裡一直抱著早就沒水的水壺。

這位媽媽名叫樂燕。她出門去混網吧,打遊戲,還有濫交和吸毒。

她只是覺得孩子是個累贅,鎖了門就出去了。事發後她被逮捕時,發現又懷孕了,不知道父親是誰。

很多人一定會說,這種人不配做母親,最好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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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燕出庭受審

當時新聞調查工作,有人說這位母親值得研究。

經過南歷經半年的採訪和調查,克服重重困難,找到了樂燕的老師,爺爺,養父的弟弟,派出所的警察,還原了樂燕的成長軌跡。揭示的事實觸目驚心。

樂燕是一名私生子,她沒有戶口,基本沒有上過學,不認識字。

不能做火車,不能坐飛機,甚至,不能打工和工作。她是一個剛一出生就被拋棄的人,被自己的家人拋棄,也被這個社會拋棄。沒人在乎她的生死,更不用說她的成長和感受了。

最後,這個被拋棄的人,拋棄了自己的孩子。他們被活活餓死。

樂燕最後被判處無期徒刑,她說,她被抓起來之後,才第一次感受到被關心。這種關心來自於幹警。

法庭上,法官問她為什麼不愛自己的孩子,母親說她從小被爸爸媽媽拋棄了,在叔叔家長大,受盡了虐待,不知道什麼是愛,更不知道怎麼去愛別人。

2歲男童被關廁所活活餓死

去年11月9日,在臺北中山區發生了一起疑似虐童致死案件,一名2歲體重僅不到5公斤的男童,疑遭母親關在廁所活活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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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後臺北警方現場勘驗

據臺灣媒體報道,警方接到林姓女子報警趕到現場後,看到一男童身體蜷曲躺在浴室地板,在該男童身旁還有一些排洩物。

警方初步判斷男童至少已死亡兩天,在該男童身上無驗出外傷及虐打痕跡,但嚴重營養不良。

死者體重大約5公斤,比同齡男童體重應有的14公斤輕得多。救援人員抱起遺體時都不忍落淚。

初步調查後,警方懷疑男童遭20歲林姓生母及21歲蕭姓同居男友長期虐待,但兩人聲稱與命案無關,11月10日晚上,兩人被移送臺北地檢署,全案依遺棄致死罪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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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將林姓女子與其男友帶回調查

據瞭解,林姓女子在夜總會工作,因精神狀態不佳,領有衛生部門簽發的重大傷病證明卡。

死者是該女子和前男友所生,直至今年8月在網上認識蕭姓男子後同居。

在警方詢問時,林姓女子辯解稱本次事件與自己無關。但經過警方多方調查後,林姓女子最終向警方承認活活餓死孩子的罪行。

據該女子稱,事發3天前,因死者吵鬧不聽話,林姓女子一氣之下將鎖在浴室,後與蕭姓男子外出上班,直到前日回家時才發現兒子已經過世。在與男友討論後,晚上7時才決定報警。

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發現,林、蕭二人在將男童鎖廁所兩天後,回到住所時,還休閒地在樓下夾公仔機店“夾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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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還在樓下玩夾娃娃機

看著孩子瘦削的身體以及悲慘的遭遇,參與營救男童的消防員也難免動容,在社交媒體發文稱:

“看著你在廁所弦月般的側睡,很消瘦的賴床不想起來,也沒被子可以蓋,應該很冷吧,媽媽還小不懂事就別怪她”。

不要怪她嗎?或許吧,自己都還是一個孩子,連照顧自己都很難,又怎麼能擔起“母親”二字背後的責任呢?

日本作家伊坂幸太郎說:“一想到為人父母居然不用經過考試,就覺得真是太可怕了。”

的確,這個世界有太多不合格的父母。

西巢鴨棄嬰事件

你能想象這麼可愛的女孩紙結局卻是因為死在餓得不行,偷吃了哥哥朋友的零食被暴打致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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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中小女兒

1968年,日本女人惠子還不是一位母親,高中畢業後就讀服裝學校,年輕時想成為一名歌手,實際上也發行過幾張唱片。

後來在一家百貨公司打工,與一名男性同事開始同居,而惠子的父母極力反對兩人結婚,兩人產下一名男嬰後,送給他人撫養。

1973年,在東京足立區,惠子與那位男性同事再次產下一名男嬰。

惠子說“因為不是正式的夫婦關係,生子女感到害怕,所以沒有給孩子上戶口”。這個男孩就是當年案件被揭發時的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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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中長子

