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疫”線社區(村)工作者,省上要給你們發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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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網站發佈關於印發《全面落實疫情防控一線社區(村)工作者關心關愛措施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補助,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I級響應期間,在落實好現有報酬保障政策基礎上,各地可對一線城鄉社區(村)工作者給予適當工作補助。原則上高風險地區每人每天不低於70元,中風險地區每人每天不低於50元,低風險地區每人每天不低於30元。


同時,方案還提到了一線社區(村)工作者職業傷害保障、減負減壓、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創新完善激勵手段等。


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關於印發《全面落實疫情防控一線社區(村)工作者關心關愛措施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川疫指發〔2020〕41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中央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的《關於全面落實疫情防控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關心關愛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8號)精神,統籌做好我省疫情防控一線社區(村)工作者關心關愛工作,現將《全面落實疫情防控一線社區(村)工作者關心關愛措施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
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4月10日


@巴中“疫”線社區(村)工作者,省上要給你們發補助!


方案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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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實疫情防控一線社區(村)工作者關心關愛措施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央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全面落實疫情防控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關心關愛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8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以下實施方案。
一、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補助。各地要採取措施,關心關愛參加疫情防控的社區(村)“兩委”成員、社區(村)專職工作人員等一線城鄉社區(村)工作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I級響應期間,在落實好城鄉社區(村)工作者現有報酬保障政策基礎上,各地可對一線城鄉社區(村)工作者給予適當工作補助。按照“分區分級分任務分時段”的原則,考慮實際參與天數、任務輕重程度、接觸風險高低,結合公共衛生事件響應等級對應時段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補助標準。原則上高風險地區每人每天不低於70元,中風險地區每人每天不低於50元,低風險地區每人每天不低於30元。所需資金由市縣財政承擔,省級財政根據各地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工作補助資金需求和財政保障能力,在2020年均衡性轉移支付資金中給予支持。〔責任單位:財政廳、民政廳,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做好職業傷害保障。一線社區(村)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期間發生事故傷害或患病,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認定情形的,應依法認定為工傷。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發生的相關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法定標準支付,財政補助單位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同級財政予以補助。對於因履行職責感染新冠肺炎或病亡的社區(村)工作者,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號)規定的,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在疫情防控期間開闢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綠色通道,收到街道(鄉鎮)申請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於當日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3個工作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並儘快送達;勞動能力鑑定服務機構要在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在15個工作日內組織勞動能力等級鑑定並出具鑑定結論。依法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相關待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在2個工作日內通過社會保障卡支付到位;由用人單位支付的待遇,要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到位。〔責任單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切實改善防護條件。各地要按規定繼續保障社區(村)防控工作經費,切實改善一線社區(村)工作者防護條件。落實屬地原則加強防控物資籌措及調運,根據社區(村)專業防控和社會常態化防控形勢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發口罩、消毒水、非接觸式體溫計、防護服等衛生防護器材和防控器具。特別是對有境外入川人員、輸入病人密切接觸者的社區,要重點落實好物資保障和技術保障。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協調醫療和公共衛生機構向社區(村)工作者開展健康知識宣傳,積極主動提供疫情防控技術性、服務性支持,為社區(村)秩序恢復提供有力保障。〔責任單位:財政廳、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繼續推進減負減壓。除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已有明確要求外,原則上不得向社區(村)攤派工作任務,防止加重基層負擔,嚴肅查處疫情防控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各地各部門要按照當地防控指揮部統一部署開展工作,禁止多頭重複向基層派檢查組、派任務。社區(村)疫情防控信息按指揮部統一表格上報,禁止各地各部門(單位)重複向社區(村)要表格、要數據。除因社區(村)疫情防控需要出具的居住證明和居家醫學觀察期滿證明外,不得以疫情防控為由要求社區(村)組織出具其他證明。各市(州)、縣(市、區)根據疫情防控實際及後續相關工作需要,合理安排機關幹部、駐社區單位人員、志願者等力量充實社區(村)一線力量,鼓勵動員居(村)民參與疫情防控工作。〔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委組織部,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

五、推廣運用信息技術。支持開發適應社區(村)疫情防控和基層治理需要的手機APP和電腦軟件,加大已有軟件推廣應用力度,充實社區服務、基層治理相關功能,強化社區(村)信息技術保障能力。銜接公安、衛健、民政、鐵路、民航、通信等部門(單位)的數據資源,建立完善包括健康申報、線上審核、線下管控、疫情預警、分類彙總等在內的防控鏈條,尤其是依法加強境外入川、密切接觸者等人員信息收集、活動軌跡甄別、健康監測和防控管理,提高疫情防控精準度。多樣化開展一線社區(村)工作人員的使用培訓,提高社區(村)信息化覆蓋率和居民使用率。推進健康碼互通互認,方便群眾工作和生活。管好用好疫情防控期間收集到的居民信息,持續推進智慧城市、智慧社區、智慧鄉村建設。〔責任單位:民政廳、經濟和信息化廳、公安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大數據中心、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
六、切實加強人文關懷。街道(鄉鎮)要積極協調做好疫情防控期間一線社區(村)工作者就餐、值夜、交通、休息等生活保障,合理安排防控一線社區(村)工作者輪休補休。在不影響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確保一線社區(村)工作者每週至少休息1天。對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繼往病史的社區(村)工作者不得要求帶病上崗。開展心理疏導,發揮社會心理服務中心、專業社會組織、志願者作用,提升社區(村)工作者心理免疫力。探索“以學代休”制度,開展社區工作者示範培訓,提高依法辦事、執行政策和服務居民能力。及時安排一線社區(村)工作者健康體檢和心理減壓,有條件的地方可安排休假療養。〔責任單位: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

