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長記過、院長撤職…哈爾濱18人被追責問責

副市長記過、院長撤職…哈爾濱18人被追責問責

黑龍江省紀委監委17日發佈通報,對哈爾濱市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不力的18名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追責問責。

通報稱,近些天來,隨著防控形勢向好,哈爾濱市和哈爾濱醫科大學部分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麻痺思想、厭戰情緒和僥倖心理抬頭,出現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苗頭和不盡責不擔當不作為等問題,導致哈爾濱市發生聚集性疫情和醫院內交叉感染,造成嚴重後果和不良影響。

哈爾濱市自4月9日以來新增確診病例26例、無症狀感染者19例。從疫情發展看,這是由境外輸入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傳染、因家庭聚集及住院引發的疫情,暴露出哈爾濱市和哈爾濱醫科大學相關職能部門和黨員領導幹部、公職人員沒有切實履行好屬地領導責任、主體責任、主管責任、崗位責任,疫情管控措施存在漏洞,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工作不力,對責任人必須從嚴處理。

經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研究決定,給予哈爾濱市副市長、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副總指揮陳遠飛政務記過處分;給予哈爾濱醫科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校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傅松濱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經哈爾濱市紀委監委研究決定,給予哈爾濱市衛健委黨委書記、主任丁鳳姝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給予道外區副區長趙琪政務記過處分。


經哈爾濱市道外區紀委監委研究決定,給予道外區大有坊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街道辦事處主任宋偉東黨內警告處分。


經哈爾濱市衛健委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市第二醫院黨委委員、院長,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總指揮徐勇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給予市第二醫院黨委委員、副院長,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副總指揮李宏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市胸科醫院黨委委員、院長紀濱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經哈爾濱市第二醫院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醫院醫務科副科長關玉強(負責該科工作)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經哈爾濱市胸科醫院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醫院醫生馬秋野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給予醫院技師於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經哈爾濱醫科大學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附屬第一醫院黨委委員、副院長薄紅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給予口腔醫學院院長,附屬第一醫院黨委委員、副院長牛玉梅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給予附屬第一醫院黨委委員魏雲巍黨內警告、行政警告處分;給予醫務處處長朱孔東黨內警告、行政警告處分。


經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附屬第一醫院護理部主任王曉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附屬第一醫院保衛科科長李志國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附屬第一醫院醫務科副科長李峒作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人民網,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網站(ID:hljsjwjw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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