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批驗收要求
(1)主控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均應合格。
(2)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合格。
主控項目必須全部符合要求,即具有質量否決權的意義。如果達不到規定的質量要求,就應該拒絕驗收
定性判斷的檢查項目:一般使用功能、美觀、舒適等不具備決定性影響的檢驗,採用觀感檢查、經驗判定的方式。
量測類的檢查項目:以總檢查點數的合格點率來判定合格與否。(80%以上合格則評定為合格,個別要達到90%以上才評定為合格)
2013 標準表格
檢驗批驗收記錄形成
注:原始記錄、隱蔽驗收和施工記錄是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賴以成立的三個支撐依據,如果沒有這三個支撐依據,則檢驗批驗收記錄視同作假。
3. 檢驗批驗收記錄子項釋義
(1)檢驗批容量:指本檢驗批的工程量分兩類:有限值、無限值
(2)最小/實際抽樣數量
1、對於材料、設備及工程試驗類規範條文,非抽樣項目,直接填入“/”;
2、對於抽樣項目但樣本為總體時,寫入“全/實際數量”,如“全/10”, “10”指本檢驗批實際包括的樣本總量;
3、對於抽樣項目且按工程量抽樣時,寫入“最小/實際抽樣數量”,如“4/4”,即按工程量計算最小抽樣數為4,實際抽樣數為4;
4、本次檢驗批驗收不涉及此驗收項目時,此欄寫入“/”
按專業驗收規範和統一驗收標準表3.0.9確定;並按統一驗收標準附錄D的要求進行合格判定。
檢驗批最小抽樣數量
(3)施工依據:施工技術標準、企業技術標準、工法、作業指導書等
(4)驗收依據
各個專業國家驗收規範,如:《混凝土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等,是工程驗收的主要依據。
5)檢查(測)情況記錄
1、對於定性的檢查(測)項目,採用文字描述、數據說明本部位的驗收情況。不合格和超差的必須明確指出。
2、對於定量的檢查(測)項目,可根據《原始記錄》、《隱蔽驗收記錄》、《施工記錄》檢查的結果進行統一,直接填寫檢查(測)所得合格和不合格的數據
檢驗批現場驗收檢查測試原始記錄
填寫要求:
1、檢驗批施工完成,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檢員、專業工長等進行驗收,並依據驗收情況形成施工記錄和隱蔽驗收記錄。
2、工程名稱、檢驗批名稱及編號應按 對應的《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填寫。
3、檢驗批編號:根據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檢驗批代碼和資料順序號。
4)原始記錄指在施工或現場質量驗收檢查中形成的第一手記錄資料(必須手填!)。
5)原始記錄應為真實有效的檢查記錄,其形式可為現場驗收檢查時形成的手寫記錄、圖片、音頻、視頻等。
6)原始記錄包含檢查測試項目、檢查測試部位、驗收規定、施工依據規定和檢查測試情況記錄等內容。
7)參加驗收的專業監理工程師、專業質檢查員、專業工長、施工班組長應在本表填寫完成後現場簽名。
8)原始記錄作為檢驗批驗收記錄的附表使用,在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後要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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