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制定聯動協作規程凝聚巡察監督 紮實開展“後半篇文章”

紅網時刻4月8日訊(通訊員 李燕)近日,嘉禾縣紀委出臺一號文件,就如何加強巡察機構與紀委監委機關和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協調協作配合制定操作規程,通過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形成聯動監督新合力。

近年來,嘉禾縣積極探索“紀律+監察+派駐+巡察”聯動監督工作模式,通過多方調研、徵求意見於近期出臺了《嘉禾縣委巡察機構與縣紀委縣監委有關部門協作配合操作規程》。

該規程充分結合嘉禾縣巡察工作實際情況,將巡察機構與嘉禾縣紀委監委機關和派駐機構的協作配合模式,依程序分為巡察前、中、後三個環節。巡察啟動前,嘉禾縣紀委監委有關部門及派駐機構會及時將信訪舉報整體分析情況、糾治“四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情況和被巡察黨組織政治生態、舉報反映等方面情況全面通報給縣委巡察辦,以便為巡察精準把脈施方提供參考。巡察期間,對重要問題研判、政策適用等,可聯合進行會商、聽取意見;對巡察期間發現的重要問題和線索,紀檢監察室等部門可介入開展重要談話,確有必要可辦理提前移交。對巡察發現的相關問題,由巡察組提出“立行立改”建議,交由嘉禾縣紀委監委機關相關部門督促指導或會同派駐機構跟蹤督辦,提高問題線索質量和巡察工作效率。巡察結束後,巡察辦要及時將問題線索報告等相關材料移交縣紀委監委信訪室(案管室),巡察組則向紀檢監察室和派駐機構抄送巡察反饋意見。嘉禾縣紀委監委對巡察移交的問題線索,優先查辦,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實行分類處置,從嚴從快辦理,定期組織開展巡察整改督查督辦和“回頭看”,確保巡察“後半篇文章”紮實開展,取得實效。

“這份新出臺的巡察協作規程操作性強,可以實現信息互通、工作互動、成果互用,形成‘1+1+1+1>4’的監督合力,全方位多角度掌握政治生態現狀,精準發現問題,增強監督實效。”嘉禾縣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介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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