之後沒過多久,那位男性同事拋棄了惠子和孩子,而惠子在之後的幾年裡,一邊上班一邊持續跟不同男人生下了4個孩子。

1981年長女出生。

1984年9月,次男出生,1985年2月,惠子下班回家後發現6個月大的二兒子含著奶瓶死了。

據說死因是生病,惠子不知該如何處理,就把孩子的屍體藏在自己的住處。又向長男A撒謊,“給別人撫養了”。

1985年,次女出生(劇中被改變成一男孩)。

1986年7月,小女兒出生。

1987年9月,惠子帶著家中的4個孩子搬到了東京豐島區西巢鴨的一間公寓裡。

搬家時,惠子將塑料袋中次男(6個月大)的屍體裝在了旅行箱內,之後代替供品把屍體塞到了佛龕的壁櫃中。

惠子謊稱 :“我在百貨公司上班,與兒子兩人相依為命,兒子就讀於立教初中”,所以才取得房東的同意順利搬進了公寓。因此在案發前,房東完全不知道屋子裡還住著其他小孩。

其實,一直以來,照顧家中孩子的重擔都是由同是孩子的長男承擔,而惠子則白天出去上班,晚上很晚才回來。

1987年秋天,惠子又結識一名住在千葉縣浦安市的銷售男(56歲),以出差為由,一直逗留在新情人的住處,期間也會匯款2~3萬日元回家。

1988年的新年是惠子最後一次回家,惠子漸漸覺得這群小孩是自己追求幸福的絆腳石,於是就一去不復返。

當時,長男14歲,長女7歲,次女3歲,小女兒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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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原本就是長男照顧家中孩子,但惠子作為母親一直都在上班掙錢,所以最起碼的生活消費還是有保障的。

但自從惠子“蒸發”後,長男A的重擔更加讓他喘不過氣來,洗衣做飯、給妹妹扎頭髮等等,慢慢地惠子留下的錢也快花完了。

1988年1月左右,長男在家附近的菓子店結識了中學一年級的兩名男生,二人經常一起出入長男的家中。

2月以來,因為沒錢,家中的燃氣、水、電都停了,屋子裡亂作一團,垃圾、髒衣服到處都是…

4月21日中午左右,來家裡玩的兩個朋友和發現前一天買的泡麵不見了。

看到長男的小妹妹小雪(2歲/小女兒)的嘴角有海苔,就懷疑是她偷吃了,於是拿起旁邊的木棒就開始毆打小女兒,據說長男也參與了,小妹妹哭著道歉,他們這才停了手。

沒過一會,長男A的兩個朋友又開始對小妹妹施暴,用棉被裹住小妹妹,然後往榻榻米上扔並用腳踢,長男阻止無效,被扔數次之後,小妹妹變得很虛脫,第二天一早小妹妹就沒了呼吸。

4月26日,長男和朋友一起將小妹妹的屍體裝在行李箱中丟在了秩父市內的雜樹叢中。

7月17日,房東以“家中沒父母,不良少年聚集在這裡”為由報了警,警察來的時候發現長女和次女已經餓到皮包骨頭,屋內的情景慘不忍睹,兄妹四個被拋棄的這件事因此曝光。

惠子在電視中看到這件事的報道後,因為怕別人知道這種家醜所以沒有自首,23日惠子被警察以遺棄罪逮捕,長女和次女被送到兒童福利中心。

惠子被逮捕時向警察透露,除了這三個孩子,還有另外一個女孩。25日,長男向警方供述了小妹妹致死棄屍的經過。

後來福利院的工作人員說,“當警察從秩父現場驗屍回來後,長男A的表情就像是卸下了重擔一樣。”

8月10日,東京地檢依傷害致死、棄屍等罪名將長男送交東京家庭裁判所。“如果不是母親放置不管,這場悲劇也不會發生”,因此長男A被送進了兒童福利中心的教養院。

看完這部電影(真實事件改編),最多的不是流淚不是傷心也不是憤怒,而是沉默!

