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利維坦》

霍布斯《利維坦》

《利維坦》全書分為四部分。第一部分開宗明義宣佈了作者的徹底唯物主義自然觀和一般的哲學觀點,聲稱宇宙是由物質的微粒構成,物體是獨立的客觀存在,物質永恆存在,既非人所創造。也非人所能消滅,一切物質都處於運動狀態中 。接著他從“論人”入手,指出人的生命也不過是四肢的運動;作為一個自然的生物,人的自然本性首先在於求保、生存,從而是自私自利、恐懼、貪婪、殘暴無情,人對人互相防範、敵對、爭戰不已,像狼和狼一樣處於可怕的自然狀態中。

第二部分是全書的主體,主要描述自然狀態中人們在不幸的生活中都享有“生而平等”的自然權利,又都有渴望和平和安定生活的共同要求,於是出於人的理性,人們相互間同意訂立契約(信約),放棄各人的自然權利,把它託付給某一個人或一個由多人組成的集體(如議會),這個人或集體能把大家的意志化為一個意志,能把大家的人格統一為一個人格;大家則服從他的意志,服從他的判斷。

據稱,這樣訂立的契約就叫做社會契約(亦稱信約或盟約),這個人或這個集體就是主權者,而像這樣通過社會契約而統一在一個人格之中的一群人就組成了國家。霍布斯說:“這就是偉大的利維坦的誕生一一用更尊敬的方式來說,這就是活的上帝的誕生。”(見本書第十七章《國家的產生》)此外,還論述了主權者的權力-一至高無上;國家制度的最佳形式-一君主制;人民的義務-一絕對服從。

主權者或國家的職責有三:一是對外抵禦敵人侵略,保障國家安全;二是對內維護社會的和平與安寧;三是保障人民通過合法的勞動生產致富。

第三部分《論基督教國家》旨在否認自成一統的教會,抨擊教皇掌有超越世俗政權的大權。他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列舉《聖經》條文指責教義之荒謬,堅決主叫教會必須臣服於世俗政權,開且只能作為政權的一種輔助機構山而根本否認所謂“教皇無過錯”之說。

第四部分《論黑暗的王國)其主要矛頭是針對羅馬教會,大量揭發了羅馬教會的腐敗黑暗剝削貪婪的種種醜行劣跡,從而神的聖潔尊崇,教會的威嚴神秘,已經在霍布斯的筆下黯然失色。 他甚至呼籲教會勢力撤出大學,使大學教育擺脫教會的控制和影響,連結婚要履行宗教儀式,也是他所反對的。 遠在三百多年以前就能提出這些意見,不能不說其具有遠見卓識,至今仍有其現實意義。(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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