七、積極開展走訪慰問。各級要建立常態化關懷慰問社區(村)工作者工作制度,堅持精神慰問與物質慰問相結合,做好疫情防控一線社區(村)工作者及家屬,特別是感染新冠肺炎、因公受傷、突發疾病的社區(村)工作者及家屬的走訪慰問工作,傳遞黨和政府的溫暖。對家庭負擔較重、身體狀況偏弱、雙職工“戰疫”的社區(村)工作者及家屬,要組織社區服務機構和志願者給予更多幫助照顧。各地要對因公殉職社區(村)工作者的家屬給予特別關心,安排專人聯繫定期慰問,最大限度幫助其解決實際困難。各級可劃撥專項黨費用於慰問疫情防控一線社區(村)工作者。〔責任單位:民政廳、省委組織部,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
八、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參照《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充分調動幹部積極性激勵改革創新幹事創業的意見(試行)》精神,對疫情防控工作中勇於擔當、果斷處置但存在程序瑕疵或出現一定失誤、未造成不良影響的社區(村)工作者,應按程序予以容錯免責;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不實信訪舉報、或誣告陷害的社區(村)工作者,應當及時予以澄清,消除負面社會影響。各街道(鄉鎮)要充分看到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客觀評判社區(村)疫情防控工作成效,引導社區(村)工作者放下包袱、解除顧慮,克服“怕出錯”“怕擔責”心理,做到輕裝上陣、全力以赴,以更好的精神狀態完成疫情防控任務。〔責任單位:省紀委監委、省委組織部、民政廳,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

九、做好表彰褒揚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在疫情防控一線表現突出的社區(村)工作者,縣級以上黨委、政府可分級分層進行表彰,街道(鄉鎮)可進行表揚。對疫情防控期間因公殉職的社區(村)工作者,民政部門要主動及時為其申報“全國優秀城鄉社區工作者”;退役軍人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主動指導申請人或申請單位做好申報工作,按條件標準受理核實,開通綠色通道加速審核報批。對於被評定為烈士的,各地要按規定落實優撫優待政策,先行墊支烈士褒揚金,及時發放撫卹金、懸掛光榮牌。獲得表彰以及被評定為烈士的社區(村)工作者的子女,在入學升學方面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教育廳、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退役軍人事務廳,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大力宣傳先進典型。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和網絡新媒體作用,大力宣傳報道疫情防控一線社區(村)工作者的感人事蹟,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社區(村)疫情防控的正確輿論導向和良好社會氛圍。開展“基層治理黨旗紅·隨手拍”等活動,生動展現奮戰在抗擊疫情一線社區(村)工作者的工作點滴、生動故事。及時宣傳各級各部門關心關愛疫情防控一線社區(村)工作者的各項措施,激勵社區(村)工作者持續努力、無私奉獻。疫情結束後,依託“最美城鄉社區工作者”等活動,各級推選和宣傳一批社區(村)工作者先進典型。〔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委組織部、民政廳,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一、創新完善激勵手段。對疫情防控中表現突出的社區(村)工作者,在公務員省市縣鄉四級聯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街道(鄉鎮)幹部選拔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在面向優秀社區(村)幹部、工人、農民定向招錄公務員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在村級建制調整改革社區(村)班子配備和新一輪社區(村)“兩委”集中換屆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通過選舉進入社區(村)“兩委”。對參與疫情防控的志願者除予以積分獎勵外,還可授予紀念章、徽章。對積極參與社區(村)一線疫情防控、表現突出的社會組織,等級評估評定時予以加分,承接政府購買服務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民政廳,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二、持續改善工作條件。加大政策支持和資金投入,實施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補短板”行動,推進黨群服務中心親民化改造,改善社區(村)人員工作環境,更好地為城鄉居民服務。實施城鄉社區建設示範工程,推進社區專職工作者專業化、職業化體系建設,培育發展社會組織,抓好專業社工人才培養,推進社區志願服務制度化常態化,加快構建社區治理和社區服務的新機制、新場景、新模式,更好地發揮社區(村)群眾自治組織作用,提升社區(村)工作者形象。加強基層應急能力建設,健全應急啟動、宣傳引導、群眾動員、關愛幫扶機制,提高社區(村)應對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事件能力。〔責任單位:民政廳、省委組織部、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應急管理廳、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

各地各部門(單位)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決落實好上述政策措施,堅決防止簡單搞平均主義、普遍享受政策,切實做到實事求是、客觀公平。各級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要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關心關愛政策措施落實到位;民政部門要牽頭協調落實好關心關愛一線社區(村)工作者的政策措施,組織、宣傳、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退役軍人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做好相關政策措施和資金保障落實工作。各級領導幹部要帶著感情、帶著責任,把關心關愛工作做細做實。


編輯:陳曉 初審:尹苒 審核:吳露臣 審發:何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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