家中早已經沒有了媽媽,生活早已經很拮据,水電早已經停了,今天吃過的泡麵湯要留作明天拌飯,喜愛畫畫就畫在水電停用通知單上,從公園偷水飲用,把摔死的妹妹埋掉......這一切,都沒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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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愛生前照片

繼父以“肥胖”為由虐待5歲幼女致死,小女孩曾寫紙條求饒...(戳文字,回顧案件)

據瞭解,結愛和母親優裡曾居住在香川縣。死亡以前,結愛就曾2次受到兒童諮詢所的暫時保護。

在今年1月,結愛隨母親搬到了東京目黑區,和繼父雄大生活在一起。但住在一起後,結愛就遭受了繼父的虐待。

繼父曾毆打她的臉部、用水澆她,甚至在嚴冬將赤腳的她放在陽臺上,平時單獨居住在一間屋子裡,房間內也沒有空調。

雄大和結愛婚後育有一子,平時基本將結愛軟禁在家,只帶一歲的長子外出吃飯。

而每日只給結愛吃一餐,通常都是澆了湯的半碗米飯。對此,繼父狡辯稱,是因為結愛太胖,讓她“保持身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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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戶優裡和船戶雄大

被捕後船戶雄大和優裡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

雄大稱是出於管教目的如此對待孩子,母親優裡則稱明知丈夫虐待,但擔心自己的地位且害怕被發現,所以放任不管。

造成的結果就是,5歲的結愛死亡時,體重只有12公斤,遠低於正常5歲孩子的平均體重20公斤。

母親的懦弱,繼父的殘忍,讓5歲的結愛一來到這個世界就遍體鱗傷。

為人父母最大的惡是生而不養

不知道花兒粉們有沒有看被成為的眼淚收割機的影片《何以為家》,看完正如這個影評所說的“像是地獄走了一遭,以孩子的視角看待這個世界的崩壞,殘酷到說不出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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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的小男孩把父母告上法庭,理由是“他們生了我”

這是黎巴嫩電影《何以為家》的開始,贊恩因為傷害罪進入監獄,在監獄把父母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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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在多少人還在承歡膝下,天真爛漫的年齡,贊恩沒有身份,沒有生日,只有無止盡的苦力和勞作。

贊恩的父母是非法移民,因為家境貧窮,負擔不起養育孩子的經濟能力,因此,贊恩沒有身份證,沒有護照,沒有上學資格,也無法獲得醫院幫助。

用人販子的話說“你的孩子一出生就死了,連番茄醬都有保質期,他卻沒有姓名,也沒有身份。”

就這樣的家庭,贊恩父母依然以一年為他生一個弟弟或妹妹的頻率生育著,越窮越生,越生越窮,甚至生育本身也成了贊恩父母斂財的手段,他們把贊恩最愛的妹妹賣給一個做商販的老男人

當贊恩離開家以後,他遇到了同樣是非法移民的拉希爾母子,拉希爾收養了他。

但因為同樣沒有身份,拉希爾被抓走後,贊恩實際上成了拉希爾女兒的收養者,他成了一個「父親」。

為了生存,他拼盡全力,然而他本能地回到了父親的軌跡,偷盜、搶劫,甚至像父親一樣製毒,不如此他就不能帶著這個「女兒」活下去。

生活如此操蛋,當他逃出家庭想要做個好人的時候,他必須做一個父母那樣的“壞人”才能活下去。

最終為了生存,他被迫把“女兒”賣給了走私販,收下了那髒兮兮的錢,贊恩做了跟父母一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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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回到家裡時,才知道,他的妹妹已經被那個老男人猥褻致死,於是他舉起刀刺向那個男人,並因此鋃鐺入獄。

贊恩的憤怒,與其說刺向的是那個男人,不如說刺向這無盡黑暗的現實。

這就不由得讓人想起,影片裡父母的反駁,“你有什麼權利批評我,你有我這種處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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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當小男孩開始生活的時候,卻依然沒有擺脫父母的命運,依然要販毒製毒,依然要買賣自己的孩子。

罪惡以鐵律般在代際之間繼承,這個天使般的男孩一樣做了惡魔的事。

養育之恩就像是一場輪迴,在這個輪迴之中,作為父母,你深知這樣的處境意味著什麼,卻一而再再而三的將更無辜的孩子拉入同樣的深淵。

以愛為名?看似正當的施暴理由,讓施暴者站在一個道德的制高點,越發的肆無忌憚。雖然父母在某種程度上是受害者,但同時,他們也是更加冷血更加殘酷的劊子手。

父母與孩子的關係天生就是不平等的。父母可以選擇要不要給予孩子生命,而孩子卻沒辦法選擇要不要來到這個世界上,要不要這樣的父母。

對於贊恩而言,發生在他身上的一切,是一場揹負絕望,無處可逃的輪迴。

電影最後贊恩對全天下父母說的那樣:“我希望大人聽聽我說的,我希望無力撫養孩子的人,別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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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而不養,是孩子一生的缺憾,是孩子一生的災難。對於成年人而言,生活隨時可以重新開始,對於孩子而言,一出生就是一輩子了。

所以如果不是做好了充足的準備,就請你們放過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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